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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2301566438677P/2023-39782 | 主动公开 | 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于申报2023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告
为切实做好全区稳就业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和《关于进一步精简享受就业补贴政策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的通知》(甘财社〔2019〕456号)精神,现对我区辖区内申报2023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补贴范围
(一)申报条件:
在凉州区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就业困难人员(下同)是指经人社部门认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大龄人员;
2. 城镇“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人员;
3. 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未就业人员;
4.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未就业残疾人员;
5. 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 因失去土地等原因转为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
7. 登记失业的复退军人、现役军人配偶、军烈属;
8. 区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范围:
1. 补贴缴费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 补贴分类标准: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 补贴方式: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凉州区人社局进行申请。
二、申报资料
各类企业申请社保补贴资金,需向凉州区人社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认定: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在银行设立基本账户证明;
3. 劳动合同复印件;
4. 申请享受人员月工资流水;
5. 社保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
6. 其他需要佐证的资料。
①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②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1.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应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审核公示:区人社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企业享受社保补贴的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
3. 核拨资金: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地点:凉州区天丰街32号人社大厦525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5-2214570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附件1:凉州区2023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社保补贴资金申请承诺书.docx
附件3:凉州区2023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员花名册(1).xls
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