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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0602013932069U/2024-35012 主动公开 凉州区财政局
凉州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全区及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公开
信息来源: 凉州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1-10 浏览次数:

凉州区2024年全区及区级预算已经武威市凉州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预算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全区及区本级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汇总预算情况予以公开。

 

附件:

1.关于凉州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全区及区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凉州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全区及区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说明

3.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说明

4.2024年全区财政草案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

5.2024年全区“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的说明

6.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7.2023年全区政府性债务情况的说明

8.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9.2024年全区专户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10.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11.2024年全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情况的说明

12.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13.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14.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15.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16.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17.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18.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

19.2023年全区财政专户收支执行情况表

20.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

21.2023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表

22.2023年全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项目情况表

23.2023年全区直达资金情况表

24.2024年全区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25.2024年全区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总表

26.2024年全区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27.2024年全区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平衡表

28.2024年全区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9.2024年全区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30.2024年全区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2024年全区部门预算保障项目支出明细表

32.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33.2024年全区“三公”经费汇总预算表

34.2023年全区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35.2024年全区及区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平衡表

36.2024年全区及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37.2024年全区及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表

38.2024年全区及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表

39.2024年全区及区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明细表

40.2023年全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41.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42.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平衡表

43.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44.2024年全区财政专户收支预算表

45.2024年全区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46.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部门经济分类预算表

47.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经济分类预算表

48.2024年全区医疗卫生收支预算表

49.2024年全区生态功能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表

50.2024年全区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表

51.2024年全区直达资金预算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52.2024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53.名词解释

 

附件1

 

2023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全区及区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415日在武威市凉州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凉州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凉州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全区及区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政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考虑防风险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落实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注重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节

约办一切事业,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房地产市场低迷叠加偿债高峰期来临,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预算平衡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优先保障三保和重点领域支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禁新增财政暂付款项,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629万元,占预算98.45%同比增长1.11%其中:税收收入77303万元,同比增长31.01%非税收入51326万元,同比下降24.76%;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6138万元,占预算的88.75%,同比增长3.61%

(二)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114万元,占预算34.1%,同比增长22.5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9826万元,占预算的98.63%,同比下降61.14%

(三)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02万元,占预算86.56%,同比下降31.9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3万元,占预算的27.01%,同比下降33.14%

(四)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0750万元,占预算的106.51%,同比增长17.5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8308万元,占预算的98.06%,同比下降25.66%

(五)全区财政专户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1324万元,占预算的95.86%;财政专户支出1530万元,占预算的110.8%

(六)全区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情况

2023年,全区安排财政存量资金12850万元,重点用于农村住房改造补助、农村厕所革命奖补、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公交体制改革运营亏损补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领域。

(七)全区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1533422万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1500208万元,比2022年增加1888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72546万元(限额37856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27662万元(限额1154862万元),政府债务余额在政府债务限额范围内,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2023年全区新增政府债务主要用于兰张三四线、教育、医疗、农业、水利、林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落实区人大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性、结构性税费支持政策,确保应减尽减、应免尽免,落实区级留抵退税1302万元,有效减轻企业压力,增强发展后劲。优化征管方式,积极应对各项减收因素,全力组织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11%。深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投资导向,加强上下联动,主动汇报衔接,积极向上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0177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6220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29700万元、一般债券7164万元,为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持。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区共安排财政存量资金12850万元,统筹用于重点领域事业发展。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底线性支出需求。一是理顺财政支出顺序,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共落实保工资支出248816万元、保运转支出16711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152685万元。二是加强教育领域投入。持续优化教育资源供给,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推进教育办学条件改善,教育资金投入147617万元,用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及职业教育。三是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706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拨付退役安置补助资金4212万元、优抚经费6104万元,全力保障优抚对象待遇,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质量。四是落实稳就业政策。拨付就业补助资金5550万元,尽最大努力确保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稳岗发展,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五是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投入科技资金7112万元,落实强科技行动,支持重大科技研发项目,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三)统筹财政资金,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一是聚焦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860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201万元,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乡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二是持续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投入资金52870万元,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国土绿化及南部山区储备林建设、东北部沙区治理及沙产业建设、河湖治理等项目,全力保障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三是投入资金17564万元,深入实施环卫一体化项目,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清理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全面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四是全力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4680万元,支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助力文化产业升级,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质,投入资金81449万元,全力保障城市老旧小区、棚户区、污水管网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落地见效。

