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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民政局关于对杨喜仁等7户家庭给予临时救助的通知
信息来源: 凉州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0-08-20 浏览次数: 次
大柳镇、下双镇、丰乐镇、清水镇、新华镇人民政府,火车站街道办事处:
根据《凉州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和《凉州区民政局、凉州区财政局关于公布临时救助标准的通知》规定,经我局研究,报区政府同意,按困难程度对大柳镇杨喜仁家庭给予临时救助15000元,高智家庭给予临时救助15000元,下双镇于德青家庭给予临时救助10000元,丰乐镇林武年家庭给予临时救助13000元,清水镇茹先家庭给予临时救助10000元,新华镇王光龙家庭给予临时救助10000元,火车站街李青霞家庭给予临时救助8000元。
接此通知后,请你单位切实加强管理,由民政办及时为财政所提供区民政局审定的救助对象花名册,在3个工作日内务必将当期单项分户发放花名册导入惠民管理系统,并通知本辖区救助对象10日以后携带相关证件到银行营业网点支取救助金,严禁滞留、挤占、挪用。
附件:凉州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对象花名册
凉州区民政局
2020年8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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