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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来源: 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 2022-04-22 浏览次数:

                    

    (一)拟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综合平衡、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三)负责监测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编制县域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

    (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五)负责拟定全区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改革建议。协调地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牵头协调军民融合重大工程、重大项目。

    (六)组织编制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各类预案,开展全区国民经济潜力调查和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方案编制、专业保障队伍组建、物资筹措、战备储备点建设等工作。

    (七)制定全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和相应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和管理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工作。

  (八)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金融政策的制定;提出全区利用外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提出全区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

  (九)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审定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区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十)承担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职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研究确定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审批权限内的全区政府投资项目(除工业和通信业项目外),全部或部分使用了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及市级预算内和预算外、国家批准设立的基金(债券)等建设资金以及政府承担偿还或担保责任的国外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引导民间投资方向。

    (十一)负责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产业的行业管理,负责能源产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和项目管理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价格和收费政策等管理措施,依法进行价格、收费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工作;负责价格监测和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发布工作;负责成本监审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负责全区价格认定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粮食和相关物资储备宏观调控,制定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计划。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粮食总量平衡、品种平衡,组织余缺调剂。负责全区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区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区级粮食工作责任制考核。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推动职能转变,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优化经济环境,推进法制化、服务型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规范权力运行、优化服务为核心,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以简政放权、创新工作方式为重点,着力激发市场投资活力,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环境。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分管领域内的区级专项规划,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区发展和改革局统筹协调后予以立项。对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要征求区发展和改革局意见。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有关区级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上报区政府批准的规划,有关部门须会签区发展和改革局,也可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合上报。

    2.工业行业规划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工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及跨行业、跨领域重要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工业规划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工业行业规划职责。

    3.工业结构调整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出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需报国家和省、市政府审批或跨多部门的工业发展政策、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以及需要国家、省、市综合平衡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制定实施行业规划等推动结构调整。

    4.与区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以工代赈扶贫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管理职责,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运输体系、以工代赈扶贫交通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面的职责分工。(1)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2)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核准、审核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项目,其他需要区级层面管理的项目由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核准、审核项目须征求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方面的职责分工。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核准、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征求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对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节能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评审意见,在与能源消费总量、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衔接平衡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7.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分工。工业、通信业的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除工业、通信业以外的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

    8.能源产业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产业的行业管理,负责能源产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核准、备案和项目建设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能源工业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企业管理与服务。

    9.全区救灾物资储备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凉州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凉州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改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发改局根据凉州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凉州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10.成品油的网络布局和成品油市场监管职责分工。全区加油站、成品油库的网络规划和布局建设职责,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成品油市场监管职责由区商务局承担。

    11.价格收费政策职责分工。全区价格和收费政策的制定、调整工作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监督落实国家、省、市、区出台的价格(收费)政策,依法开展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受理和查处价格(收费)投诉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办公地点:凉州区东大街120号政府机关大院六楼(投资、重大项目、规划计划、能源、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凉州区西大街130号原粮食局办公楼(粮食、物价)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 下午2:30-18:00
机关负责人:王军            联系电话:0935-221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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