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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0600MB1866420X/2023-40514 | 主动公开 | 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
关于同意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5T/h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论证报告实施的函
信息来源: 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发布日期: 2023-09-01 浏览次数: 次
关于同意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5T/h
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论证报告实施的函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请上报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5T/h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论证报告》收悉。经核实,你单位编制的《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5T/h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论证报告》已经过专家审查,我局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同意该项目实施,并提出如下监管意见:
一、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主要发生以下变动:
原环评批复建设内容为建设15t/h燃煤锅炉2台,配套建设碱式脱硫+布袋除尘2套及相应厂房。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15t/h燃煤锅炉1台,配套碱式脱硫+布袋式除尘1套;建设15t/h燃气锅炉1台及其附属设施。
三、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5T/h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论证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根据有关规定,你单位应及时更新排污许可手续,同时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将监测结果报我局备查。
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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