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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22301013932616A/2026-12677 | 主动公开 | 凉州区审计局 |
凉州区审计局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值班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防范安全事故,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责任:实行主要领导总带班、其他科级领导带班、干部值班负责制。
二、值班人员:科级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值班时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按办公室制定的《值班安排表》执行。科级领导带班因请假、出差等原因不能带班的,按照名单顺序依次顺延。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均为值班人员,根据《值班安排表》中先后顺序实行轮流值班。
因休产假(包括女同志在怀孕七个月之后)、因病请假、挂职锻炼、驻村工作、受单位委派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巡视等任务在外地工作的,不再安排值班,待回到单位正常工作后再予安排。
三、值班地点:
值班地点为局办公室。
四、值班职责:
(一)负责受理来电、来访、接待、文件查收等公务事项。
(二)做好值班期间有关事项的记录,及时向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报告并请示处理意见,按局领导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三)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值班分管领导。
(四)交接班时,值班人员要将未处理完结的事务,向有关人员或接班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五)检查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六)保管好值班室内物品,保持值班室清洁卫生。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值班要求:
(一)值班时间。值班当日8:30至次日8:30,交接班时间为次日8:30。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排定顺序自觉值班,按时到岗并在规定值班场所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严禁无故缺席或擅自离岗,值班期间手机必须保持畅通。
(三)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四)值班领导在值班记录签字后,值班人员进行交接班工作。
(五)当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六)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
(七)值班期间不得饮酒。
(八)严格执行交接班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造成值班工作失误者,工作责任由交班人负责。
(九)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及其他工作场所,不准无关人员使用值班电话,不准无关人员翻阅值班日志、电话记录及涉密、敏感材料,严禁拍摄和传播涉密信息材料。
(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对未按期值班、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迟到早退的,未及时做好换班等原因导致值班断档的,或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责任追究: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值班人员未按期值班、擅自离岗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得评优选先;发生失火、失盗等不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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