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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报2023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告
信息来源: 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8-21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全区稳就业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和《关于进一步精简享受就业补贴政策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的通知》(甘财社〔2019〕456号)精神,现对我区辖区内申报2023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补贴范围

(一)申报条件:

在凉州区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就业困难人员(下同)是指经人社部门认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大龄人员;

2. 城镇“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人员;

3. 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未就业人员;

4.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未就业残疾人员;

5. 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 因失去土地等原因转为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

7. 登记失业的复退军人、现役军人配偶、军烈属;

8. 区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范围:

1. 补贴缴费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 补贴分类标准: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 补贴方式: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凉州区人社局进行申请。

二、申报资料

各类企业申请社保补贴资金,需向凉州区人社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认定: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在银行设立基本账户证明;

3. 劳动合同复印件;

4. 申请享受人员月工资流水;

5. 社保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

6. 其他需要佐证的资料。

①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②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1.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应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审核公示:区人社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企业享受社保补贴的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

3. 核拨资金: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地点:凉州区天丰街32号人社大厦525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5-2214570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附件1:凉州区2023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社保补贴资金申请承诺书.docx

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新).docx

附件3:凉州区2023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员花名册(1).xls

 

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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