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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23010139326320/2023-36130 主动公开 凉州区柏树镇人民政府
2023年凉州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 凉州区柏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7-01 浏览次数:

2023凉州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凉州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局和局党组的决策部署,结合“凉州区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要求,纵深推进“食安凉州”建设,着力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党政同责”,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智慧监管,凝聚监管合力,强化督导考评,推动食品安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一、加强统筹协调职能,着力推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

1.组织召开区食药安委全体会议。提请区委、区政府召开常委、常务会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研究审议2023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等事项,统筹推进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

2.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食品安全调度机制,实施“双周调度、月通报、季度排名、年终考评”工作机制,及时通报问题线索和风险隐患,探索建立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等系统性、长效性的风险管控措施。

3.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区食药安委办联络员或专题会议,落实风险会商、联席会议、“三安”联动等工作制度,研判食品安全形势,协调解决监管问题,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4.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持续加大包保责任制工作推进力度,将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包保领导干部每季度对包保食品主体开展1次督导检查;组织实施督查,重点督查包保干部履职情况。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通过严惩重处警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

5.加强基层食药安委办建设。加强乡镇(街道)食药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全区规范化建设率达到90%以上。

6.抓好通报问题整改。针对市食药安委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通报,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细化工作措施,并以区政府名义上报整改措施意见和落实整改情况,督促抓好考核问题整改。

7.强化督导检查。提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围绕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党政同责”“两个责任”落实等情况,采取综合督导、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8.强化评议考核工作。适时修订《凉州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及时制定《考核细则》,完善考核考评方式方法,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坚持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不断提升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12月1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12月6日前向市食药安委办报送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二、加强风险防控,着力推动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

9.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持续开展食品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分析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梳理完善地区、行业、企业风险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实现“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构建基于流程导向的风险点、责任链、管控网。综合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风险因素,科学评定企业风险等级。按照两年“全覆盖”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对高风险企业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实效。

10.实施重点问题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乳制品、肉制品、食醋、蜂产品、食品植物油、大米、复配食品添加剂、豆芽等重点食品品种风险防控及重点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开展责任约谈,重点整治生产企业“两超一非”问题,督促企业改进生产工艺、严格规范添加,科学防范风险。

11.加强特殊食品监管。加强特殊食品销售监管,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的要求,排查风险,整改问题,严厉打击特殊食品制假售假、虚假夸大宣传、欺诈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利用“特食抽查考核”小程序,持续做好对食品经营者抽查考核工作覆盖率应达85%以上,合格率应达100%。

12.加强食品包装监督检查。坚决遏制食品过度包装,规范标签标识管理,以月饼、粽子、酒类、茶叶等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指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的规定。

13.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进一步巩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成果,持续开展“净流”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优化农村食品流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农村消费者知法懂法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14.持续开展“陇原护老”行动。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资料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行为。规范食品、保健食品营销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免费(或低价)旅游推销等方式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多渠道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升老年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的认知率,增强识骗防骗能力。切实创建好、组织好、培训好、利用好“银龄护老队”,充分发挥其宣传引导、协助监管、提供线索等优势作用。

15.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11种农产品,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6.开展风险分级管理。按照《甘肃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持续开展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评定及动态管理,确保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实施覆盖率达到100%,实现监管资源的有效利用。

17.加强散装食品销售监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散装食品销售专项检查行动,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品销售店等经营场所内的散装食品为整治重点,以亮证亮照经营、设施配备齐全、进货查验落实、标签标识规范、人员管理到位、食品质量安全为整治目标,加强散装食品经营过程管理,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最大限度降低散装食品的安全风险。

18.加强肉品销售监管。重点对经营户经营主体资质、进货台账、进货渠道、检疫合格证明等进行检查,要求经营单位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严把畜禽肉及其产品质量关,确保其来源可溯、质量合格。严厉查处销售无“两证两章”及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的猪肉产品、制售病死猪肉产品、无证照生产经营畜禽肉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

19.开展校园食品专项检查。紧盯春秋季开学、中高考等重要时段,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密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推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校园食安”小程序试点扩面,督促指导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履行岗位职责,落实落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学校食堂部门联合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的指导检查力度。

20.开展校外供餐单位整治。进一步摸排辖区内校外供餐单位经营情况,加大校外供餐单位监管力度,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的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外供餐单位引进和退出机制,严查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凡是给学校供应餐食的校外供餐单位必须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2023年底,校外供餐单位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比例达到100%。

