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凉州区新一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驻凉各单位:
现将《凉州区新一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8日
凉州区新一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修订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甘肃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25〕5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全面落实省、市、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市安委办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构建上下贯通、务实管用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全区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区级总体预案为总纲,分级分类推进预案编制修订,规范全流程管理。市级预案印发后,区级专项预案90日内印发实施,镇(街道)专项预案60日内印发实施。202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层级预案编修、评审及报备(上位预案未印发除外),构建上下贯通、务实高效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各层级应急预案编修
1.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对照《凉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附件目录,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完成40部事件处置类、12部应急保障类(重大活动保障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严格执行风险评估、资源调查、文本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预案衔接、合法性审查、审批印发、备案全流程。重点做好铁路交通事故、城镇燃气安全、能源供应保障、新闻宣传、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新增预案编制,严格对标市级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处置流程、响应机制、保障措施,确保与市级专项预案、区级总体预案衔接一致,新增预案同步编制应急处置方案和工作手册。
2.区级部门应急预案。区级各部门依据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编制修订本部门应急预案,按程序完成征求意见、内部评审、审批印发、备案。
3.镇(街道、工业园区)应急预案。镇(街道、工业园区)参照区级预案体系,编制本级总体(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完成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简易论证)、衔接审查、审批印发、备案。
4.村(社区)应急预案。村(社区)根据镇(街道)应急预案,编制简易实用、便于操作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或“一页纸”预案,明确风险排查、预警传递、先期处置、自救互救等内容。
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风险特点,依据区级专项、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预案,修订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按规定报批、备案并落实演练。
(二)严格规范预案全流程管理
1.征求意见。预案编制完成后,须向相关部门、基层单位、社会公众(依法可公开的)征求意见。
2.专家论证。区级专项预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镇(街道)专项预案可开展简易论证。
3.衔接审查。区级专项预案报批前必须商区应急管理局衔接,按衔接意见修订完善后报批印发,确保与总体预案、市级预案、相关专项预案不冲突、不脱节。
4.合法性审查。所有以政府或部门名义印发的预案,须进行合法性审查。
5.审批印发。按程序报请区政府或部门党组(党委)会议审议后印发。
6.备案管理。严格按照《办法》和《实施办法》规定时限、路径、材料要求备案。
7.动态修订。遇法律法规、上位预案调整,指挥体系、风险、应急资源变化,或演练、处置发现问题等,及时修订并重新报备。
三、时间安排
预案修订坚持衔接省市、动态推进原则。
(一)动员部署与基础准备阶段(即日起—2026年5月底)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责任、流程,报区政府批准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各区级专项预案牵头部门、镇(街道、工业园区)及时动员部署,组建由本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业务骨干、专家及有应急处置经验人员参加,开展风险评估、资源调查、目录梳理、文本起草等基础准备工作。
(二)对接上级与编制完善阶段(长期坚持、动态推进)
严格遵循上位预案优先、逐级对标完善要求,分级推进预案编制修订。各区级专项预案牵头部门、镇(街道、工业园区)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做好上位预案衔接。
1.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市级对应专项预案印发后,牵头部门立即对标完善,90日内完成制修订并印发实施。
2.镇(街道)专项应急预案。区级对应预案印发后,镇(街道)结合辖区风险特点,编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60日内完成制修订并印发实施。
3.其他层级预案。区级部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预案同步推进、分批印发,不等待不拖延,确保与区级总体预案、专项预案衔接一致;安全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简化预案要素和内容。
(三)规范审批与印发实施阶段(按权限即时办理)
预案编制单位将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情况、专家论证结论等材料报送审批单位审核印发,因保密需发布预案简本的,一并报送。
1.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按程序送区应急局衔接协调,报区政府审批,以区政府办公室或区级有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印发。
2.部门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会议审定印发,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可联合印发;必要时由区政府办公室转发。
3.镇(街道)应急预案。由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审定印发。
4.工业园区应急预案。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批印发。
5.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急预案。经本单位或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发后印发。
6.村(社区)应急预案。由村(居)民委员会审定印发。
(四)依规备案与归档管理阶段(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1.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报市级相应专项预案牵头部门备案,同时抄送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2.部门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对应区级专项预案牵头部门)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抄送区应急管理局,同时抄送区级有关部门。
3.镇(街道、工业园区)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对应区级专项预案牵头部门)备案,抄送区应急管理局,同时抄送区级有关部门。
4.村(社区)应急预案。报镇(街道)备案。
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抄送属地镇(街道、工业园区)。
(五)培训演练与动态评估阶段(常态化长效化推进)
严格按照《办法》《实施办法》要求,在预案印发后30日内组织专题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职责流程。专项预案、部门预案每3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预案重大调整后及时组织演练。演练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评估报告,建立“演练—评估—整改—提升”闭环机制,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及时修订完善,确保预案务实管用、常态长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将本轮预案编修工作作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的关键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各项工作落地。
