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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凉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凉州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关于确定凉州区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收入标准的通知
(凉州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关于确定凉州区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收入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3-03-21 浏览次数: 次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确定市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3〕35号)精神,全省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收入标准调整为7200元。综合考虑全区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兼顾疫情、灾情和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全区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执行7200元的收入标准,与省、市标准一致。各镇、各部门要按照此标准持续用力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中共凉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凉州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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