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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0602MB1902380J/2022-07231 | 主动公开 | 凉州区医疗保障局 |
各定点医药服务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根据武威市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市医保函〔2022〕25号)要求,决定于4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
二、时间范围
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深入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发布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成果,公开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件,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构建“不敢骗、不想骗”的社会氛围。
四、宣传内容
(一)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强化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遵纪守法意识。
(二)曝光典型案例。通过网络媒体、下发通报等方式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集中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在形成震慑的同时,提高群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
(三)征集执法案例。各股室要组织开展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收集工作,由基金监管股负责汇总后上报市局。报送内容应包括标题、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案例解析4个部分,其中,案例解析应包括案情分析、法规适用、典型意义等内容。要求内容真实、陈述清楚、观点突出、分析透彻,文字控制在2500字左右,同时将典型案例所涉及的执法文书复印件一并报送。
(四)征集宣传文案。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组织专人撰写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文案,并按时报送至区医保局进行评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2篇、其他医药机构至少1篇),优秀宣传文案将转报市、省医保局进行遴选评审。文案内容应丰富多样,如信息稿、新闻稿、散文、诗歌、漫画等,通过对宣传文案的评比,广泛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有关政策及打击欺诈骗保成效的宣传。省医保局将设立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并给予奖励。
(五)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告知国家及省、市、区各级医保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微信等举报渠道,宣传举报奖励办法,欢迎群众积极举报,鼓励社会监督员参与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五、宣传形式
(一)党支部互联宣传。医疗保障部门党支部和定点医药机构党支部结对共建,利用党课、支部活动、座谈交流等方式,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有关政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媒体宣传。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组织辖区内两定机构进行集中宣传并开展相应义诊活动。省医保局向全省参保群众推送为期一个月的公益宣传短信。区医保局将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设“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专题网页,推送基金监管相关政策法规及典型案例。各定点医药服务机构要在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或QQ工作群开设宣传专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三)印发宣传资料。根据宣传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区医保局将印制一批内容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政策问答、宣传海报、折页、展板等宣传材料,分发各镇、街道、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张贴、发放,提高公众知晓率。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在服务窗口或醒目位置摆放、张贴各类宣传资料,组织人员发放宣传材料。
(四)深入基层宣传。区医保局将组织人员进街道社区、进乡镇农村、进医药机构多方位进行宣传,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各镇、街道要运用地方特色,采用发动群众熟知和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科学、有效组织宣传活动。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利用面对面服务参保群众的便利条件,组织人员主动深入临床一线科室,对一线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开展集中培训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基金监管舆论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镇、街道、定点医药机构要在严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组织专门力量,保障宣传经费,加强动员部署,深入推进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区医保局将统一下发宣传小视频供各单位宣传应用。各单位应于4月1日同步启动宣传活动。
(二)创新方式,拓宽渠道。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围绕宣传主题,运用多种载体,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各定点医药机构为宣传主阵地,要利用单位网站、服务窗口、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引导公众熟悉医保相关政策,并能在日常生活中保障自身权益,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形成全民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定点医药服务机构要认真开展典型案例和优秀宣传文案的收集报送工作,及时梳理收集宣传活动资料,整理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于2022年4月25日前将典型案例、优秀文案、宣传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电子版报送至区医疗保障局指定邮箱。
联系人: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 冯雪峰 齐桂花
电 话:0935-6168080
邮 箱:lzqybjjjg@163.com
凉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9日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凉州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