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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2301013932149A/2015-08002 | 主动公开 | 凉州区民政局 |
凉州区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凉州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2-01-10 浏览次数: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武威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凉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凉州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61.178.185.70:8888/pub/lzqmzj/gkndbg/index.htm)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武威市凉州区荣华东路1号;邮编:733000;联系电话:0935-2214148;传真:0935-2214148;电子邮箱:lzmz2214148@163.com)。
一、概述
2011年,凉州区民政局认真落实《条例》、《意见》和《实施细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开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宽,公开载体进一步拓展,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在年初民政工作部署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明确目标、同步推进。制定了信息报送和发布办法,提高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
(二)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简报、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作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为社会公众了解民政工作拓宽了渠道。在凉州区民政局门户网站设置了机构概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办事指南等栏目,充分发挥了民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提供了全面、及时的信息发布。
(三)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为重点,通过民政门户网站,将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工作进展情况和民政机构职能、工作制度、计划规划、表彰公示、统计数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由事后公开延伸到事前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了人民群众和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凉州区民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40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6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4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5条,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公共服务类信息1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凉州区民政局收到申请人提出的公开信息申请2条,经过审查后,全部依申请进行了公开。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1年,凉州区民政局共接受办事人员咨询758人次。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投诉的问题。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凉州区民政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问题。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公开工作人员情况。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3名工作人员兼任信息公开员,及时报送和公开各类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务与实际支出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了财务预算支出范围,2011年,因民政门户网站建设购置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共计支出7500元。
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凉州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新进展的同时,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工作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等。2012年,凉州区民政局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为民政事业发展服务、为建立服务型政府机关服务。
八、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2年,凉州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深入实施《条例》、《意见》和《实施细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民政管理服务的透明高效为目标,不断拓展深化公开内容,全面夯实公开基础,切实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环节。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为重点,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实效性和便民性,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村民自治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公益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特别是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财务收费的信息公开。
四是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内部自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的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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