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发布机构 |
11622301013932608F/2024-00503 | 主动公开 | 凉州区武南镇人民政府 |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办公室、中心、所(队),驻镇相关单位,辖区各企业:
现将《武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6部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武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武南镇消防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3.武南镇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应急预案
4.武南镇2023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5.武南镇地震应急预案
6.武南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武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
武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本镇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武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凉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镇辖区内各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救人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各单位配合作用以及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应急救援与事前预防相结合,加强重点风险的管控,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夯实基础建设,做到演练常态化、实战化,常备不懈。采用先进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强化监测预警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统筹协调,快速反应。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保证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1.5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镇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设在镇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组长:镇长
副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财政所、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镇武装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武南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消防工作所、武南交警二中队、镇交管站
2.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甘肃省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政府有关应急救援指示批示精神;
(2)研究制定应对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发生事故时,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向各工作组发出救援指令,指挥、调度有关部门(单位)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紧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4)检查督促各救援工作组的工作,及时提出指导和改进意见。适时调整应急救援人员组成,保证救援机构正常工作;
(5)向上级汇报事故救援情况;
2.3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组成及职责
2.3.1 抢险救灾组: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武装部、镇消防工作所组成
主要职责:按照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和现场指挥的指令,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和处置;相互协调进行救援工作;将现场救援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反馈,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方案。
2.3.2 综合协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与有关部门、单位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并负责在启动预案时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协调联络等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救灾及治理方案的制定和协调实施。
2.3.3 环境监测组: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成
主要职责:对事发地环境质量应急监测,指导和处置因生产安全事故次生、衍生的环境污染;分析研判现场有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灾害,及时通知现场人员采取避险措施。
2.3.4 交通运输组:由武南交警二中队、镇交管站组成
主要职责: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员的安全运输;保证运输的及时、畅通和无障碍。
2.3.5 后勤保障组:由镇财政所组成
主要职责:全力保障抢救工作所需的物资供应;做好抢救工作所需生活物资及相关救援设备、器材的调拨;与交通组配合及时将物资、设备设施运送到事故现场。
2.3.6 医疗救护组:由武南镇中心卫生院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方案;紧急调集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地,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伤员的救护;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2.3.7 善后处置组: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接受救灾捐赠,及时发放捐赠品和捐赠资金。协助事故单位恢复重建受损建筑或设施等。
2.3.8 治安保卫组: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武南派出所组成
主要职责:维持事故现场的秩序;组织疏散、转移和安置群众;组织伤员转移工作。
2.3.9 新闻工作组: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工作。
3 预警及信息报
3.1 预警
3.1.1 信息监测预警
根据现场条件、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危害程度,建设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分析预测。镇政府相关办公室(中心)和企业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管控等制度,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2 预警信息分析
日常监测信息由企业负责管理,重大监测信息由企业调度部门及时逐级上报企业负责人、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企业所在地的村(社区)。
镇相关办公室(中心)和各村(社区)应当及时将掌握的工业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信息报镇应急指挥办公室。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异常情况,经镇应急指挥办公室审核后上报镇政府和镇安委会。
3.1.3 预警级别
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依据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事故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四级: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蓝色预警。
(1)红色预警:情况紧急,有可能发生或易引发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已发生,可能会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省政府根据情况采取省级应急响应。
(2)橙色预警:情况紧急,有可能发生或易引发重大事故;事故已发生,可能会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更多人员伤亡;省政府根据情况采取省级应急响应。
(3)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有可能发生或易引发较大事故;事故已发生,可能会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设区的市政府根据情况启动市级应急响应。
(4)蓝色预警:出现异常状态,有可能发生或易引发一般事故;事故已发生,可能会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增加伤亡人数。
3.1.4 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按照权限处警,适时发布预警信息。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或其他方式进行。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或危险已经解除,已发布预警的政府及相关办公室应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解除相关措施。
3.2 预警预防行动
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一般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后,上报区应急局、区政府,请求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事故发生地的危害进行辨识评估,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作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如果事故预警级别为较大事故至特大事故时,则需要立即向市政府或省政府报告。镇应急指挥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工业企业一般事故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同时报告区政府,并抄送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1)企业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镇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镇应急指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镇应急办公室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总指挥报告;
(3)及时通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
(4)一般及以上事故立即报告区政府和区安委会等部门,并确保在1小时内报至区政府,重特大事故确保2小时内报至省政府。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涉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和衍生事故(件)的可能性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4.2 应急处置
4.2.1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力量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不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科学自救互救,以先救人为首要,并通知就近的救援队伍支援;同时组织实施人员疏散撤离、封闭现场等措施。
4.2.2 应急处置
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启动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各救援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展开救援。根据现场情况和上级领导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力量进行应急处置,接受镇指挥部的指挥。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要求。及时向区政府、区安委会负责人报告事故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4.2.3 信息资源采集
包括:事故单位情况,事故原因,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发生可能,对环境和气象的影响,当地气象、地理、地质、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抢险救援设备、设施信息,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息等。对采集的信息要进行分析整合,按要求进行反馈。
4.2.4 紧急处置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作出决策,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组织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并指导事故发生单位做好事故救援。镇各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对可能恶化的险情,在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2.5 人员防护
(1)所有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检测仪器,才能进入事故救援区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2)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现对应急救援工作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异常状态,立即撤出现场,研究确定可靠的防护措施时方可恢复应急救援工作。
4.2.6 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确定保护事发地周边群众安全的防护措施;
(2)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疏散、转移群众;
4.3 应急结束
4.3.1 应急结束宣布与撤离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遇险人员获救,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进行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程序。由现场指挥部上报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确认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4.3.2 应急结束通知与发布
应急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件处置的各有关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应急广播等方式,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镇政府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 事故调查
按程序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5.3 总结评估
镇应急指挥部及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故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区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
6 保障措施
6.1 装备保障
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要指导、协调专业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各村(社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必要的救援物资储备。
