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发布机构 |
116223010139322881/2023-38049 | 主动公开 | 凉州区教育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武威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现将凉州区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凉州区的中国公民。
2.驻凉州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凉州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凉州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申请人应当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犯罪记录。申请人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详见《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考试合格条件
1.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致。
2.属于国家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就读学校校长签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教育教学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条件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4月21日9:00-5月6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以已取得的合格学历进行认定)。
第二批次:2023年6月14日9:00-6月28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现场确认”分2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2023年5月8日-5月19日(非工作日除外),第二批次:2023年6月29日-7月14日(非工作日除外),地点在凉州区仁和街36号武威市公共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区A07区教育局窗口现场确认(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2298149。
2.现场确认需提供下列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籍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省内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全日制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凉州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凉州区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供凉州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当次有效)。申请人到凉州区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联系人:陈海英 电话:15009359970 地址:凉州区东城区高坝镇五里村),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要真实齐全,并有各科室主检医师的签字和院方的公章。(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与网报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向医生说明本人要做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种类,说清楚认定的是初中、小学还是幼儿园资格,体检完成后,医院在体检表首页照片处及末页结论处加盖公章。)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认定过程中使用的纸质照片与网报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5)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下载打印的考试合格证明。上述证件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须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
(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三)认定发证
确认通过人员请在确认合格一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武威市公共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区A07窗口处领取证书及有关材料,逾期不负责保管。
特别提示: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3.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供在学信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甘肃省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凉州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