(四)强化底线思维,防范财政运行风险。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制定《凉州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法定和隐性债务风险》等6个实施方案,确保依法依规举借政府债务,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着力消化存量债务,2023年共偿还政府法定债务本息139586万元;二是加强隐性债务管理,坚决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争取再融资一般债券80497万元,全力完成隐性债务年度化解任务,2023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49754万元;三是用足用好政府债券资金,2023年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36864万元,实施穿透式监测,密切关注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将债券资金全部落实到项目建设上,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五)深化财政改革,确保财政安全高效运行。一是积极推行零基预算管理方式,建立完善预算分配机制。继续抓好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推进信息公开常态化。二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持续做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形成科学合理、职责明确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系。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加大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好财政直达机制,用好管好财政直达资金,2023年财政直达资金总量223429万元,形成支出192065万元,支付率86%,更好发挥财政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的重要作用。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推动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全力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区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全区财源基础薄弱,加之受房地产市场低迷、结构性减税及留抵退税政策等因素影响,全区财政收入增长困难;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财政化解债务压力较大;兜牢三保底线、民生领域补短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等刚性支出逐年增加,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国资国企管理水平需要提升。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4年全区及区级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控一般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提高财政可持续能力,为全力打造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凉州,努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黄金节点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凉州新篇章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24年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充分考虑留抵退税和税费减免政策以及房地产市场等因素,科学预测收入增长目标。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在确保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的基础上,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出,兜底线、抓重点、补短板,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确保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按照上述编制思路,提出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全区财政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区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916万元,增长5%,返还性收入178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6724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0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9849万元,上年结转91267万元(国债37500万元,上级专项53767万元),总收入72669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议安排支出726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7282万元(三保支出325059万元),上解支出53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4055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扣除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106万元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7858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议安排区级支出549176万元,上解支出53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4055万元。

(二)全区及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6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39万元,上年结转4070万元,总收入21015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议安排支出21015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993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0万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一致。

(三)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87万元,转移支付收入314万元,上年结余954万元,总收入245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议安排支出2455万元,主要用于区属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四)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1131万元,建议安排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0805万元。收支相抵后,加上上年结余3296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3293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同时受财力所限,还有部分刚性支出无法列入预算。在预算执行中,我们将通过积极向上争取新增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券资金、盘活存量、动用预备费等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加以解决。同时,预算执行中的变动情况,我们将按程序及时提交预算调整报告。

四、2024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强收入征管和争取,严格预算执行,持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加强收入管理,健全日常联络协商机制,进一步推进财税协同征管,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积极涵养税源,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组合式税费政策及惠企纾困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培育高质量市场主体;及时掌握国家政策动向和支持方向,抓实积极财政政策红利,做好项目库谋划储备工作,加强向上汇报衔接,推进向上争取工作取得更好实效,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从严论证确需出台的增支政策,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印刷费、设备购置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切实推动过紧日子见行见效,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委托业务管理,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三是持续清理盘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将低效、无效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亟需领域。

(二)坚持稳中求进,守住财政运行底线一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年初预算足额安排三保支出,健全三保预算执行约束和监控机制,严禁挤占三保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加强财政运行分析研判,科学合理调度库款,严禁新增财政暂付款项,及时做好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化解财政支付风险。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积极争取专项债券额度,优先选择熟化程度较高的项目,为全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全区经济企稳回升;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全力筹措自有财力,确保政府法定债务不出任何风险;靠实部门偿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化债方案,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杜绝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搞建设,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三)理顺财政支出顺序,优先保障民生性支出需求。一是聚焦民生短板弱项,重点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民生支出需求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以上用于民生事项持之以恒惠民生、增福祉。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为有序扩大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增强高中和职业教育建设质量提供财力支持;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供给,支持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足额落实各项社保支出。二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补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支持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四)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助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一是做强工业企业。统筹财政资金,积极支持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工业企业奖补政策,做好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促进实体经济做大做强。二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继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支持发展奶产业基地建设和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推进高标准农田、现代寒旱特色农业等项目建设,做大做强现代农业。三是加强文化旅游产业投入。培育壮大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凉州形象,提高对外知名度。四是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生态产业、商贸流通、新型消费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做大做强服务支柱产业。

(五)持续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坚持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一是深化零基预算理念,更加科学、精准、有效安排预算资金,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使用效益。二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持续做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明确和细分财政事权,依据财政事权落实好区级支出责任三是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起来,当年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压减无效、低效支出,不断提高财政配置效率;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形成部门管项目、财政管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工作合力,促进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加强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水平。四是加强财会监督管理。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继续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各位代表,财政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们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勇毅前行,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凉州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

 

2023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

全区及区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说明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大口径财政收入338595万元,同比增长58.1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629万元,占预算的98.45%,同比增长1.11%

分科目情况是:(1)税收收入77303万元,同比增长31.01%。其中:增值税20895万元,企业所得税3643万元,个人所得税1306万元,资源税4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862万元,房产税3922万元,印花税2857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7932万元,土地增值税7477万元,车船税8016万元,耕地占用税354万元,契税14858万元,环境保护税129万元,其他税收收入9万元。(2)非税收入51326万元,同比下降24.76%。其中:专项收入1481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279万元,罚没收入518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3975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004万元,其他收入42万元,捐赠收入21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6138万元,占预算的88.75%,同比增长3.61%

