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长城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政策文件
索引号 公开方式 发布机构
116223010139327476/2022-23596 主动公开 凉州区长城镇人民政府
凉州区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安排意见
信息来源: 凉州区长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9-22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确保我镇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凉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凉农函〔2022〕280号)、《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布病免疫工作的通知》(凉农函〔2022〕28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镇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

秋季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动物疫情形势异常严峻,我镇畜禽饲养量大、密度高、畜禽及其产品流通活跃,交易频繁,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将严重影响我镇畜牧业的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因此各村要切实提高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大意麻痹思想,特别是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仍然是重中之重。各村防疫员要积极加强与村书记、主任的协调沟通,统筹人力、物力、财力,确保秋防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强化重点

今年我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从9月22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羊布病集中免疫从11月1日开始,11月25日结束。各村要积极配合村级动物防疫员严格按照“对规模养殖场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户实施集中免疫,对漏免、新补栏的畜禽及时补针”的免疫要求,突出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工作,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辖区内所饲养的羊(种养除外)全部实行布病强制免疫,要求应免疫的羊免疫密度达到100%。同时认真做好炭疽病、狂犬病、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综合防控工作。

三、靠实责任,周密部署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控责任。镇上将成立由镇政府镇长候选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技术干部为成员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镇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村要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近期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村防疫员为直接责任人,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各项防控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动物防疫工作。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目标任务,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镇政府与各村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与各村防疫员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同时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和业务培训,规模养殖场由驻场兽医负责,按照免疫方案进行程序化免疫,没有驻场兽医的养殖场由所辖村防疫员开展集中免疫。防疫工作按照先免疫规模场、养殖大户,后免疫散养户的步骤,以村为单位,由包村领导、村干部和防疫员按照“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的方式开展免疫并规范填写免疫档案。各村应将村“两委”成员组织起来,投入到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中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及时做好免疫和应激反应治疗工作,降低免疫应激死亡率,确保全镇秋季集中免疫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保障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抓好动物免疫。各村书记、主任务必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靠前指挥,各村防疫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及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集中免疫工作。要坚决杜绝“三漏免”和“三不免”的现象(即“户主不在漏免、畜禽放出去漏免、防疫员本身没有到户漏免”和“怕应激反应不免、怕影响肉品质量不免、怕影响产蛋不免”)的发生,加强规模化饲养场的管理,指导中小型饲养场和专业户建立科学规范的免疫程序,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各村防疫员务必于每周三上报一周的免疫进展情况,以备我镇及时掌握免疫数据,向区畜牧中心上报免疫进度。

(三)加强防疫药品器械管理,确保免疫效果。各村负责人及村级防疫员要加强对防疫药品器械的管理,疫苗要按说明进行保管和使用,需冷藏的冷藏,需冷冻的冷冻,要严格按照免疫注射技术要求开展免疫工作,做好免疫器械的消毒,保证免疫剂量,坚决杜绝浪费疫苗的问题发生。

(四)强化疫情检测处置,提高应急能力。各村及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要切实加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检测工作,充分发挥区、镇、村三级疫情检测网络体系的作用,定时定点开展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为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一旦发现可疑疫情,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采取边采集病料样品送检,边实施隔离、封锁、扑杀、消毒等措施,果断、彻底地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做到“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

(五)抓好病死畜的无害化处理监管。各村负责人要全面落实动物养殖、运输经营等单位和个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督促其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严格落实病死动物“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处置措施,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技术干部要按照分组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和技术指导工作,坚决杜绝贩卖、收购、屠宰病死畜禽的非法问题发生,对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要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六)加强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及集中消毒灭源工作。各村负责人及防疫员要督促所有养殖场(小区)在入口处建设消毒池和消毒室,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全面组织开展好“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及日常防疫和消毒制度,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制度,所有养殖场(小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除生产技术人员外,坚决杜绝闲杂人员进入生产区,进出生产区的车辆和人员要严格消毒,严防疫情传入和传出。同时加大畜禽养殖场粪污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严禁养殖场在场外乱倒粪便等废弃物,督促养殖场修建化粪池等无害化处理设施,督促建立完善养殖档案。

(七)继续做好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技术人员要严格落实养殖场“一对一”监管责任,督促养殖场业主落实好消毒、门禁、隔离观察、封闭式管理等各项制度,提供养殖环节生物安全水平。继续开展好疫情监测排查日报制度,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漏一场一户。对排查中发现的可疑情况立即采取限制移动、隔离、消毒、无害化处理等临时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进一步加强生猪调用及检疫监管,认真开展产地检疫,严格按照检疫操作规程,对不符合出证条件的一律不得出具检疫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要立即扣押,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加强宣传培训,严格技术规程。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防疫工作的宣传,让广大养殖户充分认识动物免疫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及时召开防疫工作动员会,组织村、组干部和防疫员进行防疫技术培训,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各防疫员要严格按照防疫技术规程开展免疫工作,杜绝打飞针和不换针头、不消毒等现象的发生。对老、弱、病、孕哺乳期母畜、幼畜、外伤未愈牲畜、接近屠宰食用的牲畜暂不给予免疫接种。在免疫过程中出现免疫应激反应要及时开展救治工作并上报救治结果。

(九)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意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期间镇上将组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开展督查,及时纠正免疫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发现各村组干部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不重视动物防疫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的村组干部要上报镇纪委视情节给予处理,对防疫人员将予以解聘,对因个人原因造成防疫注射不到位而造成重大疫情扩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防疫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凉州区长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