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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柏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柏树镇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凉州区柏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3-28 浏览次数:

凉州区柏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柏树镇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驻镇)单位:

今年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广西河池“1.31”沙发生产作坊火灾,造成2名消防员牺牲,北京昌平2.11自建公寓火灾造成5人死亡,安徽蒙城“2.22”居民自建房火灾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等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充分暴露出农村地区消防工作薄弱、消防基础设施滞后、群众火灾风险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素质不高、末端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全面筑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根据市、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现将柏树镇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柏树镇人民政府

2022325


柏树镇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着力防范化解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努力维护全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加强我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安办发〔202212文件精神,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着力摸清我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底数情况,聚焦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优势,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标准,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努力维护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931日。

、范围重点

此次治理范围更加突出具有生产、经营、租住功能之一且住宿人

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以及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的区域,重点治理下列9类情形:

(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二)外窗、疏散走道设置防盗网、金属栅栏、广告牌、灯箱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以及前店后住、下店上住、夹层住人等突出问题。

(四)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五)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楼板和疏散楼梯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

(六)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

(七)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违规动焊,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

、任务措施

(一)摸清底数实情331日前,各镇属(驻镇)各单位结合既有掌握情况,依托房屋登记、人口管理、综合治理等信息系统平台,组织村组社区、公安派出所、综治网格员等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全面摸排登记,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及租户姓名、建筑层数及面积、房屋间数、建筑及装饰材料、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基础信息。

(二)组织集中排查。430日前,各镇属(驻镇)各单位依据摸排登记情况,组织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进行逐幢核查,对照9类重点情形和电源火源、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设施器材、值班值守、应急处置以及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并填写《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报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落实一个一律一是对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违规设置室外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雨棚的,一律拆除。二是对外窗、疏散走道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改为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三是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以及居住区域内房间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采用实体墙或防火门等进行有效分隔。四是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区域内设置的居住场所,或租住场所内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冷库,一律搬离。五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的,一律按要求增设。六是对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一律搬移至室外。七是对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八是对存在突出火灾隐患问题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一律挂牌督办。九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发现的其他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一律限期改正。凡是未按要求整改的,一律减少居住人数,或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停止租住。

(四)严格核查销案。镇属(驻镇)各单位按照9类重点情形坚决消除、其他风险隐患动态监管的原则,根据排查工作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9类重点情形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销案,落实闭环管理。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各镇属(驻镇)各单位及时报镇社会治理和应急办公室,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镇属(驻镇)各单位配合组织现场核查;对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以及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由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站报请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现场核查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站结合工作推进,对各镇属(驻镇)各单位整改情况、核查销案情况开展抽查。对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销案归档,并同步纳入后续网格巡查、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范围,加强长效治理。

)强化技防措施。镇属(驻镇)各单位督促指导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已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接入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对达不到自动消防设施设置标准的,督促增设灭火器材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等简易消防设施。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应当加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且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按标准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积极推动住宿人员3人及以上的,加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结合场所实际,积极推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推进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积极应用电子巡更”“视频监控等技术,以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火灾防控工作赋能升级。

)夯实防控基础。根据2022年度甘肃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设立消防工作站(所)等消防工作机构,依法授权或委托开展消防行政执法同时,各村要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要求,逐步明确消防网格员,抓实落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统筹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解决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开展精准宣教。镇属(驻镇)各单位要结合排查整改情况和典型火灾案例,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刊播宣传,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为戒。依托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等载体,广泛提示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品管理、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发动村组干部、社区物业管理人员、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上门提示,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育。

)提升应急能力。镇属(驻镇)各单位推动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住宿人员30人以下的明确专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培训演练、值班值守、多户联防等工作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各镇属(驻镇)各单位针对辖区自建房火灾风险特点,修订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实地调研熟悉,强化业务指导和联勤联动,提高专业救援能力。

、工作机制

(一)定期研判机制。镇属(驻镇)各单位每月分析研判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推动综合治理工作纵深开展。各镇属(驻镇)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等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性防范治理措施。

(二)分工负责机制。对自建房在生产、经营、租住活动中涉及的相关行业领域,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由各办公室、服务中心指导整改。综治办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凉州建设考核。文化站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正面宣传、舆论引导。村镇办负责指导农村房屋建设,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健全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自然资源管理所开展违规扩建占地导致消防车通道堵塞、防火间距占用的行为认定、查处。各村、镇综合执法队负责依法拆除镇区违规自建房。柏树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市场监管管理所负责打击经营用自建房屋的无照经营行为,严查电动自行车、电器产品和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以及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行为。环保所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各加大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力度,引导农民及时清理易燃可燃杂物。其他各办公室、服务中心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自建房内设置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校外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医疗卫生场所等进行综合治理。各镇属(驻镇)各单位加强常态化巡查检查集中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不符合规范、线路连接不符合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隐患问题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现象,各村消防网格员按照各自工作进行检查。

(三)责任追究机制。政府将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上账、整改、销案等治理工作弄虚作假的,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站及时报镇纪委进行通报、重点督办。对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325日前)。镇属(驻镇)各单位及时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部署发动到位,迅速启动综合治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326日至831日)。镇属(驻镇)各单位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深入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底数清单和问题台账,积极推进整治整改和核查销案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930日前)。镇属(驻镇)各单位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属(驻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充分认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将其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阶段的重要内容,专项行动期间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定期调度工作情况逐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坚决确保整治成效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

(二)加强综合治理。镇属(驻镇)各单位细化本辖区的工作任务目标,充分发挥村组干部、消防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作用,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治理工作,自查自改火灾隐患问题,全面营造共建、共治消防安全的良好格局。

(三)建立长效机制。镇属(驻镇)各单位要及时固化经验做法,聚焦施工改造、人员管理、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完善源头管控、信息共享、联合监管、举报投诉、多户联防、技防应用等全链条动态管理机制,防止问题隐患反弹。

镇属(驻镇)各单位请于每月20日前将《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集中连片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表》报镇应急站,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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