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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230101393198XJ/2019-13704 主动公开 凉州区水务局
凉州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河湖保洁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 凉州区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19-05-31 浏览次数:

凉河办发〔201916

 

凉州区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凉州区河湖保洁绩效考评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各河长制成员单位:

现将《凉州区河湖保洁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凉州区河长制办公室

201949

 

 

 

 

凉州区河湖保洁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为加强全区河湖保洁工作绩效评价考核,切实做好河湖日常保洁与奖补经费相挂钩,促进全区河湖日常保洁长效管理,根据《凉州区落实河(湖)长制责任十条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考评机制,落实河湖保洁经费,激励各镇和湖库管理单位为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二、考评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三)奖优惩劣,以奖代补。

三、考评对象

全区各沿河镇、生态建设指挥部,有关湖库管理单位。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坚持日常检查与季度考核相结合,每季度考评一次,每半年综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并与河湖保洁经费直接挂钩。季度考评和半年考核按日常检查与定期考评考核各50%的比例赋分。具体考核工作由区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区水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财政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并依据季度考评结果向考评对象按季度拨付河湖保洁经费。

五、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分为:管理机制、保洁效果、日常工作落实、“清洁日”活动开展、社会效应、加分项等六个部分,考核总分为100+10分。(赋分表附后)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与保洁经费直接挂钩,每季度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按照考评对象年度保洁经费的25%奖补;得分在70分(含70分)至79分的,按照20%奖补;得分在60分(含60分)至69分的,按照15%奖补;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予奖补,且不再追补。

 

附件:凉州区河湖保洁绩效考评赋分表


附件

凉州区河湖保洁绩效考评赋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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