6.2 队伍保障
建设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为骨干的镇级应急队伍;指导各村(社区)依法组建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并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准备情况。
6.3 基础设施及信息保障
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保证应急指挥通讯系统畅通,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构建镇集中管理信息通讯平台、建立全镇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系统,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目标信息和监控系统,保证应急预警、报警、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必要时可紧急调用或征集其他部门和社会通讯设施,确保指挥信息畅通。
6.4 物资与运输保障
根据救援需要,要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镇政府可与辖区相关单位签订物资供应和运输互动协议。
6.5 医疗卫生保障
武南镇中心卫生院要全面掌握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救治方面的资源信息,其中包括职业中毒、烧伤等救治机构的数量、可用病床、技术力量和水平等。并负责对应急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实施监督管理,保证所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掌握抢救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等药品供应的城市及来源。
6.6 资金保障
镇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所必需的专项资金,由镇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7 教育、培训和演习
7.1 教育和培训
镇政府和企业、(村)社区要建立互动机制,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尤其是位于工贸企业重大危险源周边人群,要了解潜在的危险和对健康的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2 演练
镇应急指挥中心及各成员单位、村(社区)、工贸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8 附则
8.1 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应急指挥机构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3)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5)在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6)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制定,经镇党委、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
本预案由镇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2:
武南镇消防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火灾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响应一体化、决策科学化、指挥信息化、保障统筹化的火灾事故应急机制,进一步提高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武威市消防条例》《武威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武威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凉州区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南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施救,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同应对。
1.5 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严重程度,火灾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5.1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活动现场以及船舶等交通工具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燃烧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火灾,燃烧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工程火灾;随时可能或已经发生爆炸、毒害物质泄漏、建筑物倒塌和可燃液体沸溢、喷溅等情况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火灾;其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事故。
1.5.2 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活动现场及船舶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较大火灾事故;燃烧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2000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火灾,燃烧面积5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的地下工程火灾;可能发生爆炸、毒害物质泄漏、建筑物倒塌和可燃液体沸溢、喷溅等情况并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火灾;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事故。
1.5.3 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活动现场及船舶等交通工具发生的一般火灾事故;燃烧面积5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火灾,燃烧面积300平方米以上500平方米以下的地下工程火灾;易燃易爆危险品泄漏燃烧的火灾;其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的火灾事故。
1.5.4 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燃烧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火灾,燃烧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地下工程火灾;其他无人员被困的火灾事故。
2 组织指挥体系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武南镇消防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政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统一领导、组织、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灭火救援、医学救援、现场管控、舆论引导、应急保障、善后工作、调查评估等工作组(职能职责见附件)。
3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风险管理与预防
镇应急办、武南派出所要建立完善我镇行政区域内消防火灾事故监测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预警发布和信息共享机制,督促有关单位组织开展风险识别、登记、评估、控制等风险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火灾事故风险、隐患的,应责令有关单位或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3.2 信息报告
3.2.1 报送途径
发生火灾事故后,涉事企业、单位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向当地镇政府、凉州区荣华消防救援站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区消防救援大队接报后,应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初判为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事发地乡镇和有关单位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30分钟内电话报告区政府、1小时内书面报告。
3.2.2 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建筑分类、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及现场情况,人员被困、伤亡情况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接报警、调派力量、组织扑救情况等内容。
3.2.3 信息续报
对首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故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每天不少于1次。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终报。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一般、较大火灾事故时,分别启动Ⅳ级、Ⅲ级应急响应,由区政府负责指挥处置,事发地村(社区)、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迅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
4.2 响应程序
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镇指挥部报告,事发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处置,第一时间通告周边区域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的避免人员伤亡。并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开展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灭火救援
使用各种消防水源;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开展灭火救援;为救援被困人员或控制火情,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2)人员疏散
根据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有组织、有秩序疏散、转移受威胁、受损害和事发地周边地区群众,并妥善安置。
(3)医学救援
组织充足的医疗资源和力量,紧急救护受伤人员和幸存人员;及时、安全将重症伤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组织救治;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做好伤员心理援助。
(4)交通管制
设置交通管制区域,对事发地及周边交通秩序进行管控疏导,防止交通阻塞瘫痪,开通绿色通道,为应急车辆提供通行保障。
(5)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针对不同类型火灾事故灭火救援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和灭火救援装备,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同时严格执行灭火救援人员进出火灾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确保人员安全,防止现场处置人员伤亡,防范灭火救援工作中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6)舆论引导
通过政府发布信息等形式,运用微信、智慧广播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公众发布火灾事故有关情况、应对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公众需要配合采取的措施、事故区域交通管制情况和临时交通措施、火灾事故自救知识等有关信息,并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事发地镇根据相关政策要及时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重建和环境恢复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2 调查评估
火灾事故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成立调查评估组,查明原因、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形成调查报告。事故现场处置完毕、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调查评估组要及时组织评估,形成应急处置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应急处置基本情况、事故单位应急处置责任落实情况、事发地单位应急处置责任落实情况、经验教训、防范或整改措施建议等。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专业救援队伍及社会应急力量等。专职消防队应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驻地武警部队等要根据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需要,参加灭火救援。
6.2 装备保障
按照规定掌握本地区、本行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配备灭火救援所需装备器材,储备必要的灭火剂、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和生活用品等应急物资,同时加强对物资装备储备的监督管理,并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3 医疗保障
武南镇中心卫生院要加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的组建,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等工作,及时提供医疗卫生救助。
6.4 交通保障
武南交警二中队要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提供交通运输保障,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应急交通工具,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满足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5 通信保障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要确保应急期间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结合实际,广泛宣传火灾事故的防灾避险、应急救援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关单位要有计划的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上岗前培训和灭火救援训练,做好专职消防队伍、志愿消防队伍和社会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和训练。各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以上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完善优化应急预案。
8 附则
8.1 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预案管理
本预案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预案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8.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武南镇消防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职能职责
附件:
武南镇消防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
和各工作组职能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职能职责
