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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2301013931840Y/2023-31628 | 主动公开 |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凉州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信息来源: 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 2023-01-20 浏览次数: 次
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2年10月8日向各有关部门(单位)印发了《关于征求<凉州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意见建议的函》,书面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2022年10月12日,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了讨论,充分吸纳、广泛吸收并进一步修改完善;2022年11月3日,向各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再次征求<凉州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意见建议的函》,再次书面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2022年12月12日,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了讨论;2022年12月15日书面征求了各区长意见建议,充分吸纳修改完善。
截止2023年1月17日,共征集到2个部门(单位)修改意见建议4条,具体为:凉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建议将P4土地出让中“按规定报经区政府批准”改为“按规定报经市、区政府批准”,将P5安标施建中“各有关部门应加强事中指导”改为“各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加强事中指导”,建议将P6“届满30日”改为“届满一年”;区自然资源分局建议将P2概念界定中“……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改为“明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1月19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由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并主动公开发布。
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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