分科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78万元,国防支出32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8709万元,教育支出14761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11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1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7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2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666万元,农林水支出15175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41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0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08万元,金融支出105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8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28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2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76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79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0万元,其他支出68万元。

(二)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114万元,占预算的34.1%同比增长22.54%

分科目收入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835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37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65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4554万元。

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9826元,占预算的98.63%同比下降61.14%

分科目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851万元;其他支出11261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4555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176万元。

(三)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02万元,占预算的86.56%,同比下降31.92%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3万元,占预算的27.01%,同比下降33.14%

(四)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0750万元,占预算的106.51%,同比增长17.5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75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45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549万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8308万元,占预算的98.06%同比下降25.6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18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841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5712万元。

(五)全区财政专户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1324万元,占预算的95.86%。财政专户支出1530万元,占预算的110.8%

(六)全区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情况

2023年,全区安排财政存量资金12850万元,重点用于农村住房改造补助、农村厕所革命奖补、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公交体制改革运营亏损补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领域。

(七)全区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1533422万元,政府债务余额1500208万元,比2022年增加1888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72546万元(限额37856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27662万元(限额1154862万元)。政府债务余额在政府债务限额范围内,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新增一般债券资金7164万元,主要用于武威东站站前广场站西路道路建设工程1600万元;武威第二十一中学改扩建项目1000万元;武威新城区消防队站建设项目550万元;凉州区学府路小学建设项目500万元;凉州区荣华二路道路建设工程500万元;凉州区雷台东路道路改建工程500万元;凉州区2023年城区公园绿地提质增效建设项目460万元;凉州区2023年城区公共绿地建设项目400万元;凉州区2023年城区绿地提质增效及见缝插绿建设项目400万元;武威历史街区保护建设项目10千伏外网电力专线300万元;凉州区古都路北延段道路建设工程300万元;翰林园二期300万元;凉州区金山镇综合服务中心及崖湾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204万元;凉州区怀安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44万元;凉州区东湖沟水库大坝安全监测项目6万元。

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297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中川机场至武威段项目(凉州区段)19000万元;凉州区东升二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项目15000万元;凉州城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14000万元;凉州区东北部沙区治理及沙产业建设项目13000万元;武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及停车场项目12500万元;凉州区南部山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10000万元;2022年凉州区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9100万元;凉州区2022年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项目5100万元;武威市凉州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5000万元;凉州区乡村振兴村组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4000万元;凉州区乡村建设省级示范镇村建设项目3400万元;凉州区金山镇抗旱应急调蓄水池工程3000万元;凉州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200万元;2022年凉州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2100万元;2022年凉州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2000万元;2.5万吨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2000万元;凉州区黄羊镇(黄羊工业园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1000万元;凉州工业园区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1000万元;武威市凉州区2022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网老化更新改造)1000万元;凉州区西营灌区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1000万元;凉州区丰乐镇镇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1000万元;武威市凉州区传染病医院诊治能力提升项目1000万元;凉州区第十二幼儿园建设项目1000万元;凉州区杂木灌区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800万元,凉州区金山镇抗旱应急调蓄水池工程500万元。

二、2024年全区及区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控一般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提高财政可持续能力,为全力打造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凉州,努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黄金节点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凉州新篇章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24年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充分考虑留抵退税和税费减免政策以及房地产市场等因素,科学预测收入增长目标。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在确保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的基础上,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出,兜底线、抓重点、补短板,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确保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一)全区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916万元(税收收入86031万元;非税收入48885万元),增长5%;返还性收入178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6724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0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9849万元,上年结转91267万元(国债37500万元,上级专项53767万元),总收入726691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26691万元,上解支出5354万元、上级补助资金79194万元后,区级可安排的财力为64214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议安排支出642143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228773万元,保运转支出19910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76376万元,刚性支出295169万元(含债务还本付息),区级重点项目支出21915万元。具体情况为:

1.保工资支出预算。保工资支出2287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2731万元,津贴补贴16036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815万元,绩效工资37776万元,乡镇工作补贴3021万元,绩效奖金28880万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241万元,离休费30万元,在职工资附加性支出63566万元(五险一金),完善人民警察工资待遇政策(值班岗位津贴、加班补贴)2470万元,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工资及乡村教师补助预留2207万元。

2.保运转支出预算。保运转支出19910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

3.保基本民生支出预算。保基本民生支出76376万元,主要是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补助29687万元,村级支出13569万元(村级办公经费2205万元、村组干部报酬10657万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资707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出12150万元,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5325万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817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938万元,义务兵优待金1316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25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70万元,残疾人补贴1677万元,政府承担支出责任的公共支出1000万元(公共交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800万元,临时救助800万元,退役安置支出466万元,中职教育学生资助430万元,老年人福利补贴348万元,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138万元,计划生育支出7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支出524万元。