应急指挥部由镇政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主要职责:传达贯彻落实区政府有关指示和要求;向区政府报告火灾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执行区政府有关指示和要求;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镇应急办、武南派出所、镇党政办、镇财政所、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武南镇中心卫生院、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应急办:组织应急队伍,参加应急救援;发挥运转枢纽职责,负责统筹协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传达县应急指挥部指令;按照权限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告事故相关信息。负责牵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协调事发地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调集救灾帐篷、衣被等救灾物资,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武南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现场及其周边区域进行警戒,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开辟救援专用通道,保证灭火救援队伍、装备迅速通行,维护火灾事故现场及其周边区域治安秩序。负责调动专职消防队开展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搭建火灾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或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总结火灾教训。
镇财政所:负责协调落实灭火救援、群众救助所需经费。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协助开展有关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及其周边区域进行环境质量应急监测,报告环境质量状况;负责对火灾事故造成的突发环境污染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内有关专业应急队伍、装备,保证火灾事故现场有关市政设施完整实用。
武南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救护机构,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负责转运受伤人员。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专业应急队伍、装备保障火灾事故的现场通信;协调辖区电力企业切断火灾现场供电和电网抢修,保障事故处置现场的应急供电;协调辖区燃气企业切断事故现场起源和燃气管网抢修。负责提供灭火救援交通运输保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应急队伍、装备协助交通运输火灾事故救援;负责协助开展有关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督促辖区供水企业保障火灾事故现场消防用水;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内有关专业应急队伍、装备协助灭火救援。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撰写新闻通稿,组织事故权威信息发布;组织媒体和记者采访;收集研判舆情,澄清不实信息,全面系统、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火灾事故信息。
事发地村(居)委会:负责报送事故有关情况;落实镇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组织开展事故的先期处置、后勤保障、善后处置等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企业):负责启动本单位(企业)应急预案,组织本单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对事故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完善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工作。
附件3:
武南镇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我镇森林草原火灾,把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科学、安全、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甘肃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武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预案。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扑结合。突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各办公室(中心)、村(社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责任体系和体制机制,尽力减少森林草原火灾事件发生; 建立完善专项应急指挥体系,做好应急队伍、物资等各项准备,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准备充分,响应高效。
2.属地为主,统一领导。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坚持属地为主、行业管理、分级响应、统一指挥的原则。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在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和应急准备工作;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在镇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应急指挥部的协调指挥下开展森林草原火灾的处置工作。
3.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各村(社区)、各办公室(中心),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响应,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各自应急工作。并按应急状态时指挥部的指令,做好同有关部门、救援机构和社会救援力量的配合。
4.整合资源,专兼结合。充分发挥森林草原救援、消防救援队和公安干警在应急处置中的骨干作用;充分发挥预备役、基干民兵、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发动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
(四)适用范围
森林草原火灾分级标准
1.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Ⅰ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2.重大森林草原火灾(Ⅱ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3.较大森林草原火灾(Ⅲ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4.一般森林草原火灾(Ⅳ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
镇人民政府成立武南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为: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应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应对工作重大事项;编制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考核各村(社区)、各部门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应对责任落实情况;协调指挥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相关文件,传达和督促落实国家、省、市、区领导和指挥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定和指示;负责监督指挥部成员单位防火责任落实情况并协调成员单位间互相配合;根据需要指导全镇专业森林草原扑火队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统一指挥协调全镇专业森林草原扑火队伍和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参与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区综合性消防救援抢险队伍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镇森林草原火灾的调查处理(评估)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负责全镇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统一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火灾信息,组织全镇森林草原火险形势研判工作;统筹全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编制全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装备装具和物资保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协调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2.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协助综合执法局、公安机关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边界联防工作。指导监督火烧迹地生态修复及森林草原防火设施修复;配合上级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区、高火险区、高火险期张贴禁火令;参与配合全镇森林草原火险形势研判工作,参与全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全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群众队伍建设和护林员队伍建设;协助、参与全镇森林草原火灾数据统计、森林草原火灾调查、评估、处理有关工作;负责督促公共绿地的管理工作,配合区林草局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做好灾区民房重建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技术指导工作。
3.武南派出所:协助森林公安对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侦破和查处;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车辆的交通指挥工作和道路畅通。
4.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依法查处各类野外用火、生产性农事用火违法违规行为。
5.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生态安葬,加强对绿化带等区域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负责将符合条件的灾民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
6.镇交管站:负责森林草原灾害扑救运输能力保障工作,必要时依法征用民用交通工具参加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
7.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对各村(社区)居民农事生产性用火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其防火意识,防止农事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8.武威三中教育集团、辖区各学校:负责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知识作为中小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协同做好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9.镇财政所:负责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及时申报、筹集和拨付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配套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10.武南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对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火受伤人员和紧急转移人员救护工作,做好火灾发生区域卫生防疫工作。
11.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旅游景区(点)经营管理单位加强火源管理和巡查守护;督促旅游景区(点)设置、完善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配合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检查旅游景区(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好景区旅行人员疏导和救援工作。
12.武南自然资源所: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13.镇武装部: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做好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值班备勤;根据需要就近调集兵力,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按照指挥部要求,调集通讯器材、交通工具、扑火机具等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14.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联系移动、电信、联通部门指导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通讯网络建设;确保扑火救灾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信联络畅通;充分利用通信平台,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政策的宣传,林区基站及其周边林区安全。
15.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宣传,通过乡村广播、村民微信群等形式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政策;刊登森林草原火险信息公告,宣扬森林草原防灭火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配合有关部门发布经镇森防指审定的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
16.武南供电所:负责排查并消除林草内电力输电线路的火险安全隐患,杜绝因输电线路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17.村(社区)职责:负责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召开村组群众会议,宣传森林草原防火预防、扑救、法律法规等知识,加大对痴呆傻精神病人的监管,强化对护林员队伍的管理,组建义务扑火队,并开展安全扑火知识培训,制止违法违规用火,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及时组织义务扑火队扑救,转移重要物资、人员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做好相关单位部门信息沟通。
三、森林草原火险监测预警
(一)风险分类
森林草原火灾气象风险按照全镇森林草原火灾易发程度分区,结合气象雨量数据综合分析从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二)风险预警
1.风险监测
及时将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信息监控,及时向社会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等级等有关信息。重点加强对林场、林区以及林区居民聚集区、村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等对象的监测监控。
2.预警响应
根据多渠道收集的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的相关信息,采取不同的响应措施,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发布预警时,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发布报道橙色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巡逻、瞭望监测,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审批,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派出检查组,对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了解掌握相关装备、物资等情况,做好物资调拨准备;了解专业、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应急民兵队伍布防情况,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进入待命状态,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有关准备。
