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发布机构 |
11620602MB161547XN/2024-45892 | 主动公开 |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工业产品质量领域风险隐患
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局机关相关股室:
依据中央、省、市等上级部门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落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儿童安全坐垫、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电子门锁等工业产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工作如下:
一、目标任务
1、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燃气灶具、燃气用连接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燃气压力管道安全等领域风险和事故隐患,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强化震慑效应,着力解决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突出问题。
2、按照《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整治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和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进口等违法行为,着力保障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
3、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聚焦儿童安全坐垫、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电子门锁质量不合格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案件,着力保障相关产品质量。
二、行动时间
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
三、工作举措
(一)全面开展排查摸底
通过实地走访、调取“营业执照办理记录”等,“线上、线下”全面排查摸底辖区生产、销售(包括实体店及网店)企业,掌握产品生产、销售、近年来监督抽查、品牌创建等情况。
(二)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辖区内相关工业产品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且内容是否规范,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否正确标注执行标准,附件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三无”、无CCC等行为。
(三)发挥执法威慑作用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发现存在质量可疑行为的要立即向区局质量股报送信息,质量股对可疑产品制定抽检计划,针对性抽样检验;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将违法企业纳入严重质量失信企业名单,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分工。形成监管合力。各所、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此次产品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整合发挥产品监管、信用监管、执法稽查、品牌创建等各相关职能手段,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公众号、发放宣传册及现场指导等形式,宣传产品相关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居民增强识假辨假能力,增强消费者权益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落实周报制度。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实行周报制,请各所在每周三中午12时前报送上一周工作情况(见附件2),首次报送时间6月26日。儿童安全坐垫、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电子门锁监管台账也在26日前一并报送(见附件1)。2024年7月10日前报送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小结,10月中旬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满振文 联系电话:18293548993(微信同号)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