(二)严把编制质量,规范全流程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实战实用导向,严格遵循预案编制法定规范,严把编制质量关,杜绝形式主义。强化上下贯通、横向协同,做好预案衔接配套,同步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和工作手册,确保预案体系科学规范、权责清晰、务实管用。
(三)抓实宣教演练,强化评估提升。各部门各单位要常态化开展预案宣传培训,推动预案要求入脑入心、落地实操。坚持以练备战,扎实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健全演练评估与问题整改闭环机制,定期开展预案评估,依据形势变化动态修订完善,切实以演练检验预案、提升实战能力。
(四)强化统筹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加强预案编修工作统筹协调,细化方案、配强力量、明确分工,主动对接上级进度要求,构建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高效落地。
附件:凉州区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附件
凉州区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一、事件处置类
应急预案名称 | 牵头部门和单位 |
1.凉州区地震应急预案 | 区应急局、区地震局 |
2.凉州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区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凉州分局 |
3.凉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区应急局、区水务局 |
4.凉州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 区应急局、区林草局 |
5.凉州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 区应急局、区气象局 |
6.凉州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区气象局 |
7.凉州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
8.凉州区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 | 区农业农村局 |
9.凉州区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 区林草局 |
10.凉州区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 | 区林草局 |
11.凉州区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 区林草局 |
12.凉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
13.凉州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 区消防救援局 |
14.凉州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 区工信局、国网凉州区供电公司 |
15.凉州区核应急预案 | 区委军民融合办、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
16.凉州区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 区交通运输局 |
17.凉州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 市公安局凉州分局 |
18.凉州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区委网信办 |
19.凉州区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应急预案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信局 |
20.凉州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区应急局 |
21.凉州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区应急局 |
22.凉州区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区应急局 |
23.凉州区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区住建局 |
24.凉州区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区住建局 |
25.凉州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区市场监管局 |
26.凉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区卫生健康局 |
27.凉州区突发动物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 区农业农村局 |
28.凉州区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区市场监管局 |
29.凉州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 |
30.凉州区粮食应急预案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31.凉州区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区政府办 |
32.凉州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 市公安局凉州分局 |
33.凉州区处置大规模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 市公安局凉州分局 |
34.凉州区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 市公安局凉州分局 |
35.凉州区公共场所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市公安局凉州分局 |
36.凉州区恶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 市公安局凉州分局 |
37.凉州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 区财政局 |
38.凉州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区财政局 |
39.凉州区校园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区教育局 |
40.凉州区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区教育局 |
二、应急保障类
应急预案名称 | 牵头部门和单位 |
1.凉州区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预案 | 区委宣传部 |
2.凉州区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 区工信局 |
3.凉州区治安保障应急预案 | 市公安局凉州分局 |
4.凉州区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应急预案 | 区民政局 |
5.凉州区突发事件慈善力量动员应急预案 | 区民政局 |
6.凉州区突发事件现场地理信息保障应急预案 | 市自然资源局凉州分局 |
7.凉州区公路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 区交通运输局 |
8.凉州区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应急预案 | 区卫生健康局 |
9.凉州区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 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 |
10.凉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区应急局 |
11.凉州区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 | 区工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
12.凉州区电力保障应急预案 | 区工信局、国网凉州区供电公司 |
13.凉州区重大活动保障应急预案 | 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 |
备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视情况增加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保障应急预案。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