3.预警响应解除
有事实证明森林草原火灾事故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的,由预警发布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四、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一)信息报告
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森林草原火灾的情况。信息报告责任主体及时限要求如下:
1.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后,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
2.发生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第一时间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镇森防指挥部及时上报区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
(二)先期处置
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事发村组应快速组织义务扑火队进行扑救,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群众开展撤离、自救互救、划定危险区,全力控制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应对处置
(一)应急响应
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分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启动程序:根据村组报告情况,镇森防指挥部及时安排林业站组织人员第一时间到场,分析核实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面积、原因,预判可能发生的形势,及时报告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安排民兵应急分队、义务扑火队、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扑救。对涉及跨镇、跨区的及时向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与相邻乡镇协调扑救。对扑救困难的及时请求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增援。
2.应急响应:接收到应急指令的单位,按应急指令的要求和职能规定,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仪表器械、技术专家等向事故地点或指定地点集结,到达事故现场或指定地点后,负责人向指挥部报告应急响应情况,接受抢险救援工作任务。
现场应急处置:最早到达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现场的职务最高领导为负责人,组织成立临时指挥部,设立相关工作组,指挥与协调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3.现场指挥部设立: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长到达事故现场后,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各工作组,明确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工作组长。临时指挥部和临时总指挥及各工作组有关人员调整编入指挥部及工作组。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治安维稳组、医疗卫生组、交通运输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技术专家组、事故调查组等工作机构,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工作组职责任务如下:
(1)综合组(后勤保障组):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
责任单位: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镇财政所
职责: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事故有关信息资料,传达上级领导和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工作指令、指示、批示精神,调度、督促各工作组按指挥部的指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向公众媒体发布事故相关信息和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转移、安置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制度的执行,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意见。负责火灾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必需的设备、物资、器材和经费的筹集调配和用水、生活用品等补给供应;保证火灾现场抢险救援供用电、信息传递、通讯需要,提供火灾现场救援人员和紧急疏散转移安置人员食宿条件。
(2)现场抢险救援组:由镇分管应急的党政领导担任组长。
职责:负责制定实施火灾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协调落实火灾现场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事项;监测监控火场安全条件、气候环境及火情变化趋势,并根据监测监控情况调整完善抢险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制定实施危险区域内人员紧急撤出、疏散、转移方案与措施;组织技术专家开展火灾救援技术会诊与咨询,定期报告火灾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灾后恢复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治安维护组(事故调查组):由镇政法委员担任组长。
责任单位:武南派出所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镇应急办
职责:负责维护事发地和火灾抢险救援现场治安秩序,清理撤离火区无关人员,并设置警戒;维护通往事发地的道路交通秩序,并根据情况实施交通管制;保护事发单位、火灾现场和疏散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核实火灾伤亡人员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身份信息,按照指挥部的指令查封、扣押事故单位有关资产和事故有关资料,监控事故责任人员。协助上级森林草原火灾调查组工作或受委托负责森林草原火灾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4)医疗卫生组:由分管卫生的党政领导担任组长。
责任单位:武南镇中心卫生院
职责:按照事故类别和受伤人员情况,组织调用医疗卫生资源,准备应急救治必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医务人员和救护车辆到现场开展急救,并根据伤员情况转入医院住院救治;协助对伤亡人员进行医学鉴定。
(5)交通运输组:由分管交通的党政领导担任组长。
责任单位:镇交管站 武南派出所 武南交警二中队
职责:负责保持通往事故现场道路畅通;指挥调集运输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人员疏散转移的交通运输车辆,制作通往事发地和人员疏散转移交通标志。
(6)善后处理组:由分管民政的党政领导担任组长。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武南司法所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职责:负责火灾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处理伤亡人员善后事宜,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好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人员因工死亡按有关规定落实补偿事宜;维护社会稳定。
(7)技术专家组:由分管林业的党政领导担任组长。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指导分析我镇的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针对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提出应急救援的方案和处置建议,协助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建议和整改措施,为抢险救援、现场安全检测评估、事故后恢复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二)善后处置
1.人员补偿。对紧急疏散转移人员进一步做好安置处理工作,因火灾事故给疏散转移造成的直接损害、损失,明确并落实补偿标准;对伤亡遇难人员家属进一步做好安置和安抚工作,并按政策规定落实补偿事宜;进一步做好受伤人员医治工作。应急救援人员因工死亡按有关规定落实补偿事宜。
2.物资劳务补偿。对应急救援中物资及劳务征用、医疗救护、交通运输、食宿、供水供电等产生的物资损耗和经费支出,进行清算补偿。
3.事故后恢复。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或放弃救援,火场余火清理工作完毕,危险因素和重大安全隐患经检查确认排除后,报区林业局制定事故后恢复方案。
(三)处置奖惩
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事故调查及改进工作
森林草原火灾事故调查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规定。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要建立通信系统维护及信息采集等制度,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参与应急行动的所有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保障24小时通信畅通,通讯方式及联系电话变化,应报政府办,并提供备用通信方案和通讯录。
(二)应急队伍保障
针对可能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建立专业、半专业救援队伍,事故发生后按照制定的实施调用方案进行使用。
(三)物资装备保障
针对可能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储备应急物资,并建立应急救援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存放地点等信息,事故发生后按照制定实施的方案进行使用。
(四)医疗救护保障
建立应急医疗救护资源、救治能力与专长、应急准备保障措施等信息,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后,根据制定实施方案进行使用。
(五)供电保障
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救援现场无取电点、供电能力或等级不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求时,由武南供电所提供供变配发电机组调运现场作保障。
(六)运输保障
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要建立交通运输资源信息,事故发生后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调用运输工具。
(七)治安保障
武南派出所依据森林草原火灾抢险救援治安维稳保障需要,制定实施警力调用方案。
(八)经费保障
镇财政所预算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备用金,在财政总预备费中解决。用于抢险救援、紧急转移安置费用的垫付。无事故主体或事故主体无偿还能力的,由财政承担,有事故主体和偿还能力的,由政府负责追收偿还。
(九)宣传
在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的知识等作为宣传内容,全面提高森林应急参与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培训
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的法律法规、事故防范、预警信息处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避险避灾和自救知识作为职工上岗和年度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取证考核的内容,单独安排课时培训。
(十一)演练
每年进行1次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按规定制定演练计划、方案、流程,演练结束后按规定进行总结评估。
附件4:
武南镇2023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武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凉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凉州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南镇辖区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洪涝、泥石流、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从源头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重大风险,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应急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应对处置工作。
(3)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应急工作体制,按照地质灾害等级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及时高效应对地质灾害。
(4)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充分依靠科技手段和专业力量,精准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提升应对地质灾害的科学水平和指挥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设立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全镇地质灾害应对处置工作。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镇分管领导兼任主任,镇应急办副主任兼任副主任。
2.1.1 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 梁兴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指 挥: 丁建平 副镇长
成 员: 谢泽生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赵丽丽 镇纪委书记、区监委派出武南镇监察室主任
王进浩 镇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兼党建
工作办公室主任
赵雷昌 镇武装部长
王 双 副镇长
董红星 镇镇二级主任科员
卢国文 镇禁毒办专职副主任
王斌东 武南派出所所长
沈 斌 武南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德山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建军 武威三中教育集团书记
李志坚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青石村党支部书记
马晓梅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 兴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阳光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张德金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张桂花 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任、育才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张积海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花盛村专业化管理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杨 超 百花园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郑玉红 花明村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李光耀 迎宾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唐 杰 范家寨村村委会主任
