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武威市凉州区委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州区住建系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发〔2020〕8号)精神,进一步合理设置机构、调整优化职能、创新管理机制,加快构建科学规范、权责一致、统分结合、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城乡建设管理体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及建筑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区建设、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依照上级有关政策,研究制订全区住房和城市建设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定全区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全区小城镇建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和重点镇的建设等工作。
4.参与全区基本建设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制订、组织协调、调度和监督管理;参与全区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5.负责全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等实施和管理;负责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开工报告审批、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工程监理和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企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各类建筑门窗生产企业、装璜企业、建筑制品企业的资质。
6.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拆迁、城镇住宅建设等管理工作。
7.制订行业科技发展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引进、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制订行业人才培养规划与计划,指导和管理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全区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8.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抗震设防工作;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9.负责指导全区房地产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中介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企业资质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指导城市公交、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市容环卫、城市广场、路灯等工作。
11.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日常管理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3.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四办”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加强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相关职责,推进危房改造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
14.有关职责分工。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面农村垃圾处理,照明设施配套等工作。
区住建局机关内设股室8个,即:办公室、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项目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建筑节能办、抗震办)、市政管理股、城乡建设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工作督查、新闻宣传、重要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及局属单位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和组织人事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考评、公务员考核工作和局属单位干部的培训、任免事项;负责区建设系统职称评聘及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注册及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固定资产和后勤服务工作。
(2)财务审计股。负责有关财务、审计政策规定在本系统的贯彻落实;负责对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投资计划和购置、调拨、报废的审批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生产经营的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全行业统计年报与分析;负责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的审批及分项财务经费的监督、审查;管理局机关的各项资金。
(3)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日常审批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变更和上报市住建局许可事项的初审等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政务大厅区住建局窗口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纪的情况;负责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及时掌握本系统信访动态。贯彻执行建设行业行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报批;综合管理建设行政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行业政策调研;负责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证件管理工作。
(4)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的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计划、规划;制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退出的办法及制度;承办全区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指导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对全区的房地产管理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征收拆迁等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区外进凉房地产业企业的备案工作;负责拟定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等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违纪违法行为,规范房屋拆迁市场,负责对拆迁单位或拆迁中介机构资质的初审工作。负责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查核汇总报送工作。
(5)项目管理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项目建设的政策、法规、规章;负责储备城建项目,建立城建项目信息库;负责城建项目的申报、统计等工作;负责城建项目的具体实施;负责城建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投标、施工管理、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6)建筑业监管股(建筑节能办、抗震办)。负责全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与其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制品、建设监理、建筑装饰等企业的资质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房屋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全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项目的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建设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考核定级工作;拟订全区建筑节能政策、建筑节能规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负责新建建筑实施节能标准的监督管理;负责既有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生产;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旧有建筑物的抗震鉴定、加固和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7)村镇建设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小城镇建设、村庄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贯彻执行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农村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措施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区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行业统计;做好小城镇、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工作。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及相关工作。参与国家、省级特色小镇和重点镇建设工作;参与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指导实施工作;参与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8)市政管理股。贯彻执行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区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公交、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路灯照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全区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企业和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小城镇公交、供水、排水、燃气、供热、污水处理、路灯安装等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单位资质申报工作。
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14个,其中:科级12个,股级2个。
人财物由局机关统一管理使用事业单位6个:
(1)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负责房屋维修基金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及中介市场管理服务工作。
(2)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供热、供排水、供气、管线、城市管廊等设施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城市建设统计报表工作。
(3)城建档案管理服务中心,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收集、整理、统计、保管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城建各类项目档案资料,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归档。
(4)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储备城建项目,建立城建项目信息库;负责城建项目的申报、统计等工作;负责城建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施工管理、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
(5)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股级事业单位,负责指导村镇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参与国家、省级特色小镇和重点镇建设工作;参与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指导实施工作;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村镇建设统计报表等工作。
(6)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服务工作。
归口管理科级事业单位8个:
(7)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技术保障中心,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全区建设工程建设、勘察、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合法性、执行技术标准的合规性技术认定工作,负责全区新型墙体改革及人防工作。
(8)城区路灯管理服务中心,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区,包括文化广场、文庙广场等公共活动场地路灯的规划和设计、日常维护与运行、工程架设安装、亮化等工作。
(9)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城区市政道路等的建设、维护;负责公共活动场地的养护和维护等工作。
(10)园林管理服务中心,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城区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文化广场、文庙广场等公共场所内树木及灌木的日常养护管理和绿化供水设施、绿化带防护栏和破损路牙石等绿化基础设施维护等工作。
(11)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城市建成区(含城中村)主要街道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承担城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处理和医疗废物垃圾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负责城区公厕管理工作。
(1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区拆迁办),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征收决定的报审工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负责管理房屋征收(拆迁)档案资料。负责综合协调处理各类房屋征收(拆迁)纠纷,配合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违纪违法行为。
(13)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推进物业全覆盖。指导、协调住宅小区召开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及考核体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完善物业纠纷投诉受理调处机制,配合街道社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14)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西郊公园、海藏湿地公园、凉州植物园、天马湖景区日常管理及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各类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日常照明、景区管护及河道蓄水、泄水及防汛工作。负责城区各公园、广场公共安全管理服务工作。
负 责 人:党组书记、局长 冯作杰
邮政编码: 733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单位地址:武威市凉州区西大街142号城建大厦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935-6181002
传 真:0935-618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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