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发布机构 |
11622301013931840Y/2023-37840 | 主动公开 |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和意见反馈
附件:
2023年凉州区为民办实事助残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省、市、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为全区400名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视力等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二)为全区600名困难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
二、补贴标准
(一)寄宿制和居家托养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平均不低于0.15万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平均不低于0.09万元。
(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平均0.1万元。
三、资金来源
(一)托养服务共需153万元,向省市争取资金117万元,区财政配套36万元。
(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共需60万元,由区财政解决。
四、完成时限
托养服务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在2023年9月底前完成。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区残联
协作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各镇、街道、托养服务机构
六、实施步骤
(一)托养服务项目
1.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1月)。区残联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各镇(街道)残联结合全区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准确摸排需求底数。做好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享受到补助政策。
2.项目实施阶段(2023年2-12月)。确定服务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完成补贴对象的审批、公示工作,按要求开始实施托养服务。按时拨付项目资金,做好日常管理,监督协议执行情况。
3.评估验收(2023年12月)。项目结束后,开展年终绩效评价及评估验收,及时将托养服务数据录入系统。
(二)辅助器具适配项目
1.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1-3月)。区残联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高残疾人政策知晓率,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享受适配服务。
2.项目实施阶段(2023年4-9月)。完成辅助器具适配发放等相关服务工作。
3.项目评估验收阶段(2023年9月)。项目结束后,对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及评估验收。
七、责任分工
(一)明确职责分工。区残联负责项目的牵头组织工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机构,制定项目实施办法;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责任协议,加强统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财政局负责区级配套资金的筹集及拨付工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将符合监测对象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监测对象。区民政局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区医保局加大对实施机构医保资金的监管力度。
(二)严格实施程序。区残联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责任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规范物资管理,做好辅助器具的验收、登记和发放工作。严格操作程序,推进责任落实,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协调督导。区残联要加强统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的验收评估,对验收评估不通过的,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