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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凉州区贯彻落实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4-06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有关金融机构:

《凉州区贯彻落实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4

(此件主动公开)

 

凉州区贯彻落实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

活力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发展金融要素服务保障,畅通经济循环,激发市场活力,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甘政办发〔2022131号)、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贯彻落实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意见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236)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继续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衔接已有各项金融助企措施的基础上,推动实施金融供给扩大、产业金融发展、服务质效提升和融资渠道拓宽四大工程,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百日攻坚行动,用足金融政策,用活金融工具,创优金融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强有力支持,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金融供给扩大工程

1.用好金融政策工具。加大稳健货币政策执行力度,强化信贷政策窗口指导和政策传导,全力做好信贷投放调度。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百日攻坚行动,力争一季度贷款增速达到8%以上,实现开门红;全年力争达到9%以上,为市场主体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的精准导向作用,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扩大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持续落地,加快资金支付使用,做好已投放项目贷款配套。

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挖掘银行信贷潜力。进一步深耕存量客户,满足新增有效信贷需求,调整完善信贷准入标准,广泛挖掘增量客户资源。存贷比低于8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年度信贷计划,加强融资服务对接,大幅提升信贷投放规模,着力破解银行业金融机构放贷和市场主体贷款两难问题。地方法人银行要发挥信贷增长支柱作用,创新支农支小金融产品,拓宽信贷投放渠道,压降沉淀存款资金比例。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改造贷款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支持制造业、服务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更新改造设备。

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优化金融要素环境。持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健全持牌金融机构种类,吸引全国性金融机构在凉州区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和区域性、专业性总部,布局设立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专营机构。积极发展保险、证券、信托、基金、资管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鼓励发展金融租赁、汽车金融、消费金融、第三方支付等金融业态,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等要素市场建设。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做好信息归集公示,依法严厉打击骗取贷款、贷款诈骗和违法放贷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推送金融领域违法违规信息,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持续深入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工作,加大清收化险、发展化险和改革化险工作力度,确保高风险机构按期退出。落实金融机构不良债权以物抵债税收支持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置不良债权,对202281日至2023731日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置符合条件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税收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金融办、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相关金融机构。

(二)实施产业金融发展工程

1、支持三农主体发展。推动金融机构加快创新涉农金融业务机制、模式和产品,因地制宜推广银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专属金融产品,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富民贷、乡村振兴贷、惠农产业贷、活畜抵押贷、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或新型经营主体应贷尽贷。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大力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积极推广保险+期货模式,提高农业经营主体抵御自然灾害和价格波动风险能力。推动防止返贫保险,为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提供综合性风险保障。

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相关金融机构

2、支持强工业行动。聚焦绿色工业突破行动,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产业、奶产业、食品工业、新材料产业、特色医药产业和文旅产业等产业链企业中长期信贷支持。有序发展上下游企业信用融资和应收账款、存货、仓单和活畜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链主企业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贴现。建立产融合作白名单,为金融机构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政府金融办,相关金融机构。

3、支持强县域行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结合凉州区特色产业,下沉服务重心、下放审批权限、开放绿色通道、优化信贷流程,切实将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市民、小农户、返乡创业群体的金融服务,找准定位、积极对接,探索创新金融产品,持续加大对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政等社区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领域的信贷支持。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相关金融机构

4、支持强科技行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科技创新企业的特征和需求,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研发贷等业务,为专精特新企业推出专属信贷产品。对中小微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企业按期还本付息后,按已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支持保险公司研发推出符合科创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保险等产品。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积极申创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政府金融办,相关金融机构。

5、加强园区融资服务。对园区重点项目和企业融资需求进行摸底调查,积极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规模,重点支持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围绕园区产业定位,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制定精准度高、匹配度强的差别化融资措施,重点支持园区建设和入园企业厂房、生产线、研发、物流等生产性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园区产业承载力。完善园区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园区搭建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加强银园”“银企合作对接,满足园区企业多元融资需求。鼓励通过银保担合作、供应链金融、设立绿色通道等方式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政府金融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相关金融机构

