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天梯山石窟保护研究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天梯山石窟
相关历史资料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石窟寺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专题会议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武威市天梯山石窟保护研究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反映天梯山石窟发展历程、历史遗物、研究成果等方面相关的各类实物资料及影像资料。现将征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征集内容
一、反映天梯山石窟的起源、发展、影响及发展分化等基本历史发展脉络的代表性实物。主要以天梯山石窟发展的历史文献、文件为主,包括简牍、铭文、拓片、书信绢帛(书)画、刺绣、碑刻、古籍、近现代书籍、刊物及相关文件等。
二、反映历史各个时期天梯山石窟艺术、历史及相关文化价值的遗物,尤其以能够反映其历史发展过程的相关实物资料。主要包括塑像残件、壁画原件及残片、石窟附属建筑原件及残件等。
三、反映天梯山石窟开凿技术发展的相关遗物。主要为玉器、陶器、木器、蚌器、骨器、石器、金属器等文物,特别是具有代表性的石窟开凿、保护、维修等的使用器具。
四、反映天梯山石窟开凿及各民族与佛教石窟寺有关的传统习俗、信仰有关的实物或影像资料。
五、反映近现代天梯山石窟保护、利用及其发展历程相关的实物和影像资料。主要包括相关照片、影像记录、会议文件等实物资料。
六、反映天梯山石窟发展及参与其保护、研究历程的相关见证者的实物和影像资料等。主要包括见证者的个人物品、实验器具、文物保护档案、研究影像资料等。
七、反映天梯山石窟发展延续的相关物证,主要包括考古发掘的各类遗物、散落流失的相关文物等。
征集方式
接受捐赠、移交、寄存、复制原件等多种形式,具有较大保存价值的,可考虑采取征购的方式。
1、捐赠
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团体或个人发扬奉献精神无偿募捐,接受个人、单位、团体的捐赠。捐赠资料一经陈列采用,经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作入藏登记并颁发捐赠证书,在展品上永久署名。捐赠等级文物的,颁发收藏证书。对于捐赠文物数量大、价值高的,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
2、征收
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民间个人收藏者或收藏组织、协会等保存、保管的具有重要价值的相关资料,由文物部门组织专家评议通过后,按相关程序征收。按照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对归属于个人和集体所有的文物,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征收。
3、寄存或代管
个人和集体愿意将收藏的文物寄存到天梯山石窟委托管理的,研究所在履行法定手续后,将在科学保护和征得同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确有重大历史、艺术价值的文物可为收藏者设立展示专柜。
4、移交
在全社会范围内,对各单位、团体现保存保管的涉及天梯山石窟的相关历史资料,积极申请移交管理,对移交的相关单位或团体颁发移交证书并致感谢信。
5、复制
对于不能将资料原件捐赠或寄存给我单位的,可将资料原件暂借给我单位,经复制后将原件退还。
6、对于不能将资料原件捐赠或寄存给我单位的,可将资料原件暂借给我单位,经复制后将原件退还。
7、其他双方认可的方法
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与武威市天梯山石窟保护研究所联系。
征集单位:武威市天梯山石窟保护研究所
征集地点:武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407办公室
联 系 人: 蔡建宏
联系电话:15193526353
0935-2980117
电子邮箱:4028996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