4.刚性支出预算。刚性支出29516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的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35902万元,编制外长聘人员支出9154万元,公车改革补贴2142万元,干部职工取暖费16115万元,PPP政府支出责任1100万元,其他刚性支出76989万元(国债等上级专项资金91267万元、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主体政府采购项目服务费10000万元、调资及债务化解2550万元、消防业务经费1200万元、消防业务经费1200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1000万元、特岗教师工资及五险一金834万元、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人员工资补助800万元,福利机构运营经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地质灾害防治、驻村工作经费、农业保险、草原管护经费等21905万元)。

5.区级重点项目支出预算。区级重点项目支出21915万元,主要是预备费5200万元,城管运行经费2200万元;国土绿化倍增行动、林业运行等1628万元;城建系统(物业中心、住房服务中心、公园中心、路灯中心、大数据中心)运行经费2600万元;殡葬事业经费1500万元;区级储备面粉食用油小麦费用及利息补贴项目1336万元;凉州区农业产业发展奖补扶持项1000万元;绩效评价、投资评审、资产评估等550万元;税费征管经费700万元;城区街道绿化基础设施维护及绿地养护项目700万元;公路养护经费580万元;16号泵站及管道设施运行维护及绿化林木抚育管护项目400万元;项目前期费及招商引资经费300万元;大数据服务及电子政府信息运行维护费292万元;区级信访专项资金170万元;人工影响天气经费150万元;政府购买劳务服务、慰问费、土地普查、河湖治理、污染防治、交通事故鉴定、体育及幼儿园办公经费、科技扶持项目等资金2609万元。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同时受财力所限,还有部分刚性支出无法列入预算。在预算执行中,我们将通过积极向上争取新增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券资金、盘活存量、调整预算、动用预备费等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加以解决。同时,预算执行中的变动情况,我们将按程序及时提交预算调整报告。

(二)全区及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64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7267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828万元(从招拍挂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所有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的3%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96万元(从招拍挂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所有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按3000/亩计提),污水处理费收入228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8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62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39万元,上年结转407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10151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10151万元,扣除债务还本支出220万元后,建议安排支出20993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748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3354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储备;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48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818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行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228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601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68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574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8万元。

(三)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87万元,为国有企业利润收入;上级补助收入314万元,上年结余954万元,总收入245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建议安排支出2455万元,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82万元,区属国有企业资本金注1973万元。

(四)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113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214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98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080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20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8764万元。收支相抵后,加上上年结余3296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3293万元。

(五)其他事项

1.财政专户收支预算。财政专户预算收入1504万元,主要是教育收入,上年结余423万元,专户总收入1927万元。建议安排支出192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相关支出。

2.医疗卫生收支预算。全区各镇卫生院医疗收入预算82638万元;建议安排支出82638万元,主要用于各镇卫生院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全区政府采购预算32392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24466万元,工程类预算600万元,服务类预算7326万元。

4.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13501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预算2684万元,设备预算3698万元,家具、用具预算263万元,无形资产预算6402万元,物资预算451万元,文物和陈列品预算3万元。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全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51万元,同比下降19.64%,其中:公务接待费107万元,同比下降56.17%,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7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24万元),同比下降8.7%

6.一般性支出预算。一般性支出预算27809万元,比2023减少816万元,同比下降3%

三、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全区财政工作按照区委各项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二是坚持稳中求进,守住财政运行底线;三是理顺财政支出顺序,优先保障民生性支出需求;四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持续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附件3

 

202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说明

 

