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政务文件
索引号 公开方式 发布机构
11620602MB1766681W/2024-38108 主动公开 凉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举办甘肃省民歌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 凉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4-04-18 浏览次数:

甘文旅厅办字〔2024〕44号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民(宗)委、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党群工作部,甘肃矿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省文化馆、省音乐家协会、省非遗保护中心,省民族歌舞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挖掘甘肃古老厚重、多元多姿的文化资源,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保护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增进文化认同,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省文旅厅、省民委、省文联决定在全省举办甘肃省民歌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唱响陇原民歌 逐梦伟大时代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至8月

三、参赛人员

热爱甘肃民歌并具有一定演唱水平的民歌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人员身体健康,男女不限,每首歌曲演唱人数及伴奏总人数不超过6人。有违法违规情形或因道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创作者、表演者不得参赛。

四、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内容紧紧围绕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原则上为甘肃地域内各民族原生态民歌、原创类民歌、翻唱类新民歌、改编创作类新民歌,杜绝“庸俗、低俗、媚俗”内容。

五、组别划分

全省民歌大赛分非专业和专业组两个组别。专业组选手是指专业文艺院团演员、文化馆从事音乐专业人员以及艺术专业院校在校师生(包括综合类大学所属的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艺术系、艺术学科在校师生)。

六、演唱形式

独唱、对唱、组合等方式均可。

七、活动安排及要求

全省民歌大赛分报名征集、作品展播、专家遴选、全省决赛、优秀作品展演暨颁奖晚会五个阶段。

(一)报名征集(2024年4月底):组织发动各市州、各县区文旅、民宗、文联部门、文艺团体以及省直文艺院团、各大院校单位推荐;鼓励全省社会各界民歌传承人、民歌爱好者等自行参加报名,每名参赛人员或团队限报一首民歌作品。参赛选手需在新媒体平台账号同步发布视频,并参与话题 #唱响陇原民歌。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参赛费。

报名参赛者可登录“微游甘肃”“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甘肃省民委官网”“甘肃省公共文化云”“唱响陇原民歌 逐梦伟大时代”甘肃省民歌大赛专题页面下载报名电子文档。

集体组织和个人报名务必于4月30日前将作品视频和《甘肃省民歌大赛报名表》《甘肃省民歌大赛单位推荐(个人报送)作品清单》《版权使用授权书》一并发送到大赛组委会审核(专业组邮箱:545177657@qq.com、非专业组邮箱:329272855@qq.com),报送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甘肃省民歌大赛+创作单位(个人)+作品名称”。作品视频及相关表格须用同一邮件发送,分开发送视为报名无效。

作品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清晰度1080P,格式Mpg、Mov或Mp4,声音清晰无失真,无水印Logo(鼓励使用横版)。请勿使用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存在肖像权或著作权争议的文字、图像、声音等。

各参赛作品报名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承办方对投稿作品拥有编辑权和对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且不支付任何费用。若参赛作品存在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行为,所涉法律责任由推荐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

(二)作品展播(2024年5-7月):对征集到的民歌作品进行展播前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品分批分期通过国家民委“道中华”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微游甘肃”“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甘肃省民委官网”“甘肃省公共文化云”等平台展播,并进行网络点赞互动。各市州、各县区文旅、民宗、文联部门等通过各种形式同步开展作品展播,提高活动的影响力。

(三)专家遴选(2024年6月):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遴选,根据作品质量,参考网友点赞量,综合确定100首入围作品,并从入围作品中按照组别各取前20名进入决赛。入围作品名单和进入线下决赛名单均通过国家民委“道中华”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微游甘肃”“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甘肃省民委官网”“甘肃省公共文化云”等平台公布。

(四)全省决赛(2024年7月):按照进入线下决赛名单,采取线上网络直播+线下比赛方式,根据参赛选手现场表现,参考网络热度,分组别竞演选出获奖名单。获奖结果通过国家民委“道中华”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微游甘肃”“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甘肃省民委官网”“甘肃省公共文化云”等平台公布。

(五)成果展示暨颁奖晚会(2024年8月):根据评奖结果举办全省民歌比赛成果展示暨颁奖晚会,宣传展示全省各地区、各民族传统音乐项目及保护成果,加强各民族传统音乐项目的交流沟通,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八、奖项设置

全省民歌大赛分组别设十佳民歌歌手和优秀奖10名,并设网络人气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按照各单位推荐作品数量及质量确定)。

九、评选标准

(一)作品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彰显民族文化魅力,展现文化自信。

(二)作品音乐风格新颖,旋律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三)演唱方式符合歌曲特色,感情真挚饱满,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四)节目编排体现创新创意,表现形式恰当,服装、道具、音乐等搭配得当,对作品诠释到位,使人产生共鸣。

十、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文旅厅、省民委、省文联

承办单位:省文化馆、省音乐家协会、省民族歌舞团

协办单位: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各市(州)县(区)文旅、民宗、文联部门

支持单位:新媒体公司

为确保圆满完成全省民歌大赛,成立全省民歌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省文旅厅、省民委、省文联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省文旅厅、省民委、省文联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省民委文化教育处、宣传处负责人和省文旅厅公共服务处、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负责人及省音乐家协会、省文化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人共同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活动组织组、宣传报道组。

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文化馆馆长担任,按照大赛组委会要求,负责起草制定全省民歌大赛方案,下发比赛通知,统筹完成全省民歌大赛各阶段工作。

活动组织组:组长由省音乐家协会主席担任,副组长由省文化馆副馆长担任,在大赛组委会的指导下,全面完成此次甘肃省民歌大赛活动各项事宜。

宣传报道组:组长由省民委文化教育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省文化馆副馆长担任,在全省民歌大赛组委会的指导下,完成比赛全过程宣传推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文化馆 何华(13609329869) 庞娟(13919393258)

附件:《甘肃省民歌大赛报名表》.doc

     《版权使用授权书》.doc

     《甘肃省民歌大赛单位推荐(个人报送)作品清单》.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