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政策解读
索引号 公开方式 发布机构
/2020-00000 主动公开 凉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凉州区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信息来源: 凉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发布日期: 2020-09-21 浏览次数: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明显增加,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的矛盾日益凸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幼有所育”作为民生重点之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重视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为响应国务院、省、市对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号召,充分体现我区对3岁以下婴幼儿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凉州区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2014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实施方案》依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发展目标。明确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2020年到2025年的阶段性目标。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共5项23条具体任务。第一项是支持和指导家庭开展婴幼儿照护。第1—第3条主要是引导有条件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服务者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第二项是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第4—第7条主要是加强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发挥好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第三项是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第8—第12条主要是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根据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第四项是科学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第13—第17条主要是新建、改建、扩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要按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资格依法准入制度。第五项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服务。第18—第23条主要是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区级机构编制部门或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注册登记制度;建立区、乡镇(街道)两级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政策支持;二是强化用地保障;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四是强化信息支撑。第四部分为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加强试点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实施方案》有效实施的具体要求。

四、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

(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9〕108号

(三)《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2054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