     202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55810元,比上年增加67811万元,同比增长17.48%其中:个人部分支出265784万元,比2022年增加20304万元,同比增长8.27%;公用经费支出22984万元,比2022年减少1530万元,同比下降6.24%;政策性、区列专项支出110655万元,比2022年增加26168万元,同比增加30.97%;中央、省、市专项资金28436万元(含专项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比2022年增加28436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2597万元,比2022年减少5568万元,同比下降19.77%;上解支出5354万元,与2022年持平。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住房保障民生性支出354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1.44%2022年增加75419万元,同比增加27%。分科目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20万元,比2022年增加4401万元,同比增长13.25%,主要是购买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2856万元,税费征管经费80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招商引资经费500万元,交通管理工作经费361万元,全区绩效评价购买社会服务费300万元,全区投资评审购买社会服务费300万元,区直机关大院等相关物业服务费249万元,区级信访专项资金200万元,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经费180万元,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经费180万元,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大数据中心入驻运行维护费154万元,办案专项经费130万元,财务人员培训及财政运行业务经费125万元,办案专项经费100万元等;国防支出120万元,比2022年增加7万元,同比增长6.19%,主要是区政府征兵工作经费30万元,武装部业务工作经费14万元,武装部民兵业务工作经费6万元等;公共安全支出25333万元,比2022年增加412万元,同比增长1.65%,主要是执勤津贴1023万元,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205万元,交通事故鉴定及办案经费150万元,警保合作劝导站车辆租赁、燃油130万元,车管服务场地租赁60万元,行驶证工本、驾驶证工本及车管业务经费50万元,辅警服装费36万元,智能高清电子警察项目网络租用费20万元等;教育支出123509万元,比2022年增加11183万元,同比增加9.96%,主要是专职保安和食堂从业人员工资1500万元,中小学项目建设设备购置运行经费1500万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273万元,区级配套营养改善计划1236万元,班主任津贴及教师培训1100万元,区财政补助课后服务费1000万元,特岗教师五险一金515万元,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工资补助495万元,2023年学前教育公用经费462万元,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地方教育费附加30%398万元,代课教师养老金330万元,中职学校免学费268万元,校车运行费200万元,凉州区第九、第十一幼儿园租赁费167万元,运动会及第二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100万元等;科学技术支出479万元,比2022年增加41万元,同比增长9.36%,主要是科技创新扶持资金150万元,科技特派员(特聘专家)工作经费66万元,村科技助理员报酬25万元,科普经费15万元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14万元,比2022年增加469万元,同比增长24.11%,主要是凉州区融媒体中心运行及维护费200万元,“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192万元,市区图书馆合署运行经费100万元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68万元,比2022年增加19535万元,同比增长43.57%,主要是过渡性津补贴养老保险部分14810万元,2023年离任村书记(主任)生活补助3052万元,武威烈士陵园骨灰堂建设项目及运营维护资金2964万元,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2860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500万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1351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341万元,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补助金989万元,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费600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补助经费493万元,退役军人其他安置补助经费448万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经费413万元,双拥模范城创建及拥军优属经费400万元,招聘人员工资及社保费400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366万元,工伤认定工作经费280万元,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251万元,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及人才招聘会工作经费216万元,人才发展专项经费154万元,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150万元,三支一扶招录并列人员补助资金130万元,领军人才津贴100万元等;卫生健康支28896万元,比2022年增加1726万元,同比增长6.35%,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补助1026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和责任险98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14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30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00万元,传染病控制和疫情处置经费100万元等;节能环保支出4038万元,比2022年增加1303万元,同比增长47.64%,主要是提前下达2023年公交体制改革运营亏损市级补贴资金1000万元,特殊卡补贴资金、特殊人群乘坐605路公交专线优惠政策补贴1000万元,武威市凉州区静脉产业园PPP项目1000万元,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63万元,大气污染防治经费200万元,水污染防治经费200万元,污水厂年度运营费1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54万元,比2022年增长2369万元,同比增长13.4%,主要是东升城建服务公司运行经费5135万元等;农林水支出87546万元,比2022年增加31013万元,同比增涨54.86%,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100万元,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贴资金7967万元,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贴资金6294万元,提前下达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734万元,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884万元,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2587万元,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354万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生活补助2206万元,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2000万元,2023年国土绿化及历年来绿化项目资金1500万元,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005万元,武威市凉州区永昌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度工程891万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707万元,在岗村医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费637万元,2023年武威市凉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PPP项目500万元,产业化奖补资金500万元,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费500万元,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500万元,林业运行补助479万元,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管护资金442万元,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项目400万元,提前下达省级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360万元,小城镇维护费320万元,离岗村医工龄补助经费302万元,2022年第一批省级旅游发展专项(乡村旅游示范县创建项目)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项目300万元,2022年草原生态国家公园建设经费300万元,河长制及河湖治理资金300万元,帮扶工作队经费213万元,美丽乡村示范村镇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经费200万元,农业保险区级配套资金200万元,2023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经费200万元,水管单位公益性补助200万元,2021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草原植被恢复费169万元,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厕所革命奖补资金预算107万元,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补助区级配套100万元等;交通运输支出797万元,比2022年增加10万元,同比增长1.27%,主要是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400万元,凉州区2023年日常养护经费(含灾毁保险资金)152万元,凉州区2023年建制村通客车补贴40万元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23万元,比2022年增加110万元,同比增长26.63%,主要是国有资产管理、评估等业务经费200万元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84万元,比2022年增加1055万元,同比增长320.67%,主要是提前下达凉州区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039万元,促销费专项资金100万元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22万元,比2022年增加282万元,同比增长13.82%,主要是2023年人工影响天气经费200万元,规划编制200万元,确权工作经费200万元等;住房保障支出19227万元,比2022年增加6086万元,同比增长46.31%,主要是过渡性津补贴住房公积金部分3332万元,凉州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运行经费(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245万元,提前退休人员财政补贴缴纳公积金155万元,提前下达2023年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市级配套资金100万元等;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17万元,比2022年增加658万元,同比增长117.71%,主要是区级储备面粉食用油小麦费用及利息补贴1095万元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11万元,比2022年增加705万元,同比增长35.14%,主要是消防业务经费1115万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1005万元等;预备费5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1000万元,同比增长25%;其他支出300万元,比2022年增加50万元,同比增长20%,主要是慰问费(春节慰问及部队慰问等)3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656万元,比2022年增加259万元,同比增长2.76%,主要是一般债券付息支出9376万元,世行贷款(交通局)项目28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50%;债务还本支出12941万元,比2022年减少15674万元,同比下降54.78%;上解支出5354万元,与2022年持平。