马永寿 马行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沈明林 小东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李华山 上中畦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陈国辉 下中畦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周智林 西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张建萍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鲁子沟村党支部书记
张秀红 柏树庄村专业化管理的村党支部书记
郭建福 武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陈兴国 元湖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丁柏年 大河村专业化管理的村党支部书记
赵永福 百塔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张成年 张林村党支部书记
郭 财 宋府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吕海萍 唐新庄村专业化管理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立以下7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人员: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干部。
职责:协助组织实施应对处置行动。负责收集汇总险情、灾情、社(舆)情等信息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全镇应对处置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应对处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2)抢险救援组
人员:由镇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民兵等参加。
职责:制订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组织开展受灾人员营救、人员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指导和协调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动员统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协调各类社会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3)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
人员:由武南供电所、杂木水管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职责:协调电力、天然气等物资供应以及供水、供暖、通信、广播电视等保障工作;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生命线设施并维护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4)社会治安组
人员:由武南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武南交警二中队、武南司法所全体干部参加。
职责:维护受灾地区社会治安和市场秩序,保障受灾地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组织受灾群众撤离转移、滞留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优先协调运送伤员、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
(5)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
人员:武南镇中心卫生院全体医护人员参加。
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暴发流行。
(6)群众生活组
人员: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全体干部参加。
职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保管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7)信息发布与宣传组
人员: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全体干部参加。
职责:组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发布震情、灾情。
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视情成立地质灾害应急现场指挥部,指导协调和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2 预报预警机制
3.2.1 预报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和地质环境因素预测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大小程度,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别为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空间范围以及风险等级等。
3.2.2 预报预警信息发布
通过应急广播、短信、微信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渠道,向预警区域内的防灾减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群众及时发送预警信息。
3.2.3 预警响应
预警响应由区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地质灾害风险高低确定。
4 应急处置
4.1 灾情分级
按照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地质灾害灾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
(1)特别重大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2)重大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较大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4)一般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4.2信息报告
4.2.1速报
灾害发生地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将险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区政府及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后,灾害发生地镇人民政府在接报后立即报告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较大和一般地质灾害后,灾害发生地镇人民政府在接报后30分钟内报告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类型、灾害体的规模、伤亡人数、初判经济损失、可能的诱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及先期处置情况等。
4.2.2续报和终报
根据地质灾害发展变化及应对处置进展,及时做好有关情况
续报和终报工作。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灾害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周边的自然地理环境、受灾建筑物、地形地貌,以及灾害造成的死亡、失踪、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或受威胁的人数、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4.3先期处置
灾害发生地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及有关责任单位发现或接报险情、灾情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封锁进出道路,防范二次或次生灾害。情况紧急时,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可先行组织搜救被困人员。
4.4 响应终止
当地质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或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人员搜救工作已经完成,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受灾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受灾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终止应急响应。
5灾后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灾害发生地镇人民政府对突发地质灾害中的伤亡人员、应对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及法律援助。有关单位对灾害现场进行清理,做好现场消毒、疫情预防工作。保险机构提前介入,按程序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理赔工作。
5.2调查评估
调查评估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特别重大、重
大和较大地质灾害应对处置结束后,由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配合,对地质灾害的类型、成因、性质、规模、灾害损失等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归纳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完善措施。
5.3恢复重建
5.3.1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质灾害发生后,区政府按照国务院及国家相关部委、省政府、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一般地质灾害发生后,按照分级应对的原则和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区直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或指导受灾地区镇人民政府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按程序组建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研究解决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3.2恢复重建实施
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分类启动原则,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
灾损实际及重建需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有序组
织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灾害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6.2物资装备保障
镇人民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任务,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机制,保障地质灾害应对处置所需监测预警、应急通信、工程抢险、生活救助、人员防护等物资装备的有效供应。
6.3资金保障
地质灾害应对处置和救援、救灾补助等资金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编制
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制订本预案,报镇领导会议同意后印发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7.2 宣传和培训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预案的宣传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与自救互救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7.3 预案演练
制订应对地质灾害的培训和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对处置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培训,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高专业技能和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8 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9 附则
9.1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武南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附件:
武南镇地灾害应急指挥部
成员单位及职责
镇武装部:负责指导受灾地区民兵预备役人员组织第一时间自救互救,协调驻镇部队,组织民兵预备役担负抢险救援救灾、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安全、协同公安机关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秩序等任务。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负责向受灾地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储运、调配等工作,组织救灾生活类物资的配送;
武威三中教育集团:负责学校和校区安全,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必要时采取调整上课时间、停止校车运营、停课等措施;配合做好受灾人员和群众的临时安置;协同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核定因灾导致学校受灾情况。
武南派出所:负责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和重要场所秩序;加强全镇道路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参加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组织公安机关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救灾工作;遇有雪情预警天气时,动员社会车辆减少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轻道路交通拥堵,减少安全隐患;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指导受灾地区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符合民政救助的特殊群体按程序纳入救助对象;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镇财政所:负责按规定及时拨付区级灾害救助资金,与监察、审计等部门配合加强对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及抢修等;指导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应对地质灾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或指导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争取灾后重建项目。负责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设施防御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工作,保障抢险救援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畅通;向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通信中断等情况。
武南交警二中队:负责公路交通行业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向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道路中断抢修等情况。
杂木水管处:负责指导农村供水设施的抢修,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向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水利设施受灾情况。
