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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永丰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 凉州区永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9-27 浏览次数: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村级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食品药品、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4、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镇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服务发展服务中心。

我镇辖8个行政村,63个村民小组,属三类乡镇。

单位的编制人数合计4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财政供养人数合计49人,其中:统发人员49人,非统发人员0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永丰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永丰镇人民政府本级。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详见附件1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09.59万元,支出总计1209.5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82.46万元、降低6.38%,支出增加18.82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和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0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3.65万元,占86.28%;其他收入73.45万元,占13.72%。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0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04万元,占60.68;项目支出475.55万元,占39.32%。

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101.28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项目资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3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8万元,增长0.53%。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97万元,增长8.91%。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规定的人员工资标准调资。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3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36万元,增长10.4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97万元,增长8.91%。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3万元,占33.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增加了人员基本工资以及正常晋升工资标准;公共安全支出0.02万元,占0.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此项目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8.75万元,占7.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17万元,占2.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城乡社区支出20.59万元,占1.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此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575.88万元,占50.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1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此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2.21万元,占3.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2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统发人员年初转为统发,增加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4.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0.55万元,较上年减少136.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5.84万元、津贴补贴295.33万元、奖金5.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2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11万元、职工医疗保障缴费20.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3万元、住房公积金4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97万元。公用经费113.47万元,较上年增加3.0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8.06万元、印刷费1.8万元、咨询费0.69万元、手续费0.01万元、电费6.03万元、取暖费13.03万元、邮电费0.27万元、差旅费0.15万元、维修维护费1.02万元、租赁费3.31万元、劳务费5.01万元、委托业务加工费0.08万元、工会经费0.0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41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无购车事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无购车事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万元,主要原因是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减少公务接待和严禁公车私用等有效措施使“三公”经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公车维修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没有增减变化,较上年支出数没有增减变化。(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人均接待费0,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7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4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49.26万元,印刷费0.45万元,咨询费2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2万元,取暖费18万元,差旅费2万元, 维修(护)费6.35万元, 劳务费18.45万元,工会经费0.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93.2万元,增长62.76%,主要原因是取暖费及劳务费增加。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其他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农技服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2个,二级项目 12 个,共涉及资金 18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4.62%。

组织对迁平坟补助资金、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省级奖补资金、省级村庄清洁行动奖补资金、2021年中央及省、市级第一批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资金、全区镇(街道、园区)供暖补助资金、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省级奖补资金-行政村卫生公厕建设奖、农村厕所革命省级奖补资金、2020年农业产业化发展奖补扶持资金、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区级财政奖补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乡村振兴及产业发展资金-2020年市级村庄清洁行动奖补资金、2021年国土绿化倍增行动项目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等 1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8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在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上,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工作质量达标率以及完成及时性、实际工作完成率等方面进行自评,各项资金支出均已达到预期指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告表格.xls 附件2永丰镇共享共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附件3永丰镇共管共享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附件4永丰镇财政资金监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附件5永丰镇财政资金监管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附件6永丰镇公益性公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附件7永丰镇公益性公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附件8永丰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凉州区永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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