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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2301013932480K/2022-06281 主动公开 凉州区金羊镇人民政府
通知
信息来源: 凉州区金羊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5-13 浏览次数:

各村委会:

现将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通知如下: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各村委会、各包村干部一要充分利用进村入户、村组群众会议,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宣传“八不准”相关规定。二要切实履行属地巡查监管责任,做好日常巡查和监督。三要坚决落实违法违规行为的首报告和首制止工作责任。

 

 

凉州区金羊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日       

    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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