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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2301013932616A/2026-12675 主动公开 凉州区审计局
凉州区审计局考勤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凉州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6-04-09 浏览次数:

凉州区审计局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对象和内容

1.考勤对象:全体干部职工。

2.考勤内容:考核全体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全体干部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期间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空岗、离岗。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等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请假审批(备案)规定。干部职工出勤情况作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考勤方式

办公室负责全体干部职工考勤工作,印制签到册,实行工作日每日上下班签到制。局内工作人员按时集中签到;赴外审计的审计组按照外出审计考勤签到方式执行。局领导和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抽查到岗情况

三、考勤签到

1.全体干部职工局机关上班期间,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按时签到到岗,考勤签到时间:上午8:30以前,中午12:00以后,下午2:30以前,下午6:00以后。考勤人员要加强对签到簿的管理,签到时间结束后立即将签到簿收回,送分管办公室领导审签后妥善保管。

2.局机关上班期间因临时外出办公事,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去向。经局领导同意外出参会、培训、学习等情况,视同公务,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即可。

3.审计组外出开展现场审计前,填写《项目定额管理审批表》,明确审计项目名称、被审计单位、审计组全体成员、外出起止时间等,经审计组长签字确认后,按程序完成定额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现场审计时,全体审计人员必须服从审计组的统一安排和管理,由审计组长牵头,主审具体负责考勤工作,实行考勤签到制度(签到册),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每个审计项目现场结束后次日,将外出考勤签到册报分管人事领导审签后,交办公室留存备案。

4.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准时参加局机关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等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事前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应参加会议(集体活动)人员如出现迟到、早退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缺席等情况,比照上下班考勤规定记录

四、请假、销假规定

全体干部职工实行请销假制度。因私、因病等不能上班的,必须事先书面履行请假手续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不得用口头、电话、短信、微信请假,返回工作岗位后及时销假。

1.病假。在办理病假手续时,及时说明有关情况,应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程序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体检、产检等事宜不属于病假范围。

2.婚假、丧假、产假与哺乳假。按程序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3.事假。工作人员办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假期处理,因事请假原则优先安排公休假。

4.公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本人意愿,统一统筹安排公休假。公休假应当于当年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者,可按照区上相关规定,发放公休假补助。单位已安排年休假,本人未休的不予发放公休假补助。

公休假时间: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享受年休假5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享受年休假10天;工作满20年,享受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累计请事假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请假方式和权限

(一)主要领导因公外出或因私外出,按照区上相关规定履行请假审批(备案)手续。

(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归口管理单位领导请假,填报《凉州区领导干部请销假和外出报告备案表》5天以内(含5天)的,由局主要领导批准,超过5天的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必须报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送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其他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局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半天以上至30天以内(含30天)的,由局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若在参与具体审计项目时,同时须经审计组长审批)、主要领导审批;超过30天或当年累计请假超过半年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或人社局审批。请假人员填报《凉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报告和请假审批(备案)表》(办公室统一编号)

(四)其他科级干部外出和请假,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超过5天的由局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送区委组织部备案。

(五)连续请假期内(除公休假外),遇节假日、双休日天数计算在请假天数内。

(六)在填报审批《凉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报告和请假审批(备案)表》时,必须按要求填写完整,明确请假类型、事由、天数,领导审批时要做到严格把关,执行好各类假期相关规定。

)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如需续假的,应在请假期满前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续假。

(八)全体干部职工外出离凉,必须做好外出报备,如实填报《外出报备表》,报请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其他请假政策和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六、监督检查

1.对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不按要求参加集体活动(会议)者给予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或通报批评

2.各领导和办公室定期不定期进行考勤抽查。凡抽查擅自离岗作早退处理;替别人代签到发现1次,当事双方视为旷工;严禁上班时间串岗聊天、吃零食,以及因私使用公用设备或在电脑上玩游戏、下棋、听音乐、打扑克等与工作无关事项,一经发现,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违反工作纪律作风办等督察部门查岗发现曝光或通报的,在干部大会上作检查,年底不得评先评优

3.机关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4.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每月统计汇总一次,由分管领导签字后,进行集中公示,作为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5.考勤情况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考核年度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含)以上,或旷工1次(含)以上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七、附则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若国家和省市、考勤规定有新变化的,按相关规定下发执行时间依法依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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