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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23010153211573/2023-41373 | 主动公开 | 凉州区康宁镇人民政府 |
广大康宁群众,凉州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经开始啦,为确保2024年度您的医保权益,请关注一下征缴政策并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参保缴费。
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覆盖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
缴费标准:
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低收入人口参保资助标准:
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省统一的分类资助政策。资助对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行参保资助。资助对象身份类别发生变动的,已享受的资助待遇暂不调整,下个参保年度按照新的身份类别享受相应资助政策。全额资助对象实行免征代缴,个人无需缴费;定额资助对象实行差额征缴,按照个人缴费标准扣除相应资助标准的差额进行缴费。
1.资助对象
由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给予参保资助,分为全额资助对象和定额资助对象。
2.资助标准
全额资助对象实行免征代缴,个人无需缴费;定额资助对象实行差额征缴,按照个人缴费标准扣除相应资助标准的差额进行缴费。
(1)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实行免征代缴,个人无需缴费;
(2)农村一、二类低保(含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按照31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个人缴费70元;
(3)农村三、四类低保(含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250元标准资助,个人缴费130元;
(4)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临时性纳入定额资助范围,资助标准为100元,个人缴费280元;
(5)已脱贫人口继续按100元标准定额资助,个人缴费280元。
3.资助原则
具有多重身份的资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资助。
缴费时限及待遇享受:
1.缴费期限: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待遇享受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注意: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新生儿、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含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断保人员等特殊人群,可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实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上述特殊人群需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通过线上或线下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
1.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监护人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的,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参保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新生儿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缴费须知:
1.银行柜台缴费
参保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到武威农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武威分行、兰州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线下缴费,缴纳成功后,银行工作人员向缴费人开具业务凭证。
2.手机APP缴费
参保居民通过甘肃农信APP、中国农业银行APP“医保缴费”模块,根据提示依次录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缴费。
3.税务小程序缴费
微信小程序搜索“甘肃税务社保缴费”或微信扫描下方葵花码,根据提示依次录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缴费,缴费后生成的电子凭证可作为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