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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2301013932149A/2016-06419 | 主动公开 | 凉州区民政局 |
凉州区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凉州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6-03-08 浏览次数: 次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武威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和《凉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凉州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凉州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61.178.185.70:8888/pub/lzqmzj/gkndbg/index.htm)查阅或下载。
一、概述
一、概述
2015年,凉州区民政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信息公开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宽,公开时效进一步提升。综合运用凉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工作简报、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为社会公众了解民政工作拓宽了渠道,特别是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民政救助工作方面,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正、规范,收到了良好效果。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做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城乡低保规范化专项整治、受灾人员救助、敬老院建设管理、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公开贯彻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工作部署、进展落实情况。公开民政工作政策法规、实施程序、民政事业发展状况。全年公开我局制发的主动公开属性文件92件,公开新出台或修订的民政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24件(部)。
(二)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开支透明度,我局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专门设立了“三公经费”子栏目,对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支出明细、“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进行了公布。
(三)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等工作的要求,认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积极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并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事项,实现了办理事项、办事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工作制度、办理地点、监督方式等信息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凉州区民政局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及时给予了回复。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5年,凉州区民政局共接受办事人员咨询750人次。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投诉的问题。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凉州区民政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凉州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民政局页面的公开栏目进行了调整优化,设置了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其分工、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权力、政务文件、社会救助信息、社会组织公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等栏目,对各类公开信息及时录入公开。加强了局机关、局系统服务窗口单位、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的政务、事务公开栏建设,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加强了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全年在武威电视台、武威日报播发、刊发民政新闻稿件30余件。
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凉州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新进展的同时,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工作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16年,凉州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晒权力、晒职责,晒成绩、晒问题”,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保障和监督促进作用。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等政策文件的学习,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内容,是依法履行职责、服务民政政务的具体措施,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健全制度,规范工作运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围绕我局中心工作,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完善目录,细化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救助政策及落实情况、民政行政权力运行等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及时受理公开申请,加强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和便民性,满足社会公众对民政政府信息的需求。
(四)加强监督,确保工作实效。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督促工作,及时有效的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报送及发布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日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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