21.加强农家乐、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省市加强农家乐和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家乐和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农家乐和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协作工作机制,构建联动监管体系,加强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安全生产监管。督促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全面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积极打造社会共治格局。

三、突出智慧监管,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22.全面实施智慧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透明车间”要实现在产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全覆盖;“阳光仓储”要确保大中型超市、食品(含食盐)批发企业、第三方仓储、物流电商等重点企业的食品仓储场所全覆盖,严禁出现有仓不联网,联网不开机的情况;“明厨亮灶”要实现餐饮服务单位全覆盖。

23.着力强化“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应用。狠抓“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的应用工作,通过登录甘肃食安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和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实施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网上日巡查、周移交、月度通报工作机制,着重整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学校托幼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小饭桌”、网络餐饮提供者和第三方仓储的“互联网+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安装不规范、运用不经常、效果不明显、资料上传不齐全等问题,倒逼企业主动应用“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确保在线率、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应用率达到85%以上。加强“两库一平台”应用,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组织开展网上巡查和监督检查,在“陇上食安”平台对企业落实原辅料进货记录、生产过程记录、透明车间应用等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和记分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处理,食品生产企业网上巡查率要达到100%,辖区入网食品经营者100%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改完成率要达到100%。

24.全力推进网络订餐“后厨直播”。加强与当地网络运营商、网络第三方平台的沟通协调,督促指导网络订餐单位“后厨直播”的接入工作。2023年底,全区网络订餐服务提供者100%接入网络订餐“后厨直播”。

25.全面规范使用网络订餐“食安封签”。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落实管理责任,要求网络订餐单位在餐饮外卖配送过程中规范使用“食安封签”,健全完善“食安封签”使用的消费评价和投诉处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未使用或未规范使用“食安封签”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26.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测后工作。根据省局第三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测报告和省局月度监测问题清单,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问题后处置工作,确保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测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27.推进农批市场数字转型。依托“陇上食安”平台,完善我区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完成与总局、省局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对接,做好数据归集报送工作。指导、帮助开办方对市场生产、加工、交易、物流等环节数据进行整合,逐步构建经营管理、供应链采购、统一电子结算、物流配送(线上线下)、冷链仓储、食品安全溯源等智慧市场运行体系,推动农批市场高质量发展。

28.应用网上备案系统。做好“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系统”及“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系统”搭建及应用工作,实现相关市场主体在线备案。

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29.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全面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工作职责任务和考核指标,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加大《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宣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工作,督促食品销售企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律法规、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全面提升食品销售企业人员法制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选优配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加强关键岗位的培训考核,提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履职能力,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自查,规范经营行为。

30.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销售单位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制定计划明确时间节点,按期完成任务,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加强对各级食品销售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工作指导,根据《食品销售监督检查要点表》,明确检查关键点和重点,严格对标对表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行为,提高日常监督检查水平。同时,结合日常检查及网上巡查,开展食品销售主体资格复查工作,筛查清理长期滞留无效的“僵尸企业”信息,切实摸清辖区内食品销售单位底数,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事前评估、事中驻点、事后总结,不断提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水平。

31.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加强奶源建设、产品研发和升级,调整产品结构,扩大低温品种,促进乳制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督促企业严格环境卫生管理、严把原辅材料质量安全关、严把生产过程控制关、严把检验检测关,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32.持续加强小作坊综合治理。继续加强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和管理水平的综合提升,继续开展监督抽检、示范引领、现场观摩、经验交流、集中加工、提升标准等形式,形成食品小作坊行业规范管理、综合提升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建设,推动小作坊提档升级,培育“精特美”优质地方特色食品品牌。

33.持续开展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建立帮扶行动专栏,开展质量安全管理知识培训、食品标准咨询和检验检测服务。指导地方研究制定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为食品生产者解难纾困。强化药食同源试点工作,指导帮助食品生产企业特色食品原料基础性研究,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提升生产加工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食药物质生产企业知识产权提升项目顺利实施。联合多部门、行业协会,适时组织食醋、酒类、药食同源企业开展交流研讨,促进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

