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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和意见反馈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甘肃省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武威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和防治工作基础,起草了《凉州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2023年4月3日向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地震局、区气象局等部门和黄羊镇、张义镇、金塔镇、谢河镇、金山镇、柏树镇、古城镇、康宁镇、西营镇、松树镇、丰乐镇、新华镇等镇征求了意见建议,被征求意见单位和镇均无意见建议。
武威市自然资源局凉州分局
2023年4月5日
附件:
凉州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甘肃省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武威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和防治工作基础,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概况
凉州区是甘肃省西部地质灾害较为发育的县区之一,受地形地貌、构造、岩土体结构、植被、人口分布、人类活动强度等因素影响,区内地质灾害分布及发育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差异。截止2022年底,全区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泥石流26处,滑坡2处。险情等级属中型17处,小型11处。威胁人口5296人,威胁财产31158万元。2022年,全区无地质灾害发生。
二、2023年全区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隐患分布特征
凉州区地处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内蒙古高原的交汇地带,地貌类型多样,软弱岩土广布,地质环境条件极为脆弱,地震频发,强震多发,气候多变,暴雨集中,人类工程活动强度不断加剧、范围不断加大。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为南部沿山地带,主要涉及金山镇、康宁镇、西营镇、柏树镇、金塔镇、古城镇、谢河镇、黄羊镇、张义镇等9个镇及天梯山景区、武威温泉度假村、武威松树新型建材公司采石场、黄哈公路、省道211线、黄羊水库周边、西营河干渠(山区)等7处重点区域,该区域地质灾害以泥石流为主,主要威胁出沟口农户、耕地及村庄,威胁人口5296人,威胁财产31158万元。若受极端天气影响,诱发地质灾害可能性较高。
(二)趋势预测
综合降水趋势、地质环境条件和人类工程活动,预测2023年度全区地质灾害频次及危害程度总体上属正常年份,略高于平均水平。
1.1月-2月趋势预测
1月-2月,是我区地质灾害低发期,要注意防范冻胀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引起的小型崩塌、滑坡。
主要防范区域为金山镇、康宁镇、西营镇、柏树镇、金塔镇、古城镇、谢河镇、黄羊镇、张义镇等9个镇及天梯山景区、武威温泉度假村、武威松树新型建材公司采石场、黄哈公路、省道211线、黄羊水库周边、西营河干渠(山区)。
2.3月-4月趋势预测
3月-4月,要注意防范冻融和降水诱发的小型崩塌、滑坡。此外,还需注意防范春季农田、坡地灌溉等人类活动引发的滑坡。
主要防范区域为金山镇、康宁镇、西营镇、柏树镇、金塔镇、古城镇、谢河镇、黄羊镇、张义镇等9个镇及天梯山景区、武威温泉度假村、武威松树新型建材公司采石场、黄哈公路、省道211线、黄羊水库周边、西营河干渠(山区)。
3.5月-9月趋势预测
5月-9月,为我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高发期,尤其是6-8月强降水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主要防范区域为金山镇、康宁镇、西营镇、柏树镇、金塔镇、古城镇、谢河镇、黄羊镇、张义镇等9个镇及天梯山景区、武威温泉度假村、武威松树新型建材公司采石场、黄哈公路、省道211线、黄羊水库周边、西营河干渠(山区)。
4.10月-12月趋势预测
10月-12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需防范因连阴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范期及防范区
(一)防范期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发育规律和形成特点以及主要引发因素,确定重点防范期为3月至10月,一般防范期为11月至次年2月。
1.重点防范期
3至4月(冻融期):重点防范冻土和积雪较多的斜坡地段及春季灌溉期塬边地段因冻融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5至10月(汛期):重点防范因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一般防范期
1月份、2月份、11月份、12月份为地质灾害低发期,主要诱发原因以人类工程活动为主,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二)防范区
1.重点防范区及责任单位:
(1)黄羊镇:平沟村杨家大沟、平沟,泥石流灾害发育,威胁村庄、农田等。
责任单位:黄羊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祁永军(镇长)
联系电话:18993550869
(2)张义镇:灯山村七组,石头坝村旱山台,区内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发育,地质灾害以滑坡为主,威胁村庄、农田等。
责任单位:张义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张奎(镇长)
联系电话:18794575181
(3)金山镇:炭山村大口子沟,小口子村小口子沟,营盘村白旗沟,泥石流灾害发育,威胁村庄、农田等。
责任单位:金山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张海宝(镇长)
联系电话:15393521878
(4)康宁镇:山湾村盐土沟、春窑沟,康宁村小沙沟,区内地质生态环境脆弱,泥石流灾害发育,威胁村庄、农田等。
责任单位:康宁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王福文(镇长)
联系电话:18293528090
(5)西营镇:五沟村半截沟,二沟村石窝堡沟,五沟湾村寺院沟、高大坂沟,泥石流灾害发育,威胁村庄、农田等。
责任单位:西营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刘财基(镇长)
联系电话:13884099414
(6)谢河镇:石岗村毛家沟、靳家石沟,泥石流灾害发育,威胁村庄、农田等。
责任单位:谢河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杨乾德(镇长)
联系电话:13689350077
(7)古城镇:上古村白土沟、黑土沟,八五村寺儿沟,祁山村尚家沟,六林村大狼沟,泥石流灾害发育,威胁村庄、农田等。
责任单位:古城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吕智德(镇长)
联系电话:18093570005
(8)柏树镇:桥儿村李家河沟、断头沟,泥石流灾害发育,威胁村庄、农田、养殖场等。
责任单位:柏树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李荣(镇长)
联系电话:18909356151
(9)金塔镇:青铜村黑沟,何家湾村窑洞沟、叠石沟,金塔村土佛沟、南沙沟,泥石流灾害发育,威胁村庄、农田等。
责任单位:金塔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陆腾(镇长)
联系电话:15095603321
(10)黄哈公路、省道211线。 责任单位:凉州区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张延林 联系电话:18793532518
(11)西营河干渠(山区)。 责任单位:凉州区水务局
责 任 人:徐祥宗 联系电话:13893591678
(12)武威温泉度假村崩塌(落石)隐患点。 责任单位:武威温泉度假村
责 任 人:周鹏 联系电话:13884541111
(13)大井沟泥石流隐患点。 责任单位:武威松树新型建材公司采石场
责 任 人:高占华 联系电话:13909350963
(14)天梯山石窟滑坡隐患点。 责任单位:武威天梯山石窟管理处
责 任 人:刘智 联系电话:18093580828
(15)凉州区2023年计划建设的5个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金山镇崖湾村安置点、西营镇碑林村安置点、康宁镇新寨村安置点、张义镇刘庄村安置点、刘庄村二十组安置点)和迁出区同步纳入重点防范范围。
2.一般防范区
重点防范区以外的其他区域,要防范地震、短时强降雨以及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
四、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调查评价
1.地质灾害调查
根据2021年1: 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风险评价,借鉴2022年度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经验,全面查清全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完成区、镇两级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图,区自然资源分局委托省级地勘单位完成地质灾害调查数据类成果、评估与区划图件类成果的汇交与运用。对新增隐患点、已核销隐患点,分类施策科学管理,对需工程治理、避让搬迁和预警监测的点提出合理化建议,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推进”的原则,持续做好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2.年度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应急调查
