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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0602MB161547XN/2016-11027 | 主动公开 |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凉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全区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凉州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6-04-30 浏览次数: 次
凉州区各气瓶充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气瓶充装单位和车用气瓶使用单位的安全监察工作,确保气瓶充装使用安全,根据《武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全市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武质监发〔2015〕39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对全区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辖区内已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要求进行,结合《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气瓶警示标签(GB 16804)》规定,对气瓶充装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气瓶充装单位的资源条件、充装质量管理体系、气瓶充装工作质量等是否符合取证时的要求;是否能够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作业;是否能够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文件要求等。
三、监督检查方式、安排及要求
(一)检查方式。此次监督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各气瓶充装单位对本单位2015年度充装使用工作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凉州区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自查表》(见附件1)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我局将在气瓶充装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2016年新获证气瓶充装单位,也要按照《凉州区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自查表》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但不参与《气瓶充装许可证》年检。
(二)时间安排。各气瓶充装单位须将《凉州区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自查表》于5月10日前,报送我局。我局将于5月中旬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三)问题整改。对年度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我局将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予以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充装单位必须制定整改计划,在20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我局将验收销号,整改验收仍不合格的,我局将上报武威市市质监局,依法吊销气瓶充装许可证。
(四)工作要求。各气瓶充装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和总结,查漏补缺,通过年度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充装使用行为,规范气瓶充装使用各项操作规程,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预防事故,保障各类气瓶安全使用。
凉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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