武南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指导受灾地区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调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或专家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负责筹措社会物资和资金,配合协助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的合法经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受灾地区广播、电视信号塔的维护及受损设施设备恢复工作;负责做好旅游景区(点)滞留游客的疏散、转移安置工作;抓好文化体育活动、户外滑雪、登山等活动的事故防范等工作。负责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对抢险救灾、防震减灾主题宣传活动报道;并上报文物损失情况。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发布工作;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组织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地质灾害救灾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抢险救灾措施。依法监督、指导和协调地质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同财政局做好抢险救援救灾资金的申请、分配、管理和监督;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重特大地质灾害调查评估。负责协调调动消防救援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队伍以及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全镇低温雨雪冰冻农业灾情信息,指导全镇农业抢险救援救灾、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应对地质灾害工作;向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农牧业等受灾情况;负责全镇农业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和生产恢复等工作,向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林草业受灾情况。
凉州区荣华消防救援站:根据险情、灾情,按照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安排,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武南供电所:负责全区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负责灾害期间保障抢险救援救灾电力供应和重要用户的用电需求;向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电力系统受灾情况。
其余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范应对工作。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组织其他有关单位参与应对处置工作。
附件5
武南镇地震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武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威市地震应急预案》《凉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凉州区地震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发生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4.2 防救结合,以防为主。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1.4.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镇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工作。
1.4.4 坚持依靠群众,全面动员原则。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民兵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镇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2.1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全镇抗震救灾工作,并接受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丁建平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本辖区的抗震救灾工作。
2.1.1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 梁兴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指 挥: 丁建平 副镇长
成 员: 谢泽生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赵丽丽 镇纪委书记、区监委派出武南镇监察室主任
王进浩 镇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兼党建
工作办公室主任
赵雷昌 镇武装部长
王 双 副镇长
董红星 镇二级主任科员
卢国文 镇禁毒办专职副主任
王斌东 武南派出所所长
沈 斌 武南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德山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建军 武威三中教育集团书记
李志坚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青石村党支部书记
马晓梅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 兴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阳光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张德金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张桂花 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任、育才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张积海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花盛村专业化管理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杨 超 百花园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郑玉红 花明村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李光耀 迎宾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唐 杰 范家寨村村委会主任
马永寿 马行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沈明林 小东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李华山 上中畦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陈国辉 下中畦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周智林 西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张建萍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鲁子沟村党支部书记
张秀红 柏树庄村专业化管理的村党支部书记
郭建福 武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陈兴国 元湖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丁柏年 大河村专业化管理的村党支部书记
赵永福 百塔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张成年 张林村党支部书记
郭 财 宋府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吕海萍 唐新庄村专业化管理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一般及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设立以下7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人员: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干部。
职责:协助组织实施应对处置行动。负责收集汇总险情、灾情、社(舆)情等信息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全镇应对处置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应对处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2)抢险救灾组
人员:由镇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民兵等参加。
职责:制订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组织开展受灾人员营救、人员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指导和协调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动员统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协调各类社会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3)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
人员:由武南供电所、杂木水管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职责:协调电力、天然气等物资供应以及供水、供暖、通信、广播电视等保障工作;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生命线设施并维护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4)社会治安组
人员:由武南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武南交警二中队、司法所全体干部参加。
职责:维护受灾地区社会治安和市场秩序,保障受灾地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组织受灾群众撤离转移、滞留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优先协调运送伤员、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
(5)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
人员:武南镇中心卫生院全体医护人员参加。
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暴发流行。
(6)群众生活组
人员: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全体干部参加。
职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保管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7)信息发布与宣传组
人员: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全体干部参加。
职责:组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发布震情、灾情。
2.1.2 镇抗震救灾现场应急指挥部
一般及以上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立即成立镇抗震救灾现场应急指挥部,指导协调和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阶段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自动撤销。
3 响应机制
3.1 地震灾害分级
根据《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武威市地震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将地震灾害划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4个等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重要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重要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重要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重要地区发生4.5级以上地震、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重要地区包括震中50公里范围内人口密度达到200人/平方公里的地区。
3.2 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
3.2.1 分级应对。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在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好先期处置;初判发生一般地震灾害,由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
3.2.2 响应分级。根据地震强度及影响,地震应急响应由高到低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级别。地震灾害发生后,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等根据地震灾害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及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级别。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3.3 信息报送和处理
3.3.1 震情速报
若发生破坏性地震后,村、社区在震后15分钟内向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30分钟内报告区委、区政府。
3.3.2 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上报区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等工作,有关灾情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局和区地震局。
4 应急响应
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后,由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地震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区委、区政府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一般地震灾害,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判断和救灾需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灾情报告。第一时间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2)启动应急指挥机构。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启动地震应急Ⅳ级响应,视情成立区抗震救灾现场应急指挥部,明确总指挥,靠前组织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工作,不再单独设立工作组。
(3)收集灾情。各村(社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收集人员伤亡、房屋受损、社会影响等灾情信息;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将摸排灾情,及时报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现场应急指挥部。
(4)综合研判。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有关成员单位综合分析研判地震趋势,全面了解掌握灾情,并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报告。
(5)调度救援队伍。根据灾情判断和救灾需求,派遣救援队伍赴受灾地区抢险救援,优先开展人员搜救、伤员救治、受灾群众安置等紧急工作。
(6)实施交通管制。对通往受灾地区的主要通道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对受灾地区城镇主要道路进行分流,疏导受灾地区内部道路畅通。
(7)调度医疗队伍。根据灾情判断和救灾需求,派遣医疗紧急救援队赶赴受灾地区抢救受伤群众。指导受灾地区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8)开展灾情损失评估。对地震受灾程度作出初步评估,调查受灾地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筑物和生命线工程受损程度等。
(9)灾害风险排查。对受灾地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要基础设施进行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对受灾地区集中安置点和应急避难场所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
