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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2301566438677P/2023-41753 | 主动公开 | 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凉州区人社局、凉州区乡村振兴局、凉州区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跨省和省内区外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76号)和凉州区人社局、凉州区乡村振兴局、凉州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89号)文件精神,经镇初审公示,凉州区人社局、凉州区乡村振兴局复审,现将凉州区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拟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定额预付名单公示如下(附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项目名称:2023年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定额预付项目。
建设内容:对暂时无法提供申报资料的脱贫劳动力,按区外省内就业100元、省外就业2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预付,待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返乡时补充提供申报资料后,按原补助标准补足差额。
实施地点:五和镇、永丰镇、邓马营湖生态指挥部、丰乐镇、谢河镇、金塔镇、河东镇、九墩滩生态指挥部、西营镇、吴家井镇、黄羊镇。
资金构成及规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期限: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
项目效益情况及利益联结机制:切实优化提升我区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可及性,积极鼓励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稳定就业,增加脱贫劳动力收入,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受益脱贫劳动力:313人
监督电话:0935-2212519 0935-5815955
2023年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定额预付分配表(第九批).xlsx
2023年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定额预付花名册(第九批).xlsx
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