 

附件4

 

2024全区财政草案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

 

2024年,我区在编制预算时,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和历年形成的补助收入基数,将上级补助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做到全口径财政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返还性收入情况说明

返还性收入情况1781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3634万元,与上年持平;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003万元,与上年持平;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76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般性转移支付367242万元,比2023年增加69347万元,同比增长23.28%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93315万元2023年增加22281万元,同比增长13.0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41501万元2023年持平结算补助收入2873万元2023年减少625万元,同比下降17.87%;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4046万元2023年持平;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3100万元2023年减少100万元,同比下降3.13%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4883万元2023年增加1515万元,同比增长11.33%固定数额补助收入34445万元2023年增加1202万元,同比增长3.6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16178万元,比2023年增加1917万元,同比增长13.44%;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9万元,比2023年增加219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9618万元,比2023年增加30276万元,同比增长324.08%;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365万元,比2023年增加536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74万元,比2023年增加435万元,同比增长41.87%

三、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04万元,比2023年增加5604万元,其中:农林水5019万元,比2023年增加2325万元,同比增长86.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565万元,比2023年增加565万元。

上述情况为年初预算数,随着中央、省、市补助增加和2024年财政结算办理,相关情况将会相应发生变化。

 

 

附件5

 

2024全区“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的说明

  

2024年,我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压减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1万元,比上年减少208万元,同比下降19.64%,其中:公务接待费107万元,比上年减少137万元,同比下降56.15%,主要是部分单位公务接待批次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同比下降20%。公务用车运行费720万元,比上年减少65万元,同比下降8.28%,主要是部分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

 

附件6

 

2024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90346万元,较上年减少63414万元,同比下降24.99%,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88035万元,较上年减少65725万元,同比下降25.9%;上级补助收入2106万元,较上年增加2106万元。分科目情况: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467万元,较上年减少3057万元,同比下降46.87%;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4万元,较上年减少92万元,同比下降46.9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8298万元,较上年减少70339万元,同比下降29.4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10万元,较上年减少5153万元,同比下降84.99%;污水处理费收入2280万元,较上年减少60万元,同比下降2.56%

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90346万元,较上年减少63414万元,同比下降24.99%,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10346万元,较上年减少137814万元,同比下降55.53%;债务还本支出8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74400万元,同比增长1328.57%。分科目情况:城乡社区支出76941万元,较上年减少155155万元,同比下降66.8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8080万元,较上年减少148893万元,同比下降68.62%,其中: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9817万元,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支出700万元,各相关单位城市建设支出50万元,各相关单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324万元,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土地储备中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6178万元,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920万元,区住建局廉租住房支出5100万元,区自然资源分局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废旧宅基地复垦基金)992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3467万元,较上年减少3057万元,同比下降46.86%,其中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567万元,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其他国有土地收益金支出9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104万元,较上年减少92万元,同比下降46.94%,主要是区自然资源分局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10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010万元,较上年减少3053万元,同比下降50.35%,其中:凉州工业园区510万元,黄羊镇(黄羊工业园区委员会)400万元,区住建局800万元,区城区路灯管理所30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2280万元,较上年减少60万元,同比下降2.56%,其中:黄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200万元,武威市排水管理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2080万元;其他支出211万元,较上年增加211万元,主要是区文旅局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3188万元,较上年增加17124万元,同比增长106.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16296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945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支出546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付息支出948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费用支出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万元等。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74400万元,同比增长1328.57%,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附件7

 

全区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2023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1339472万元(一般债务限额30918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30287万元),新增债务限额55913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额度76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额度550700万元,新增外债限额837万元,)。

2023全区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债务余额为1311368万元(一般债务286206万元,专项债务1025162万元),2022年末增加577269万元,增长78.64%,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二、政府债券转贷情况

2023年,全区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1323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76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575400万元,新增再融资债券30230万元(一般债券29468万元,专项债券762元)。

三、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和政府债务偿债计划,将债券还本付息支出相应列入预算2023年我区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共计63102元,已全部按期兑付,其中: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35568元(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债券本金30230元,自有财力偿还到期债券本金5338元);偿还到期债券利息27534一般债券付息支出9642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7892万元

