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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2301013931904W/2023-41447 主动公开 中共凉州区委统战部
2022年度中共凉州区委统战部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 中共凉州区委统战部 发布日期: 2023-08-16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分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凉州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凉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区委领导全区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侨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向区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二)负责联系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宣传和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三)负责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四)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五)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六)负责联系区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七)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八)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九)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十)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十一)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战、民宗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机关设置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党派和非公经济股、台侨股5个股室。核定行政编制15名,工勤事业编制2名。设部长1名,常务副部长1名,副部长2名。实有人员15名。下设民族宗教事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员5名。区级6个民主党派核定行政编制6名,实有5名。有退休人员7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分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575.43万元,支出总计575.43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43.15万元、增长73.18%,支出增加240.93万元、增长72.03%,主要原因是拨付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经费,二是区级各民主党派经费由统战部代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7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5.4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7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06万元,占62.22%;项目支出217.37万元,占37.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7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15万元、增长73.18%。主要原因是拨付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经费,二是区级各民主党派经费由统战部代管。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09万元,增长19.30%。主要原因是省上拨付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经费和新型宗教场所创建资金。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7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93万元、增长72.03%,主要原因付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经费,二是区级各民主党派经费由统战部代管。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09万元,增长19.30%。主要原因是省上拨付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经费和新型宗教场所创建资金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5.43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9万元,增长38.15%。主要原因是拨付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经费和新型宗教场所创建资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75万元,占5.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动;卫生健康支出16.55万元,占2.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动;住房保障支出17.65万元,占3.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调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7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93万元、增长72.03%,主要原因付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经费,二是区级各民主党派经费由统战部代管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6.53万元,支出决算为50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经费和新型宗教场所创建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9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社保缴费基数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4万元,支出决算为1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社保缴费基数变化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87万元,支出决算为1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3%,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社保缴费基数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8.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8.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73万元,增长20.71%,主要原因是区级各民主党派财务由统战部代管。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4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9万元,增长69.20%,主要原因是区级各民主党派财务由统战部代管。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车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部机关、各党派机关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用品购置、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1增加20.19万元,增长69.20%,主要原因是区级各民主党派财务由统战部代管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0万元,上升4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1万元,增长55.47%。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我部公务用车在12月15日根据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划转给区机关事务中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规定,减少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2、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主要用于下乡调研、民族宗教、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减少车辆运行费用

4、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112月15日根据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划转给区机关事务中心国内公务接待,车辆运行维护费1.85万元。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6,共涉及资金22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凉州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经费特需经费民主党派业务经费换届经费宗教团体办公经费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律师费)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4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凉州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经费、特需经费、民主党派业务经费、换届经费、宗教团体办公经费、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律师费)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凉州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经费全年共实际支出188.3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存在差距;三是少数指标落实不到位,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加强运行过程中的监督特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部特需经费全年共实际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统战工作面广量大的实际情况,经费使用取得一定成绩,同时也有不足之处,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存在差距;三是少数指标落实不到位,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特需经费的管理以及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努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二是加大跟踪管理力度,督促项目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三是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强化实施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民主党派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区级各民主党派业务经费全年共实际支出11.8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存在差距;三是少数指标落实不到位,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严格管理,加强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做好区级民主党派财务代管工作换届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换届经费全年共实际支出8.2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次评价工作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指标设置可能存在不够科学,不够合理的地方,有些指标值无法确定标准值,对评价可能产生一定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编制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细化经费、完善信息,制定更合理、合法、合规、可行的绩效指标宗教团体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宗教团体办公经费全年共实际支出6.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存在差距;三是少数指标落实不到位,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加强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律师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全年共实际支出2.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存在差距;三是少数指标落实不到位,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加强运行过程中的监督

四、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3.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中共凉州区委统战部

                      2023816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宗教团体).doc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统战特需经费).doc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律师费).doc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换届经费).doc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党派业务经费).doc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创建).doc(统战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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