问题第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办发〔2023〕40号)相关规定,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项:煤炭粉尘管控不到位,群众反映凉州区1家交易市场、2 家煤场、2个煤炭销售点存在场地裸露未硬化、露天堆放散煤、装卸时粉尘较大、贮存棚无消防喷淋设施等问题。
整改目标:涉及煤炭粉尘污染的群众举报件全部办结销号,各煤炭交易市场、销售网点污染防治及消防措施有效落实。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整改实施主体:中共武威市凉州区委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
一是已办结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第4批14号、第5批20号、第5批21(*)号、第7批26号、第8批28号、第10批32(*)号涉煤炭粉尘群众举报件,督促相关经营主体落实喷淋降尘、洒水抑尘、车辆清洗等污染防治措施,严格管控煤炭粉尘无组织排放,从源头减少煤粉尘污染。
二是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明确有关镇、部门的日常巡查职责,科学制定巡查计划,重点增加乡镇偏远区域、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的巡查频次,做到违规经营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坚决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提升综合整改效能。整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监管数据,实现经营主体信息、问题排查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数据共享,提升监管精准度。聚焦无照经营、土地性质不符、环保设施严重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定期组织多部门联合集中执法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形成强大整治震慑力,推动散煤经营市场持续规范向好。
四是区工信局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涉及煤炭市场和销售网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未发现已完成整改的煤炭经营场所出现反弹情况。
整改结论: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武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或凉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为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武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2213814 传 真:0935-2118331
电子邮箱:wwhbdczgb@163.com
凉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2214867 传 真:0935-2214019
电子邮箱:lzqhbdc@163.com
附件:
武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的函.pdf
中共武威市凉州区委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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