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发布机构 |
| 11622301566438677P/2025-07253 | 主动公开 | 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次性交通补助定额预付项目公示(第四批)
根据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39号)和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对2025年跨省和省内区外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的通知》(凉人社发〔2025〕104号)文件精神,经镇初审公示,凉州区人社局、凉州区农业农村局复审,现将凉州区省内区外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拟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定额预付名单公示如下(附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项目名称:2025年省内区外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定额预付项目。
建设内容:对暂时无法提供申报资料的脱贫劳动力,按区外省内就业1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预付,待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返乡时补充提供申报资料后,按原补助标准补足差额。
实施地点:金山镇、永丰镇、西营镇、怀安镇、松树镇、下双镇、九墩滩生态建设指挥部、古城镇、谢河镇、柏树镇、武南镇、邓马营生态建设指挥部、羊下坝镇、康宁镇、五和镇、张义镇、长城镇
资金构成及规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期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项目效益情况及利益联结机制:切实优化提升我区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可及性,积极鼓励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稳定就业,增加脱贫劳动力收入,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受益脱贫劳动力:共595人5.95万元
监督电话:0935—2212519 5815955
2025年省内区外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定额预付花名册(第四批).xlsx
2025年省内区外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定额预付分配表(第四批).xlsx
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9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