34.开展“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活动。2023年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加大新规章宣贯落实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即将出台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强化科学解读,推动全面落实。加强小餐饮规范管理,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全面推行小餐饮“告知承诺制”,实行“证照联办”,加大小餐饮市场主体支持力度,规范小餐饮店经营行为,鼓励小餐饮“进场入市、集中经营”,着力提升小餐饮管理能力和水平。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环境卫生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打造“清洁厨房”,优化厨房布局及硬件设施,鼓励引入4D、5常、6T等科学管理方法,细化就餐区环境、设施、清洁和消毒操作要求,着力解决餐饮门店卫生间难看、难闻、难用等突出问题,实现卫生间设备齐全、功能完善、环境整洁,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整洁、舒适的餐饮服务环境,有效改善消费体验。落实餐饮具洗消保洁制度,要加大对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包装规范、运输合规、管理严格、证明齐全”的要求,严格规范餐饮具集中洗消行为。要严格落实餐饮具洗消保洁制度,全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中央厨房和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全部采用物理消毒或集中消毒,坚决消除“一盆水一块布”不良洗消行为。开展餐厨废弃物和油烟污染治理,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建立健全设施运行维护台账,对使用时间较长的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清洗维护保养。要全面落实“三书一台账”,积极履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职责,鼓励引导餐饮服务单位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持续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要以“网红餐厅”为重点,大力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在各类官方网络平台采取“视频+图文”直播形式公开监督检查过程,配以现场抽检的技术支持,及时曝光违法违规餐饮服务单位,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提升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引导餐饮行业自律向好,不断提升餐饮服务安全水平。2023年,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不少于5次,并实现向公众同步直播。加大单位食堂监督检查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医疗机构等单位食堂监督检查,督促单位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报检查结果,跟踪问题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5.加强集体聚餐监管。充分认识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将集体聚餐备案监管系统作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实、常抓不懈,对50人以上集体聚餐要全面应用集体聚餐备案系统实现一网办理,加强备案现场监督和指导力度,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提高集体聚餐监管水平。

36.开展养老机构食堂监督检查。会同民政部门开展养老机构食堂专项检查,督促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问题整改,鼓励引导养老机构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实行智慧管理,全面提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7.强化风险研判和舆情处置。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及时开展形式分析和风险研判,针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要及时稳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舆情及突发事件核查处置工作,做好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对辖区市场监管所的督促指导以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五、推行文明餐桌行动,形成厉行节约新风尚

38.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倡导文明餐桌,制止餐饮浪费”为重点,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曝光典型案例,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餐饮经营全过程,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39.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持续深化文明餐桌行动,倡导“光盘”等文明用餐新风尚。要将文明餐桌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内容,积极推行文明餐桌“红黑榜”管理制度,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树立文明用餐“风向标”,促进全民养成卫生、健康、文明的饮食习惯。

六、加强规范管理开展示范创建新引领

40.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持续抓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的落实,做到农批市场入场查验100%全覆盖、入场销售者建档率100%全覆盖。督促市场开办方及入场经营者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以标准体系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提档升级。优化培育机制,遴选销售规模大、辐射能力强、发展潜力足的农批市场作为试点,实施分级精准管理、重点打造,着力将其建设为优质规范农批市场。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食品快检结果实验室验证以及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和认证工作,确保快速检测结果有效。充分发挥基层所、企业快检室和快速检测车的作用,加大筛查力度,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上年度开展的农贸市场(含农批市场)和区乡(镇、街道)两级食品快检室的专项检查行动进行“回头看”,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持续开展“你送我检”活动,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41.加强食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及食品批发企业管理。督促食品批发市场开办方及入场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督促食品批发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100%加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100%出具“电子一票通”。规范食品配送行为,建立食品批发和食品配送企业动态监管档案,落实配送车辆“五统一”要求,加入并使用“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对未经登记备案的食品配送车辆一律不得从事食品配送活动。

七、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42.加强监管业务培训。举办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专题培训班,督促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理论及实践培训,特别注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实践锻炼,利用现场教学、交叉检查、理论培训、观摩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各级食品监管人员工作能力,全面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

4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检查促进责任落实,对连续3批次抽检不合格等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积极配合省、市局开展体系检查,派观察员和监管人员全程跟随学习,把开展体系检查作为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监督检查能力、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落实到位的重要手段,提升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八、加强宣传引导,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44.开展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活动。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力度,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以各类商场超市为重点,持续组织开展“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活动,推动食品经营者以承诺促自律、以自律促提升、以提升保安全。通过逐步增加参与承诺活动企业数量,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食品销售行业质量安全整体提升,推动形成诚信、守法、规范经营风气,打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45.推进食责险试点工作。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分担机制,加强与银保监部门、保险相关企业的协同合作,率先从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商场超市、批发企业、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与省、市局同步适时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会,争取到年底参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1200家。

46.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100%予以奖励,全区完成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案件4起以上。

47.广泛发动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群众代表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监督,持续扩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2名社会监督员。

48.强化食品安全宣贯。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安排,与省、市同步举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倡导合理膳食,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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