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认真落实辖区内各项发展规划,对辖区内建设规划、公共服务布局和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项目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辖区各项事业有序可持续发展;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二)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充分发挥联结辖区内各领域党组织的“轴心”作用,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党建互联互通、有效融合,统筹抓好区域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指导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组织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全面落实辖区内公共管理各项任务,主动做好组织领导、推动实施、综合协调等相关工作,推进辖区内公共事务管理常态化;组织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社区发展。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卫生健康等相关政策,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用心用力推进社区民生建设。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协助职能部门共同履行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职责,做好应急事件处理、来信来访接待、社情民意反映、矛盾纠纷化解等相关工作;推动基层治理、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建立协同联动的社区治理架构,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街道及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推荐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统筹管理上级部门派驻本街道的机构和人员。
(八)统筹协调辖区内相关力量,对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做好监督检查中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九)承接上级政府赋予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宣武街街道设下列4个股级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做好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人事、机构编制、党风廉政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协调沟通各办公室、中心工作,做好机关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政务公开、信访接待、机关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联络政协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管理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等工作;负责做好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党组织管理、考核、班子建设等工作;做好宣传、统战、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和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内年报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3)公共管理办公室。协助做好市容市貌管理、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域无垃圾等工作;协助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城市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负责街长制相关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供热供暖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指导、监督辖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
(4)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拟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宗教场所稳控、依法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
(二)宣武街街道设下列4个科级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教育卫生、民政救助、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落实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关心关爱政策;承担退役军人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服务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进移风易俗;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工作体系和制度机制,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负责服务窗口人员管理,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做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全民阅读,组织开展公共文化和群众体育活动等。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组织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和风险,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督促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负责做好重点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综治、禁毒、平安建设等服务工作;负责宗教事务服务管理和法制宣传;负责共建共治共享、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
(3)社会服务中心。负责拟定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实施管理服务和居民自治等工作;负责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组织社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宣传、社会公德教育、社会公益等活动。
(4)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检查、处罚权,承接上级行政机关依法下放、授权、委托给街道的行政执法权限,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和修订街道审批服务执法事项权责清单,承担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负责辖区内执法力量的综合调度、多部门协同解决综合事项的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等具体事务。
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宣武街街道人民武装部,不计入机构限额。纪检监察、公会、共青团、妇联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地 址:凉州区宣武街72-2号
联系电话:0935-6115625(传真同号)
邮政编码:733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街道党工委书记:范志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荣
市内公共交通指引:乘坐4路、15路、605路公交车到天景世纪城站下车。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