 

附件8

 

2024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情况的说明

 

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4592万元,比2023年增加12210万元,同比增长14.8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678万元,2023年增加3430万元,同比增长10.02%,主要是2024预计部分失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较多,导致了收入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039万元,2023年增加8690万元,同比增长19.16%,主要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导致了收入增加。另外由于2024年工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费基数增加,导致了收入增加;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875万元,2023年增加90万元,同比增长3.23%,主要是2023年工伤费率较低,上级补助收入较多,总收入增加,2024年提高了工伤费率,不需求上级补助收入,导致了总收入下降。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3390万元,2023年增加16858万元,同比增长20.22%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省级统筹的原则,历年结余全部上解省级,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上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历年结余,导致了支出增加。另外各种养老保险每年都调整养老金,导致了支出的增加,两者相加,总体支出比上年增加。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685万元,2023年增加9483万元,同比增长27.7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3763万元,2023年增加7486万元,同比增16.18%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800万元,2023年减少111万元,同比下降3.81%收支相抵,加上历年累计结余-5656万元,年末滚结余14464万元。

 

附件9

 

2024全区专户收支预算

情况的说明

 

2024年,全区财政专户预算收入1381万元(教育收费),比2023年减少62万元,同比下降4.3%,主要是部分学校撤并及学生生源减少。

2024年,全区财政专户预算支出1381万元(教育收费),比2023年减少62万元,同比下降4.3%,主要是部分学校撤并及学生生源减少。

 

附件10

 

2024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情况的说明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042万元,较上年增加1034万元,同比增长12925%。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041万元,较上年增加1034万元,同比增长12925%

 

 

附件11

 

2024全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情况的说明

 

2024年,全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42523万元(中小企业倾斜安排项目资金40%预算万元),较上年增加1788万元,同比增长4.39%,其中:货物类预算21847万元,较上年增加840万元,同比增长4%(专用货物15663万元、通用货物2481万元、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995万元、计算机设备及软件958万元、办公设备811万元等),工程类预算4689万元,较上年增加541万元,同比增长13.04%(修缮工程2025万元、专业施工1950万元、装修工程38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238万元,工程准备90万元),服务类预算15987万元,较上年增加407万元,同比增长2.61%(其他服务9669万元、维修和保养服务2959万元、信息技术服务684万元、商务服务372万元、租赁服务预算348万元等)。

 

凉州区政府预算公开附表12-52.xlsx


附件53

 

 

一、收支预算类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审查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全口径预算管理:指将全部政府收支纳入预算,并接受与其性质相适应的管理和监督,使政府预算做到体系完整、结构清晰、权责匹配、公开透明。政府预算体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支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预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利、股息和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支出主要用于对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弥补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等。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政府公共预算安排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收支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财政体制划分,由地方分享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构成,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是地方可用财力的自身收入部分。

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有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按照规定标准向特定对象收取费用形成的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是指矿藏、水流、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森林、草原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按照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支出,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和其他支出等。按照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调入资金:指各级财政因平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而从基金结余和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预备费:按照《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指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总财力,包括地方政府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上解收入和调入资金等。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指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各项支出总和,包括地方政府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专项上解支出、补助支出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 

结转资金:是指预算安排项目的支出年度终了时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故未执行但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终了时,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扣除预算支出实际完成数和结转资金后剩余的资金。

超收收入:是指年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实际完成数超过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收入数的部分。不包括转移性收入和政府债务收入。

预算调整:根据预算法规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编制年度预算调入使用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含对下级转移支付)的5%。根据财政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除用于冲减赤字外,应当用于设置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用于设置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连续结转两年仍未用完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可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并应当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民生支出:根据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变化情况,民生支出具体是: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

两个优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

残疾人两项补贴即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一般性支出:按财政部规定,一般性支出是指反映在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30204“手续费30218“专用材料费30225“专用燃料费30228“工会经费30229“福利费30240“金及附加费用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31002办公设备购置31013公务用车购置31019“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体制类

财政体制:是处理上下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包括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和财政转移支付等基本要素。

财政转移支付:是以各级政府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宗旨,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转移性收入:是指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以及按照财政部规定列入转移性收入的无隶属关系政府的无偿援助。

转移性支出:包括上解上级支出、对下级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调出资金以及按照财政部规定列入转移性支出的给予无隶属关系政府的无偿援助。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均衡地区间的人均财力,由上级政府预算安排、地方政府统筹使用的转移资金。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财力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

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上级政府根据下级政府有关经济指标和政策,通过规范的测算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后,对标准收入小于标准支出的下级政府给予的补助。补助资金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政策要求自主安排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并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上解收入:指根据财政体制规定,由下级财政向上级财政上缴的收入。一般指财政体制上解,以及企业隶属关系变化、预算执行过程中利益分配关系调整、专项扣款等形式的上解。下级财政上解收入是上级财政总收入的来源,但不属于上级预算收入。