(10)抢修基础设施。对排查出因震受损的供电、通信、供水、供气、供暖、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进行抢修,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11)安置受灾群众。鼓励因震致使房屋受损的群众投亲靠友,必要时设置临时、安全的集中安置点,妥善安置好受灾群众。
(12)生产生活恢复。指导受灾村(社区)实施救灾救助,帮助受灾地区企业恢复生产、恢复正常市场供应和群众复工、学生复课等。
(13)加强应急值守。震后72小时内,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安排至少1名工作人员集中在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点值班值守;震后4至7天内,安排1名科级干部和至少1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值班值守,随时受领任务。
5 应急结束
在抗震救灾应急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人员等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影响基本消除,以及交通运输、电力、通信和供水设施等基本抢修抢通,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由应急救援阶段转入恢复重建阶段。
6 恢复重建
按程序组建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研究解决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7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7.1 强有感地震事件
强有感地震事件指发生在区政府所在地及中小型水库等重要设施场地及附近的4.5级以下地震,且有明显震感,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地震事件。
发生强有感地震时,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迅速了解本地震情、灾情,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
7.2 临震应急事件
临震应急事件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短临地震预报后,市、区人民政府需要及时进行处置的地震事件。
短临地震预报发布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部署应急准备工作,并视情组织人员避震撤离或疏散。
7.3 地震传言事件
镇域内出现地震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各村、社区应调查谣言起因,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地震传言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区地震局迅速对地震传言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明确事件性质并发布声明。采取有效措施平息传言,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8 保障措施
8.1 队伍保障
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抗震救灾队伍。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8.2 物资与资金保障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或与有关企业、商铺、单位签订协议,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8.3 避难场所保障
要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镇总体规划,建立必要的应急避难场所,或者利用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8.4 基础设施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
协调供电所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救援现场供电需求和受灾地区电力供应。
杂木水管处负责供水应急保障,保障紧急情况下地震灾区的供水安全。
8.5 宣传培训
要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各学校要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防震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应当每年组织学生开展地震紧急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学生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武威三中教育集团要对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9 预案管理
9.1 预案编制与修订
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制订本预案,报镇领导会议同意后印发实施。并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依据本预案,镇属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本级地震应急预案。
9.2 预案演练
驻镇各相关单位应制定演练计划,根据预案规定和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贴近实际、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应急演练。辖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10 附则
10.1 奖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0.2 监督检查
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指导各相关单位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完善地震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切实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10.3 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0.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0.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武南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镇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
武南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镇防震减灾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武装部:负责协调驻镇部队和指挥民兵应急力量,执行抗震救灾任务;参与交通运输保障、社会治安和灾后重建工作;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负责向受灾地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储运、调配等工作,组织救灾生活类物资的配送;
武威三中教育集团:负责校舍地震安全工作,加强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和抗震加固,落实学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全镇各类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并纳入教学计划;负责本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并组织演练;及时收集、上报本系统灾害损失等情况;组织危险校舍排险工作;协调指导受灾地区各学校开展抗震救灾和师生临时安置,协调有关部门和受灾地区做好灾后学校重建规划和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武南派出所:维护受灾地区抗震救灾秩序,负责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公安干警参加抗震救灾,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受灾地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受灾地区交通秩序;负责查处散布地震谣言、干扰破坏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的行为等;协助做好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因地震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群众的后续救助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有序参与防震减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武南司法所:负责指导因地震灾害引起的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
武南镇财政所:负责将区级应急救援、防震减灾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并做好经费拨付和使用监督管理;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做好全镇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地震安全隐患排查和抗震加固;负责灾后重建工程设计、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及抢修等;协调电信、移动和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保障抗震应急通信工作,为地震灾害快速评估提供数据支撑。组织开展交通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武南交警二中队:负责建立公路应急运输保障体系,开通抗震救灾专用通道,保证抗震抢险道路畅通,确保抗震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畅通;组织协调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
杂木水管处:负责水利设施地震安全工作,负责落实水利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设防要求。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水利工程地震灾害抢险、河道疏浚、次生洪水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和灾后水利设施修复工作;检查、监测受灾地区农村饮用水源,组织、指导受灾地区应急供水工作。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做好农业基础设施防震抗震和防范地震地质灾害工作,普及防震减灾和应急避险知识。负责组织指导、抢修受灾地区农业基础设施,恢复农业生产,对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治、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灭源等工作。
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景区景点设施地震安全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抗震加固。负责核查本系统地震灾害损失,组织抢修及灾后重建工作。负责指导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及相关设施防震安全工作,负责制定旅游景区游客应急疏散预案。
武南镇中心卫生院:负责防震减灾、地震应急救援医疗救治应急演练,负责医疗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受灾地区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对伤员及家属实施心理干预;加强饮用水、医疗服务等卫生监督工作;负责本系统受灾情况的调查和核实。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指导全镇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地震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做好物资储备管理调用工作;组织指导地震应急准备和督查检查,协调推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监测预警设施建设;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演练。指导做好全镇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应急避险和自救知识宣传。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检验检测,确保受灾地区食品安全;协助做好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相关技术规范制定发布。
凉州区荣华消防救援站: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演练,全面做好地震救援准备工作;按照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开展全区消防救援队伍的力量调集、力量投送、警戒破拆、营救群众、安全疏散等工作,负责做好灭火、危化品泄漏等地震次生灾害防范处置和救援任务行动;制定地震抢险救援工作方案。
武南供电所:负责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提供临时电源,保障受灾地区电力供应;核报电力系统地震灾害损失情况。
附件6:
武南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和规范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包括危险化学品、建筑等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治安、刑事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依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 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的由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配合上级指挥机构对发生在本镇区域内的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5 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⑷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6 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镇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报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2)镇专项应急预案。镇专项应急预案是镇政府及其有关办公室、中心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办公室、中心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政府有关办公室、中心牵头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以镇政府名义印发,报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3)镇级各办公室、中心应急预案。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办公室、中心职责,为应对本办公室、中心(领域、行业)突发公共事件,或者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本办公室、中心工作而预先制定的预案,由政府有关办公室、中心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以镇政府名义印发,报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4)村、社区应急预案。根据镇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辖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报镇政府(镇应急办)备案。
(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根据和实施指南。制定后报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备案。