(1)年度地质灾害巡查排查
区自然资源分局会同地勘单位对南部山区开展拉网式地质灾害排查,编制《凉州区2023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报告》,供汛期防范应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三查”制度,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有力保障。
(2)年度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及动态调查
区自然资源分局对全区范围内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调查形成条件、发育特征、危险性及危害性等,建立核查调查表,按程序录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
(3)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技术支撑
按照《凉州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技术支撑等工作任务。
(二)监测预警
1.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区自然资源分局要会同区应急局、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优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提升区域精细化预警能力,完善气象风险预警末端响应机制。
2.专群结合监测预警
区自然资源分局要注重发挥区域内13处33台套地质灾害防治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项目作用,通过监测预警软件系统进行预警分析,采用远程报警技术,向灾害体附近受威胁人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做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保障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监测预警智能化水平。持续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不断加强与气象、应急部门的沟通、会商和协作机制,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一体化水平和信息共享水平。
3.群测群防
要细化群测群防网格管理,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沿山镇、负责完善“群测群防员+网格管理员+镇+区”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强化监测设备配备和技术培训,发挥群测群防员在提高基层群众识灾、观测、辨灾、处置、自救、互救方面的示范作用。
(三)综合治理
1.工程治理
(1)治理工程
积极争取省自然资源厅对已申报入库的凉州区张义镇灯山村—石头坝村旱山台滑坡治理工程、凉州区柏树镇桥儿村李家河沟、断头沟泥石流治理工程、凉州区西营镇石窝堡沟-寺院沟地质灾害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对已入库的武威市凉州区金山镇白旗沟泥石流治理工程、凉州区金塔镇-康宁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做足做细前期的工作,争取立项实施;同时做好拟申报项目前期的勘查、设计和预算的编制工作,争取列入项目储备库。
(2)排危除险工程
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加强工程领域排危除险减缓或消除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已有治理工程维护和修复
张义镇、西营镇在汛前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采取清淤、加固、维修等措施,对受损或防治能力降低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维护,确保发挥效益。
2.避险搬迁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着眼整村、整组、整点、整沟搬迁,落实应纳尽纳、应搬尽搬要求,按照市级部门划定的搬迁范围确定对象,有序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争取当年实施、当年搬迁,确保搬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不受损失。
(四)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区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作用,由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入汛前完成全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4月底前向市自然资源局报备;南部沿山各镇在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组,完善应急避险场所,设置避险路线警示标志;加强防灾救灾应急演练,各相关镇每年至少深入开展一次以隐患点避险、自救为主题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演练;深入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主动防范自觉性,增强自救意识和自救能力。持续开展排查巡查,更新完善“4+1”群测群防网络,充分发挥预警预防作用,通过“人防+技防”多措并举,将灾害消除在萌芽状态,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建立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合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相关镇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二)健全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区自然资源分局、应急管理、水务、气象、地震、住建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坚持强降雨期间“每日会商、每日调度”,强化汛期联合调度,形成防灾合力。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综合防、专门防”“全力防、配合救”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协作,及时应对险情灾情。
(三)着力强化综合监测预警。一是提升区域精细化预警能力。区自然资源分局、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建立沟通会商研判机制,做好降雨期间和重要时段的会商研判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析,及时、精准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二是提高监测预警智能化水平。注重发挥区域内13处33台套地质灾害防治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项目作用。三是规范监测预警末端响应机制。着力推动“人防+技防”有机衔接,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强化监测设备配备和技术培训,严格落实“叫应、叫醒、叫全、叫走”机制,打通监测预警“最后一公里”。
六、工作要求
(一)部门协调配合。区自然资源分局要与气象、住建、交通、水务、地震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整治、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方面,共同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二)严格法规标准。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政策、标准,完善配套制度规章,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危险性评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要求和规程,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基础上,将地质灾害防治、综合治理、应急保障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有可靠的经费保障。积极依托省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采用先进技术,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的精度和效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防治工作水平。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镇及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任何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测到位。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演练、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