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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创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解读
信息来源: 凉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发布日期: 2020-09-2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完成示范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甘肃省创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02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主要有:

一、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的激励引导作用,突出镇主体责任,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为目标,通过开展以旧换新、专业化回收、废旧地膜残留监测、回收利用环节“以奖代补”等重点工作,切实强化地膜源头防控,巩固和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不断完善废旧地膜回收机制,力争全区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0%以上。

二、重点实施的项目内容

(一)废旧地膜“以旧换新”项目

1、实施内容:按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公开招标采购覆盖时间符合甘肃省地方标准(DB62/2443-2014),厚度大于等于0.01mm,其他指标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标准地膜,在全区各镇开展地膜以旧换新活动。

2、兑换标准:按照1方旧膜兑换20公斤(2卷)新膜的标准兑换。

3、兑换任务:用于兑换的新膜按照各镇2020年覆膜面积按比例分配分发到各镇。

4、主要措施:地膜以旧换新”兑换实施主体为镇政府,各镇要因地制宜设立网点开展废旧地膜以旧换新”工作,并健全台账记录,确保新膜兑换到位,旧膜回收到位。

(二)扶持开展废旧地膜专业化回收

实施内容:以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规模化经营主体为依托,在全区扶持建设6个地膜机械化回收专业服务组织,推广地膜机械回收技术,开展地膜机械回收服务,降低地膜捡拾劳动强度,提高地膜回收效率,每个回收组织当季地膜机械回收面积不少于3000亩。

(三)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环节“以奖代补”

1、实施内容:鼓励废旧地膜加工企业提高废旧地膜回收价格,对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企业高于市场价格回收废旧地膜,给予一定资金奖补,充分调动农民、商贩、回收网点及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回收企业开展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按照废旧地膜再生颗粒实际加工量实行加工环节“以奖代补”。回收企业提供回收网点、商贩、农户交售凭证,加工相关票据,提交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确定奖补额度,奖补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再行兑付。

2、“以奖代补”标准:废旧地膜回收环节“以奖代补”环节按照回收1立方米废旧地膜补贴20元的标准补贴;废旧地膜“以奖代补”加工环节按照每加工1吨废旧地膜再生颗粒补贴300元的标准补贴。

(四)开展废旧地膜残留监测

实施内容: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要求,加强地膜应用和残膜污染监测,设置20个废旧地膜残留长期定位监测点开展定位监测,按照统一操作规程采集年度数据并上报,准确掌握全区地膜残留量变化情况。

三、项目实施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上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靠实工作责任

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奖代补实施细则,加强对项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项目实施情况,将地膜以旧换新工作纳入各镇生态环境保护及全域无垃圾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加强考核评比,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和监管,指导地膜招标采购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地膜的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各镇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实施细则、工作流程,负责政策宣传、回收网点建立和以旧换新工作,落实“谁使用、谁回收”工作机制;组织广大农户在春秋揭膜时节,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开展地膜以旧换新 和集中交售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在春秋废旧地膜捡拾关键时期,专门组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专题宣传活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大户捡拾回收废旧地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废旧地膜回收的宣传报道,引导规范农民使用高标准地膜,营造废旧地膜回收的浓厚氛围,使清除白色污染成为每个公民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行动。

(四)加大源头防控

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地膜市场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达标地膜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重点地区、土地流转种植大户等用膜量较大的生产者的检查查处力度,全面淘汰难以回收的超薄地膜,从源头上加强防控,保证地膜的可回收性。

(五)严格监督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加强工作监督检查和资金使用管理。按照财政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项目各项管理措施,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规范项目资金支出,不得挤占、挪用或整合项目资金。各镇要合理使用项目分配的地膜,设立专账,由专人专项管理,认真做好地膜以旧换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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