(6)单项活动应急预案。举办较大规模的节庆、集会、庆典、会展和文化体育等公众性聚集活动,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报镇政府备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结合开展演练和专家评估的情况,及时修订、补充、完善。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1.1 镇政府是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镇长领导下,通过召开政府会议或相关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全镇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副镇长按照分工和在专项指挥机构中担任的职务,负责指挥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凡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在上级授权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处理。
2.1.2 镇政府成立武南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镇机关各办公室、中心和驻镇各单位组成。
2.1.3 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议事和协调机构。主要研究部署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全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审定、修订本预案;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各专项应急预案;向区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
2.2 办事机构
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日常值班工作由办公室值班室承担。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受和办理向镇应急领导小组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收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组织专业部门和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和提出预案启动建议;按照镇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并进行事后评估;按要求发布有关信息。
2.3 专家组
镇应急领导机构聘请有关专家为镇应急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为镇应急领导小组提供咨询服务。
2.4应急联动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驻镇有关单位为应急联动单位。需要前述应急联动单位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由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镇应急指挥部向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经镇应急领导小组批准,有关应急联动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5 工作机构
镇政府各办公室、中心和有关单位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工作,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承担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及时向区政府相关部门报告重要情况,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镇应急办公室:指导全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编制全镇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导协调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受灾地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尽快修复中断通信。负责组织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安全事故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灾后重建各类房屋建筑;做好灾区供排水设施抢修和管护,保障供水安全。负责抢修因灾中断道路,负责调集、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和灾民转移所需车辆的征集和调配;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各类环境事故的应急体系;负责灾害事故现场环境调查处理工作。
武威三中教育集团:负责检查学校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和演练情况;负责受灾学校师生疏散、安置、心理干预等工作;协调受灾校舍的维修、重建事宜。
武南派出所:负责动乱、暴乱、骚乱、恐怖袭击等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提出防止事态扩大的意见建议;做好社会治安、安全警戒和交通管制工作;负责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受灾群众的灾后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疾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灾后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镇财政所:负责做好救灾资金的安排与拨付,保证应急抢险的基本需要。
武南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制定灾后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旱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镇防御洪水防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涝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抗旱防汛及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和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协调工作。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牧业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防御工作,指导抢险救灾和灾后生产自救,负责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疫病的防治工作。组织编制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重大沙尘暴灾害等应急工作;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提出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点)和文化活动中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武南市场监管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大河供电所:负责灾区电力设施抢修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做好电力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其他办公室、中心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3 预测、预警
3.1 信息监测与预警
镇政府有关办公室、中心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监测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本辖区、本系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
要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全天候、覆盖全镇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并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及时向社会和公众作出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级别
依据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标示。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3 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预警级别确定后,镇政府应当及时短信、电话、微信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警报。必要时组织人员采取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4 预警处置
进入预警期后,镇政府做好启动镇总体应急预案的准备,并按要求向区政府报告。预警范围内的相关村和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在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级别,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同时做好启动各自应急预案的准备。
4 应急处置
村、社区,办公室、中心和驻镇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4.1 信息报告
4.1.1 村、社区,办公室、中心和驻镇单位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开展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向镇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应急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1.2 Ⅳ级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有关村、社区,办公室、中心和驻镇单位向镇政府报告的首报信息要在0.5小时之内报出,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可边电话上报、边了解情况、边上报书面报告
4.2 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按要求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镇政府。镇政府有关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或者工作人员疏散、撤离、安置现场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科学的自救互救措施和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2)事发地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应当开展危险区域群众的疏散、撤离及受灾群众的自救和互救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3 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政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启动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镇应急预案的同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发生一般(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镇应急预案的同时,及时向区政府相关部门报告。根据事态发展,视情况启动镇总体应急预案,若超出镇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区政府启动相关预案。
4.4 指挥与协调
4.4.1 由镇政府派出工作组现场指挥和指导。主要包括: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及区政府、区级专项指挥机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4.2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必要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镇政府及镇工作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主要任务是: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置本区域资源和其他援助资源;组织抢修损坏的基础设施;为公众和救援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及时向区政府、区级专项指挥机构报告情况等。
4.5 处置措施
4.5.1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示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镇政府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7)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8)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4.5.2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2)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3)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4)其他必要措施。
4.6 舆情引导
4.6.1 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工作,对涉及我镇的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可能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社会关注焦点或舆情危机的,包括各类苗头性、趋势性、策动类、煽动性舆情等,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必要时报请上级指导、支持。
4.7 应急结束
4.7.1 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部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后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经镇政府报区政府批准后,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部自行撤消。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善后处置工作在镇政府领导下,由事发地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必要时报区级部门协助或区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受灾群众心理救助、安抚服务等工作。
6 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6.1 宣传教育和培训
6.1.1 镇应急办协调指导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宣传教育规划,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
6.1.2 中小学校、幼儿园、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镇应急办站,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6.2 应急演练
6.2.1 各村、社区、企业和相关单位负责辖区、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演练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的程序,评价应急准备状态,培训和检验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置能力,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并改进完善。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1.1 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制订和实施,由镇应急办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和更新;各办公室、中心应依照本预案,根据各自工作职能,组织制定或修订相应专项预案,作为本预案的组成部分。
7.1.2 各村、社区应参照本预案,制定完善相应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镇应急预案体系。
7.1.3 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