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九鑫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九鑫大酒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小磨香油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凉)食药监食[2018]44号 |
案件名称 | 武威市九鑫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九鑫大酒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小磨香油食品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小磨香油食品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武威市九鑫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九鑫大酒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作用代码) | 91620602MA73W1JM02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622301********6455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蔡万武 |
处罚结果 |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小磨香油1桶;2.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生效期 | 2018.05.07 |
处罚截止期 | 2018.05.18 |
处罚机关 | 凉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办结 |
地方编码 | 620602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8.05.18 |
备注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