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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0000 主动公开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 2021-08-19 浏览次数:

2020年度

凉州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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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武威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根据区委、武威市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我区检察工作任务,组织贯彻落实。

4)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5)对受理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进行审查,决定逮捕、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不起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6)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监狱、看守所等监管改造机关的监管活动,依法进行监督。

7)依法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8)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9)派驻乡镇检察室负责开展法律监督,协助侦监、公诉部门对基层派出所、基层法庭等执法、司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监督乡镇、村级组织政务、财务、重大项目等应当公开的事项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8个职能部门另有8个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东大街街道检察室、西大街街道检察室、黄羊镇检察室、高坝镇检察室、清源镇检察室、丰乐镇检察室、金羊镇检察室、永昌镇检察室。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分表格请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备注:我院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表八和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878.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9.60万元,下降10.83%,主要原因首先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减少100.06万元,下降6.91%,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减少、项目数量减少导致相应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31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41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项目数减少,人员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3.22万元,占89.50%其他收入243.13万元,占10.5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20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09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首先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减少100.06万元,下降6.91%,原因为人员减少导致经费支出减少;其次,项目支出减少196.88万元,下降32.89%,原因为本年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596.33万元,占72.38%;项目支出609.16万元,占27.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4.1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3.81万元,下降6.5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项目减少导致相应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01万元,下降11.39%。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人员减少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的减少。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9.56万元,支出决算为1,73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项目经费于本年度完成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4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社会保险基数增加,缴纳的社会保险数额相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56万元,支出决算为6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预算执行。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08万元,支出决算为7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3.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5.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32万元,下降6.4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年终考核于次年年初进行,奖励性绩效结转至次年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17.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91万元,下降42.86%,主要原因2019年书记员经费以劳务费统计在公用经费中,2020年书记员经费计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24万元,支出决算为1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按省财政规定合理编制预算,根据省财政规定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我院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省财政规定合理编制预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我院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省财政规定合理编制预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4.24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省财政规定合理编制预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7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91万元,下降42.86%,主要原因是2019年书记员经费以劳务费统计在公用经费中,2020年书记员经费计入人员经费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院无此项预算。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2万元,下降67.2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培训次数较之往年大幅度下降且严格控制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1.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1.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1.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2项,涉及资金747.9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报表》详见附件2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

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4

237.8

149.28

10

63%

6.3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24

124



      上年结转资金


113.8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全力保障机关运行。做好物业管理、执法执勤用车调度管理、安保等服务保障工作,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和司法办案需要。 2.精细化服务检察干警。做好机关食堂等服务保障工作,努力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便捷化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干警合理需求。 3.厉行节约,降低成本。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持之以恒反“四风”,强化节约意识,进一步节能降耗,杜绝浪费。

2020年度,我院完成办案数量1000件以上,为保障我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我院全力保障机关运行。做好物业管理、执法执勤用车调度管理、安保等服务保障工作,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和司法办案需要、精细化服务检察干警。做好机关食堂等服务保障工作,努力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便捷化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干警合理需求、厉行节约,降低成本。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持之以恒反“四风”,强化节约意识,进一步节能降耗,杜绝浪费。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案数量

>=1000件

1409

12.5

12.5

办案数量增加

质量指标

保障办案质量

>=80

80%

12.5

10.63

下年度提升案件办理时效

时效指标

案件办理时效

及时

85%

12.5

12.5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情况

定额标准内

95%

12.5

1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减少群众经济损失

85%

2.4

2.04

加强检察官素养,减少群众经济损失

生态效益指标

配套设备到位率

>=80

85%

2.3

2.3


社会效益指标

检务公开透明度

=100%

100%

2.3

2.3


维护稳定

安全

100%

2.3

2.3


可持续影响指标

法律宣传

>=80%

80%

2.3

2.3


各部门配合情况

配合

85%

2.3

1.95

加大各部门配合力度

跟踪反馈机制健全性

健全

95%

2.3

2.3


配套设施完善率

>=80%

80%

2.3

2.3


人员能力考核合格率

=95%

90%

2.3

2.3


社会综合治理

化解社会矛盾

95%

2.3

2.3


释法说理

>=80%

80%

2.3

2.3


网络办公促成信息共享

形成信息共享

100%

2.3

2.3


政策宣传到位

>=80%

85%

2.3

2.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80%

85%

10

10


总分

100

93.72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7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4万元,项目结转资金为113.8万元,执行数为149.28万元,完成预算的6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了各部门办公办案经费的开支;二是做好物业管理、执法执勤用车调度管理、安保等服务;三是做好机关食堂等服务保障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原因是综合近几年我院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二是缺乏规范合理的绩效管理制度原因是基层院财务人员紧缺,财务知识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财务工作的要求,专业化培训较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其相关业务水平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61

510.19

283

10

55%

5.54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61

271



      上年结转资金


239.19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在本年度严厉犯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度,我院完成办案数量1000件以上,本年度严厉犯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案数量

>=1000

1409

12.5

12.5

办案数量增加

质量指标

保障办案质量

>=80%

85%

12.5

12.5


时效指标

案件办理时效

及时

100%

12.5

12.5


成本指标

案件办理经费支出规范性

规范

100%

12.5

1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刑事诉讼案件涉案款查封、扣押、冻结执行率

>=80%

85%

3.75

3.75


社会效益指标

公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程度

≥80%

95%

3.75

3.75


生态效益指标

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满意度

满意

100%%

3.75

3.7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办案设备到位率

>=80%

85%

3.75

3.75


部门业务平台建设

完备

100%

3.75

3.75


各部门配合情况

配合

100%

3.75

3.75


人员能力考核合格率

≥95%

98%

3.75

3.75

检察官专业素养与新时代更高要求相比还有差距,追求极致的专业精神有待进一步培养

政策宣传到位

≥80%

95%

3.75

3.7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80%

80%

10

8

根据满意度问题,我院未统计出很具体的满意度值,在今后工作中,我院会采用多种方式,将满意度测算的更为具体。

总分

100

93.54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5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1万元,项目结转资金为239.19万元,执行数为283万元,完成预算的5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各部门办公办案经费的开支,二是实施了消防系统的维修、办公楼、卫生间、水房等维修项目,改善政法机关的办公办案条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支付进度缓慢,二是预算执行存在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事前、事中监控,提高资金使用率;二是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及时调整,提高预算收支管理。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预算支出1948.64万元,自评得分94.89分。从评价情况看,本部门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应加快进度。建议一是继续完善项目支出标准,加强对项目资金支付情况的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执行预算;三是及时调整预算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共组织对1个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开展绩效

评价,涉及资金237.8万元,评价结果为“优”。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2、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报表

  3、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自评报告

  4、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8年19日


附件1: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 副本.xls

附件2: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报表.xlsx

附件3: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自评报告.docx

附件4: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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