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01013931840Y/2023-26945 | 公开方式: | |
发布机构: |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区级政策解读 |
为扎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农业优势产业三年倍增行动,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展壮大“10+N”特色优势产业,促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助力农业经济稳步增长,促进农业高质高效、群众稳步增收,制定了《凉州区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奖补扶持方案》。现将《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意图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现代寒旱农业优势产业三年倍增行动,加快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中央、省市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相关政策,依据近四年区上出台的农业产业发展奖补扶持政策及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制定了本方案。
二、奖补扶持对象
凉州区境内从事农畜(牧)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管理运行规范,无违反国家土地、生态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无拒不归还扶贫等产业发展贷款、拖欠农户土地流转费或农民工工资、企业(个人)诚信等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农户。
三、奖补扶持原则
一是坚持项目扶持为主;二是坚持重点区域倾斜;三是坚持扶持重点产业;四是注重联农带农机制建立。
四、奖补扶持政策。《方案》重点从“10+N”产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品牌培育3个方面明确了政策支持的标准。
(一)“10+N”产业
1.牛产业。支持规模养牛场建设和基础母牛增量提质。
2.羊产业。支持规模养羊场建设、品种改良和基础母羊扩群。
3.猪产业。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支持规模养猪场件和品种改良。
4.菜产业。重点扶持日光温室提质增效,支持新建日光(双面、连栋)、全钢架拱型日光温室园区建设、扩建日光温室园区和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智能化控制设备。
5.菌产业。执行食用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相关扶持政策。
6.草产业。落实粮改饲项目,重点扶持青贮饲料生产加工。
7.盘活闲置老旧农业设施。支持启动闲置及改造老旧日光温和养殖场。
(二)产业化经营
1.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区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创建认定。
2.农机化建设。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3.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及气调库的建设。
4.预制菜加工。支持预制菜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的建设。
5.尾菜处理。支持尾菜处理生产线及处理设施设备的建设。
(三)农产品品牌培育
1.农产品质量认证。支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有机食品的认证。
2.农产品品牌认定。支持“甘味”品牌认定和“甘味”品牌、“凉州农鲜”品牌、“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志的规范使用。
3.品牌线下专营。支持开设“凉州农鲜”品牌专营店。
4.品牌线上营销。鼓励“凉州农鲜”品牌授权线上运营主体,通过淘宝、京东、抖音、快手、视频号等主流平台开展品牌线上宣传和农产品销售。
5.品牌形象提升。鼓励“甘味”“凉州农鲜”品牌企业使用品牌化包装。
6.农产品企业参展。支持经营主体参加省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推介活动。
五、兑付程序
一是备案审核。凡拟享受奖补扶持政策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由经营主体向所在镇提出申请,经镇党委、政府审核后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二是验收公示。项目建成后,由所在镇成立验收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初验,再由相关部门组成的验收组,对镇初验合格的奖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在所在镇、村公示。
三是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由主管部门负责将拟享受奖补政策的项目报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汇总,提交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后,由区财政局督促项目主管部门按程序向经营主体兑付奖补资金。
相关链接:http://www.gsliangzhou.gov.cnhttp://www.gsliangzhou.gov.cn/art/2023/1/5/art_3296_1038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