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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0602MB161547XN/2024-38600 主动公开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4-15 浏览次数: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有效防范遏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依据《武威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结合本区经济发展需要,按照辖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在全范围内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将落实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三抓三促”行动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范围、监管频次并组织实施分类精准监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多措并举、扶优治劣,着力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守牢守稳质量安全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 工作原则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质量问题导向,结合辖区内重点工业产品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紧盯质量安全关键环节、关键少数和关键风险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积极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有效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一一强化协同、发挥合力。加强部门协作,畅通信息渠道,加大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力度,增强专项行动整体性和系统性。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协同治理作用。

——标本兼治、扶治结合。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扶优和治劣相结合,帮扶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努力消除风险隐患。

(三) 主要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查处一批不合格产品,清理一批问题突出企业,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移送一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帮扶一批质量管理薄弱企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一风险整治一规范发展”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主要任务

(一)监管重点。

1.重点产品。危险化学品(溶解乙炔、工业过氧化氢、六氟化硫、丙烯酸、环氧乙垸、液氯)、危险化学品车载常压罐体、水泥、电线电缆、化肥、消防产品(灭火器、灭火毯、灭火贴、逃生缓降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成品油、防爆电气、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燃气用品(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调压器、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燃气泄漏报警器)、烟花爆竹、老年用品(老年内衣、老人鞋类、老视成镜、老年手机、成人纸尿裤、电热毯、坐便椅、淋浴辅助器)、食品用纸包装和容器等制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农用地膜、安全帽等18种重点产品。同时,各市场监管结合实际,对辖区内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做到产品种类明确,问题指向清晰,监管靶向精准。

2.重点对象。重点产品生产销售企业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的销售门店,以及舆情反映比较集中、消费者投诉比较多、在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中多次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生产销售企业。不定期对相关生产企业组织“回头看”,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已承接化工项目,产品是否需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产品是否涉嫌无证生产销售。

3.重点问题。生产领域以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原材料进货把关不严、未检验出厂或出厂检验记录不全,以及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未按标准生产等问题为重点;流通领域以销售无证产品、产品一致性不符、质量低劣、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以及销售者未履行进货查验等问题为重点。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依据国家总局75、76号令《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以推进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抓手,积极指导督促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

2.组织企业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生产企业以原材料进货检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为重点环节开展自查,销售企业以销售来源不明、一致性不符以及质量低劣产品为重点问题开展自查。督促企业细化排查事项,建立台账清单,对发现问题实施精准管控、及时整改,确保“真整改”“改到位”,并保留整改记录。对自查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督促企业主动报告并积极化解。

(三)强化监管工作责任

1.全面开展企业摸底排查。要加强重点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监管机制,积极建立台账清单,及时掌握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制定企业风险隐患化解方案,守好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2.组织开展质量安全隐患现场排查。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对生产销售单位进行现场排查检查。对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重点检查关键原材料、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关键质量控制点是否到位,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其他类型生产单位,重点检查产品一致性和标准符合性情况。对销售单位,重点检查进货验收制度、销售台账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销售来源不明、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况。

3.强化处理处置工作区局质量股负责定期开展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计划的制定,并及时安排抽样检验,注重流通领域、网络销售和农村市场监督抽查力度,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转交辖区监管所,协同监管所实施质量安全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对2年内2次及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组织专门现场检查。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要进行约谈,督促企业及时纠正问题,消除隐患。市场监管及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理,并按时上报后处理结果

4.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存在无证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等严重违法问题的企业要及时汇总上报,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于实施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向上级部门汇报,撤销其相关证书。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5.开展质量技术帮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通过“巡回问诊”“质量会诊”“质量培训”等方式,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质量技术帮扶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后期跟踪,确保帮出实效。对转移化工项目要主动上门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办理服务,督促需要取证企业依法申请办理许可业务。

6.加强认证监管工作。加强对重点产品中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的监督检查。在生产领域重点检查出厂产品是否全部获证并加施CCC标志,产品标识标注信息与CCC证书内容是否一致;在流通领域重点检查销售产品的CCC证书是否有效;依法查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目录,但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以及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

重点事项

(一)强化执行效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专项行动作为重要任务,自觉扛起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责任制,强化巡查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负责人责任上肩、履职尽责。对质量安全排查治理难度大的问题,要及时汇报,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件。

(二)强化智慧赋能。要注重运用智慧化手段,建立信息互通联动机制,打通区域间产品质量监管数据壁垒。要借助“互联网+监管”平台、“工品查”等企业检查和数据归集小程序,加强企业基本情况、监督检查、风险管理等数据信息采集各市场监管所一定要在检查生产、销售企业的同时,督促各经营单位安装“工品查”小程序,并实时将企业生产、销售经营信息录入“工品查”小程序。“工品查”微信小程序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三)强化督促指导。要建立质量问题约谈机制和问题处理督导机制,对于重视不足、整治不力的单位,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对风险隐患比较集中、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和出现敏感舆情的单位,实施“挂牌”督办,层层落实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责任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将列为质量工作考核和平安武威建设等重要评价指标。

(四)明确进度安排。要严格把握工作进度,于今年425日前完成排查登记工作。对于现场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处置,动态清零,9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工作。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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