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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23010139325014/2023-34741 | 主动公开 | 凉州区清源镇人民政府 |
各村委会:
现将《清源镇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清源镇人民政府
2023年 5月22日
清源镇 2023 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切实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根据凉州区农业农村局 凉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凉州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农发〔2023〕151号)精神,结合清源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资金分配及发放要求
(一)资金下达分配情况。为切实提高口粮自给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种植小麦、青稞的积极性,区上根据各镇种植面积测算分配资金,下达清源镇16.7636万元。
(二)补贴范围。补贴范围为2023年实际种植的春小麦。
(三)补贴对象。本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四)补贴标准。根据区上方案,落实省上“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的要求,全镇统一补贴标准,每亩补贴15.63元。
二、补贴资金发放方式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3号)有关规定,对农户的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账户管理发放,补贴资金于2023年5月31日前发放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方案制定及面积核查工作。各村以组为单位,逐户逐地块对农户种植面积进行核查上报,镇上根据各村实际种植面积,制定分配方案,做好面积核查、公开公示、信息录入和资料收集等工作,力争做到实际种粮农户精准,补贴面积精准。
(二)认真做好补贴资金公示工作。对分配到户(经营主体)的补贴资金实行镇、村两级张榜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每个农户(经营主体)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事项必须张榜公布,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兑付资金和公示资金数额一致,确保补贴兑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认真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审核上报工作。各村做好“一卡通”补贴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认真核实享受补贴资金的农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一卡通”账号等基本信息和资料,按要求录入惠农资金直发系统,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镇上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及相关站所人员为成员的清源镇2023年实际种粮农户一次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及时报送补贴资料,录入惠农信息,确保资金及时精准发放,并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此项工作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全面完成。
(二)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张榜公示、微信群等渠道,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
(三)加强对受益户的资格审查。在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镇上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信息录入武威扶贫惠农资金监管网,坚决杜绝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