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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22301566438677P/2025-07252 | 主动公开 | 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公示(第十四批)
根据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39号)和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对2025年跨省和省内区外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的通知》(凉人社发〔2025〕104号)文件精神,经脱贫劳动力(监测帮扶对象)个人申报,镇政府初审,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核查,凉州区2025年省内区外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拟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对象(第十四批)公示如下(附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人社局反映。
项目名称:2025年省内区外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
建设内容:对省内区外就近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按照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积极鼓励和组织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脱贫劳动力收入,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实施地点:永丰镇、西营镇、康宁镇、怀安镇、松树镇、韩佐镇、下双镇、九墩滩生态建设指挥部、金山镇、谢河镇、古城镇、柏树镇、丰乐镇、邓马营生态建设指挥部、发放镇、长城镇、五和镇、张义镇
资金构成及规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期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带贫减贫机制:积极鼓励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稳定就业,增加脱贫劳动力收入,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受益贫困户:共138人3.81万元
公示时间:2025年8月31日—2025年9月9日
监督电话:0935—2212519 5815955
2025年省内区外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花名册(第十四批).xlsx
2025年省内区外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分配表(第十四批).xlsx
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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