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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23010139327476/2023-46907 主动公开 凉州区长城镇人民政府
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凉州区长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1-18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区安委会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村,各办所(中心),各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聚焦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攻坚,全链条整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安全隐患问题台账,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至2024年6月底,全面完成安全问题台账整改销号,推动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突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聚焦燃气企业经营、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紧盯餐饮、农贸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超市、农家乐(酒店)、小作坊、卫生院、学校(含幼儿园、培训机构)、民政服务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精准施策、集中攻坚,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2.坚持协同联动、全面整治。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建立常态化部门协作、联合监管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加大执法力度,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

二、突出重点分领域集中攻坚

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强力排查整治“问题气、问题管网、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环境”6大方面问题。

1.排查整治燃气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对未取得货运车辆从事燃气运输的,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实施联合惩戒等;对已取得许可但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货运车辆从事燃气运输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排查整治瓶装液化气“最后一公里”配送安全隐患。督促对从事配送液化气服务的人员和配送工具加强管理,按规定设置配送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发现未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范的,未要求其送气人员开展送气随瓶安检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上报区级单位,对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

3.全面排查整治餐饮单位等重点用气场所“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一要压实餐饮单位燃气使用安全责任。督促指导辖区餐饮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全镇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餐饮经营场所检查。

二要压实其他重点用户燃气使用安全责任。督促指导使用燃气的机关事业单位自营食堂,学校、幼儿园、教培等教育机构,卫生院等使用燃气的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从业人员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组织开展行业内燃气安全使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三要排查整治餐饮行业消防安全隐患。对餐饮经营单位(含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上报上级单位进行处罚。

四要排查整治餐饮行业用气安全隐患。对餐饮经营单位(含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 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上报区级消防单位,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五要排查整治餐饮行业用气器具安全隐患。发现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由其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治理,依法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六要全面排查餐饮等行业疏散安全隐患。对餐饮经营单位(含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九小场所”中餐饮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源火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加强执法检查,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违规用火用电违法行为,督促落实隐患整改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群、微博、抖音、播放事故警示短片、发放宣传彩页等多种方式,对燃气安全法律法规、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一)在实施推进燃气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基础上,对使用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要突出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全链条,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1.督促使用燃气、瓶装液化气单位自查自改。相关站所负责,督促各自领域内经营单位、重点用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一是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二是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认真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不断健全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长城镇市场监管所和镇应急站要依托全国城镇燃气专项整治专班开发的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和APP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台账,督促整改。

3.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整治措施、整治时限、临时措施、责任人。可以立行立改的,要迅速消除隐患并做好记录,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严格落实临时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发展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备查。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

4.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上报上级单位进行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

1.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巩固集中攻坚成效,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全面完成整治,对账销号,坚决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做到排查整治“回头看”,回头看也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检查。对新发现的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纳入清单,推进整治。

2.全面压紧压实责任。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的用户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使用人员全面掌握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

相关站办所要认真全面总结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从燃气和液化气的储存、充装、经营、运输、配送、使用等全链条,深入剖析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要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机制,确保安全监管无盲区漏洞,不断健全完善行业监管机制。通过举一反三,常态化推进燃气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全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副武装部长赵永强同志担任专班负责人,镇应急站、长城市场监管所、各村书记、主任、包村干部为专班成员,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充实燃气安全监管力量,增设燃气安全监管专岗,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要推动将燃气安全监管纳入消防、综合安全等基层治理体系,层层压实责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三)强化督促指导。建立通报、评估、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将严肃问责。



                                                                                  凉州区长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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