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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民政局关于对杨喜仁等7户家庭给予临时救助的通知
信息来源: 凉州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0-08-20 浏览次数:

大柳镇、下双镇、丰乐镇、清水镇、新华镇人民政府,火车站街道办事处:

根据《凉州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凉州区民政局、凉州区财政局关于公布临时救助标准的通知》规定,经我局研究,报区政府同意,按困难程度大柳镇杨喜仁家庭给予临时救助15000元,高智家庭给予临时救助15000下双镇于德青家庭给予临时救助10000元,丰乐镇林武年家庭给予临时救助13000元,清水镇茹先家庭给予临时救助10000元,新华镇王光龙家庭给予临时救助10000元,火车站街李青霞家庭给予临时救助8000

接此通知后,请你单位切实加强管理,由民政办及时为财政所提供区民政局审定的救助对象花名册,在3个工作日内务必将当期单项分户发放花名册导入惠民管理系统并通知本辖区救助对象10日以后携带相关证件到银行营业网点支取救助金,严禁滞留、挤占、挪用。

 

附件:凉州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对象花名册

 

 

凉州区民政局

2020815


附件

杨喜仁等7户家庭给予临时救助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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