上解支出:是指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财政体制规定上解上级政府的各项支出。

政府收支分类:指对政府收入和支出进行类别和层次划分,以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是编制财政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以及预算单位进行会计明细核算的重要依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由财政部统一编制,其中:收入分类设类、款、项、目四级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支出功能分类设类、款、项三级科目,主要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的支出总量、结构和方向;支出经济分类设类、款两级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具体用途。

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是指按现行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列为地方预算的、由地方财政支配使用的预算资金。由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及其他统筹资金组成。地方可安排财力,指地方政府可自主支配财力,不包括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及上解支出。

三、财政改革类

零基预算:是指年度预算编制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开支标准,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结合财力状况、轻重缓急、实际需求、绩效情况等,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方式。

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坚持统一领导、全面规范,因地制宜、激励相容,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意见》明确了五个方面重点改革措施。一是清晰界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划分省以下各级财政事权,明晰界定省以下各级财政支出责任。二是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参照税种属性划分收入,规范收入分享方式,适度增强省级调控能力。三是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厘清各类转移支付功能定位,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科学分配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四是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机制。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推进收入划分调整,加强各类转移支付动态管理。五是规范省以下财政管理。规范各类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做实县级三保保障机制,推动乡财县管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主要内容包括: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是指为进一步深化国库制度改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支付效率而推行的一项系统性改革。通过实现一套电子账务凭证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之间跨部门、跨系统的联网共享和无纸化运行,减少资金拨付过程中的人为干预,确保财政资金管理安全、高效。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绩效管理理念、绩效管理方法融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是一种以绩效目标的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运行监控为保障,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关键,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的预算管理模式。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

预决算公开: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根据《预算法》规定,政府预决算要在本级人大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要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存量资金:指存放于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而未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即结余结转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就是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统筹用好,集中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一般债务是指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一般债券、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债务;专项债务是指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专项债券。

政府债务的举借方式和主体: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适度举债,市县确需举债的只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式举借政府债务。

政府债务的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市县的政府债务限额由省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下达的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各级政府债务年末余额不得突破省政府批准的限额。

政府债务的预算管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或有债务确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的,偿债资金要纳入预算管理。

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政府债务的风险管理:评估各地区债务风险状况,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风险预警,列入风险预警范围的债务高风险地区,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偿债力度,逐步降低风险。

再融资债券:再融资债券是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的债券,是财政部对于债务预算的分类管理方式。再融资债券不能直接用于项目建设,但可为地方政府缓解政府偿债压力,降低利息负担。地方发行再融资债券实行限额管理。

政府债务的偿还:政府债务按照谁举借、谁偿还原则,中央和省级政府不救助。一般债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专项债务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项收入和在同一项目周期内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

预算管理一体化:就是要以系统化思维整合预算管理全流程,建立各级财政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将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各级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的报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包括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以及以此为基础进行的综合分析等。

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通过查找、梳理、评估财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内控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对财政管理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及机制。

四、政策类

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政策是指政府通过改变财政收入和支出来影响社会总需求,从而最终影响就业和国民收入的政策,财政政策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就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即通过增加政府投资与刺激消费需求来拉动经济增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方面可以通过增发国债或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扩大政府的公共性支出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减税的方式,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负,从而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和个人增加消费。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四个关键点是:促进过剩产能有效化解,促进产业优化重组;降低成本,帮助企业保持竞争优势;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

三新一高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

六稳”“六保六稳是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六保是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

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制造业等6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行业。

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完善减负纾困等政策,夯实经济稳定运行、质量提升的基础,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一方面,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另一方面,综合考虑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就业消费投资,大力改进因增值税税制设计类似于先缴后退的留抵退税制度,对留抵税额提前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行业留抵退税问题。

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值税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留抵税额主要是纳税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在时间上不一致造成的,如集中采购原材料和存货,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投资期间没有收入等。此外,在多档税率并存的情况下,销售适用税率低于进项适用税率,也会形成留抵税额。

四个不摘: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过渡期,脱贫摘帽县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做到摘帽不摘责任;脱贫攻坚主要政策要继续执行,做到摘帽不摘政策;扶贫工作队不能撤,做到摘帽不摘帮扶;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摘帽不摘监管。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1326日,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作出全面规定。在资金用途上,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以及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下放权限和强化管理相结合,将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继续下放到县级,并赋予更大自主权,明确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和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

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是指利用政务内网光纤专线实现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财政的联网,建立各级人大预算收支联网监督系统,把财政数据同步到人大来,实现各级财政部门与人大的实时互联互通,将政府各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置于人大监督之下。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加快建设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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