6、促进消费升级。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新消费领域,完善产品配置、金融服务、流程制度,开发专属产品,创新消费信贷抵质押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挖掘农村消费潜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农村住房、家电、生活服务等消费,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村电商平台发展的金融支持。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现消费贷款线上申请、审批和放贷。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政府金融办、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金融机构。

(三)实施服务质效提升工程

1、拓展普惠金融服务。健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运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新增信贷资源优先投向小微企业,落实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要求,优化完善尽职免责制度,探索简便易行、客观可量化的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特点改进信用评价和授信管理,推动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户数持续增长。对发放普惠小微贷款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

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助推银企高效对接。打破数据壁垒信息孤岛,依托武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力度,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服务,用好陇信通”“信易贷”“金融通等平台,强化平台数据归集、分析功能,持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度。加强政银企对接,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接活动,确保银企信息畅通。建立金融服务协调磋商机制,会商研究解决省市列重大项目、核心企业投融资问题。建立金融顾问团队,为企业提供公益性、综合性金融服务,提升企业以投融资为核心的金融管理水平,组建首期10人金融顾问团队、服务10家重点企业。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金融服务窗口金融服务专区。开发金融新模式新产品,支持建立首贷、续贷中心,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便利化服务。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府金融办、区工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金融机构。

3、缓解企业融资难题。认真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十六条,全面摸排梳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信贷需求,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引导各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好各项惠企纾困政策,通过新发放贷款、展期或续贷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企业恢复发展。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630日。持续释放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潜力,推动金融机构将LPR下行效果充分传导至贷款利率,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下降,为中小企业融资纾困解难。

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财政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实施融资渠道拓宽工程

1、充分借助资本市场。建立全区债券融资后备资源库,提升发债主体信用评级,切实推进企业发债融资。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和市场化转型,盘活存量资产,注入优质资产,增强直接融资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ABS(资产证券化)和绿色债、双创债、科创债、乡村振兴债等创新品种债券,探索推动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工具落地应用。抢抓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红利,完善后备企业推荐、筛选、培育工作机制,强化后备企业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加快优质企业上市进程。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通过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发行债券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暂未达到上市标准但有上市意愿的成长型企业在新三板和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2、加强增信服务支持。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合作,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业务模式,取消抵质押担保和反担保措施。对单户1000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单户1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5%。提高农担业务覆盖面和普惠性,省农担公司对新增三农业务实施0.5%及以下担保费率。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争取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凉州区兴工担保公司列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积极争取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发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保单融资等产品,为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凉州区兴工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金融机构。

3、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围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向绿色领域倾斜配置金融资源,加强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领域的支持力度,稳步提高绿色贷款比重。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探索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建立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

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相关金融机构

4、发挥各类金融作用。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作用,吸引带动各类资本支持有技术优势、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引导信托资金投向国家政策支持的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以及小微企业、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发挥好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收购处置不良资产、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充分发挥错位经营和小额分散优势,依法合规开展订单、存货、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业务。

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发改局,相关金融机构。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金融办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凉州区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工作专班。专班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各项措施贯彻到底、执行到位。

2、靠实部门责任。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主动担当作为,打好政策组合拳,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金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各金融机构要健全金融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基层机构积极性。

3、加强政策宣传。要持续开展优惠政策、金融工具及产品服务的宣传贯彻和解读,创新宣传方式,确保政策精准传导至市场主体,扩大政策惠及面。对金融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典型做法和案例,要及时总结推广,营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4、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全区金融运行情况亮底晾单机制,做好金融机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月通报、季研判、年评价等工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及时向专班报告工作信息。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通报。

 

附件:凉州区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工作专班


附件

 

凉州区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

工作专班

 

 长:吴万攀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许永生   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员: 周万永   区发改局局长

    区科技局局长

殷发斌   区工信局局长

陈兴博   区公安分局政委

张秀萍   区财政局局长

蔺银平   区人社局局长

冯作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范志军   区住建局局长

陈彬德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治年   区商务局局长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开堂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潘多军   区税务局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政府金融办,做好统筹协调推进金融四大工程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办公室主任由许永生同志兼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同志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相关链接:http://www.gsliangzhou.gov.cnhttp://www.gsliangzhou.gov.cn/art/2023/5/22/art_28827_1088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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